宝农林(2008)2号关于印发《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局、中心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局对《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作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二ΟΟ八年六月二日主题词:机关管理规定通知抄送:市农林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存。宝应县农林局办公室2008年6月2日印发共印:45份。2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为保证县农林局机关履行职责,规范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岗位责任制度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其它局领导根据分工协助工作。2、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局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3、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及专项任务的局领导,必须对局长负责。对自己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局长作出的决定,要严格执行。4、对分管科室及基层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廉洁自律情况,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并定期不定期地向主要领导汇报。5、每年年初由局务会研究确定各科室(基层单位)目标责任,推行一岗四职(本职工作、安全、廉政、维稳),并签订目标责任状,由局职能科室分年中和年末两次组织考核。6、推行逐级承诺。各科室应与工作人员签订细化的工作目标考核。二、议事制度7、凡需提交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由相关局领导提出,报局长批准。会议不搞临时动议,事先未提出的议题,原则上不作为局务办公会议内容。8、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有关议题应由办公室汇总并尽可能提前告知与会人员,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重点突出,议而有决。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一致的,即形成决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主要负责人根据情3况作出决定。10、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归档,与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三、政务公开制度11、推行阳光行政,规范农林执法行为。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省市以上表彰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宝农网、戗牌、报纸等方式之一进行公示。12、局发文件、法律法规、计划规划等政务事项,根据情况及时通过宝农网等形式公示。13、严格保密制度,涉及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暂时不能公开的文件及其它保密的事项,所有文档一律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在获得相应级别的批准后,才能公开。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14、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以局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对外发布的文件等;②农林牧业重大活动;③农林牧业重大案件、疫情、病虫情;④有负面影响的宣传报道(信息);⑤涉及产量、灾情、目标考核、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重要统计数据上报;⑥局级领导,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离开宝应县域的;⑦其他重大事项。15、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应由局分管领导报告局长,或由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局长及分管局领导,重大事项一般采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并同时告知局办公室。16、对请示报告中局领导提出的明确意见和要求,要认真落实,重要内容要认真记录,以备查证。局办公室负责对请示、报告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五、学习制度17、加大“学习型”机关创建力度,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局、中心正常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科技、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活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418、局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不定期组织学习,必要时可扩大到股站长。19、推进机关学习“日读、周学、月评、季查、年考”制度,即按照局推荐书目,每日读书、记读书笔记1小时,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辅导,每月进行一次学习评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情况抽查,年末进行一次专项考核。20、每周末用半天时间作为机关学习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局分管领导请假,同时报告局办公室。21、制定好学习计划,健全学习考核制度。22、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给予一定的学习、考试时间。23、除局机关开展正常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外,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学习。学习必须有内容、有记录(备专门学习记录簿),局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24、学习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六、办文办电制度25、局发文件(局文件、党委文件、内部传真)一般经过主办人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长审核(会签)、办公室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根据办文规范完成行文的程序。各基层单位不得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类材料到各镇中心。26、与外单位联合行文的,原则上只签一个文号,由主要领导签发(或会签)。27、县动防指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办文参照执行。28、办公室及时组织对重要文件的督办,通过《内部通讯》及时反馈办理结果。29、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交办文件,各办文单位必须将办文结果按规定期限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反馈上级单位。七、党建工作制度30、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充分5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为经济、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31、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党委、各支部所属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谐发展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日活动和学习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培训,各支部集中上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各支部撰写党建调研文章每年不少于一篇。32、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及时做好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按期召开党员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活动记载。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按期按标准主动缴纳党费。3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做好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委、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对违法违纪的举报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调查处理上报。34、加强廉政建设。层层完善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分解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党课教育。八、思想政治工作制度35、坚持用和谐社会理论及科学发展观启发和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端正思想观点和政治立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讲文明、守纪律的一代新人。36、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和献身农业、服务农民的职业道德。37、开展谈心活动,每半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同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谈心一次,局分管领导同分管单位的负责人谈心一次,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同职工谈心一次,6做到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形成互学互尊、团结协作、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九、机关作风建设制度38、切实加强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教育,打造勤廉型机关。39、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40、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集体财物占为已有。41、改进机关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指导生产。42、到基层工作实行工作餐制,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礼物,不得参与赌博等有损部门形象的活动,不在村就餐。43、严禁参与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建立举报有奖和查实严处制度。对参加赌博的人员,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属实的,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44、在公务活动中,对无法拒收的礼品,必须交公处理。45、在机关开展“六个一”创建活动,即:主抓一个产业、参与一个高效农业园区的建设、研究推广一项高效农业技术或模式、培训农民1000人、读一本专业书籍、发表一篇专业论文。46、机关作风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机关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有指导、监督的职责。十、考勤考核制度47、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借用人员)。48、考勤。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考勤实行签到与随机查岗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考勤,以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为单位,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要明确人员负责考勤工作,7每天上、下午均需由本人签到,不得漏记、虚假登记,不得由他人代签。工作人员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局机关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考勤。上班期间,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中途无故离岗者,须说明原因,否则视具体情况按早退、旷工处理。49、局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单位人员按时上班和坚守岗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记录在案。发现一起虚假登记,记科室负责人、考勤员、当事人旷工一天。50、各单位考勤员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和汇总表报局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单位考勤和随机查岗结果。51、作息时间。按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52、迟到、早退、旷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签到的为迟到,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的为早退,无故缺勤的为旷工。53、临时外出。局领导外出开会或处理公务应将去向告知局办公室。其它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城区),应向本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及去向。54、下乡、出差。科室、单位人员因公下乡、出差由科室负责人安排,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乡、出差需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局办公室。局班子成员出差应向局长报告,并告知办公室。局长、书记出差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55、请假。工作人员因事不能上班者应按下列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请事假必须有请假条,休病假3天以上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一般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为请假。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1-2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三天以上的经局分管领8导同意,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局领导请假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2)探亲、婚、丧、产等休假,履行请假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3)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校学习,上课需占用工作时间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学习时间三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四天以上的需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参加。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由局主要负责人批准。(4)农忙季节或处理紧急公务时,不得请事假。(5)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请假或出差3天以上应书面告知局办公室。抽查发现请假不报或有意隐瞒,以旷工论处。56、值班。工作人员应按局或单位排定的休假日值班表,准时到局或单位值班。(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2)因工作需要,可以自行调节值班人员,但须事先告知局办公室,否则以旷工论处。(3)正常值班以局值班表为准,临时突击性值班服从临时值班表。57、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违者,当日上班视为旷工。无故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学习与各项活动者,按旷工处理。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抽查监督工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要当即提出批评,并记录在案,作为出勤考核的依据。58、考勤结果的使用(1)个人出勤情况与年终奖金和工资挂钩。无故旷工1天的罚款30元。全年累计达到10天,扣除年终奖金,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2)每3次迟到(或早退)视为旷工1天。9(3)每人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30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兑现年度所有奖励。(4)请病假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予以辞退。59、办公室牵头、人事科协助,共同负责考勤管理,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考勤工作。十一、科室建设制度60、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