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一.教学条件指标(2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教学设施设备1.电化教学设备2.教学管理信息系统3.教学挂图4.模型教具5.医学救护用具30不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不满足多媒体教学和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的要求的,每缺一项扣10分;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理论教学或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不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的,扣10分;不配备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的,扣10分;交通信号挂图或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每少1套的,扣2分;缺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总成解剖模型的,每缺一项扣3分;缺少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急救用品的,扣5分。教学场地场地驾驶教练场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标准(考试场地不计入教练场地)。30场地驾驶教练场内,训练项目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场地驾驶训练道路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标准(考试道路不计入教练场地训练道路)。30场地训练道路每少50米的,扣10分。配备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设备。10每缺一项扣10分。办公教学条件设置有用于办公和接待学员的办公场所、模拟驾驶训练室、档案室、教模教具室、计算机教室。20每少1项扣20分。教练车教练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教练车技术状况符合GB7258和J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日常维护记录齐全,教练车档案齐全有效,一车一档。20教练车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的,扣10分/车,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GB7258和JT/T198要求的,扣20分/车,缺日常维护记录的,扣5分/车。无教练车档案的,扣20分/车,教练车档案不全的,扣5分/车。2一.教学条件指标(2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教练车教练车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按要求安装车载计时培训设备。15未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的,扣2分/车,未随车携带危险警告标志的,扣2分/车;未按要求安装车载计时培训设备的,不得分。随车携带教练车证,按规定悬挂、张贴统一式样的标识。5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每种车型配备的操作教练员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15所有操作教练员持有《教练员证》,持证人数达不到100%的,扣5分;每种车型配备的操作教练员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110%的,扣3分。理论教练员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且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15所有理论教练员持有《教练员证》,持证人数达不到100%的,扣5分;理论教练员数量小于教学车辆总数10%的,扣3分。建立健全教练员档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教学质量诚信考核。10教练员档案不全的,扣2分/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扣2分/人,未参加年度诚信考核的教练员扣3分/人。教学条件指标所得分:3二.教学安全指标(15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教学安全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及教学安全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20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无安全组织机构的,不得分;无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扣10分;无安全管理制度及教学安全制度的,不得分;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15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无安全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不完善的,扣2-10分。与教练员签订教学安全责任书10现场查阅资料,缺责任书的,扣10分/人。定期(每月一次)组织教练员及管理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15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不得分。无痕迹化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5分/次。参加学习人数不全的,扣2分/人。教学过程中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无交通事故30教学过程中,教练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10分/次;教学过程中,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负次要责任事故的,扣20分/次。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瞒报的,扣30分。学员长途教学安全记录(时间、地点、人员)15现场查阅资料,缺资料记录的扣1-10分。无记录不得分。责任事故倒查30培训学员在3年内发生人员死亡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企业安全方面的痕迹化工作。15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工作未做到位的,扣5-15分。教学安全指标所得分:4三.培训质量指标(2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培训教学大纲的执行及教学质量保证与监督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教案开展培训40未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工作的,不得分;减少培训科目或减少培训学时的,扣10分/次,未编写教学教案的,扣5分。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教学大纲的培训教材30使用不符合教学大纲教材的,扣30分。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25查阅资料,无《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不得分;填写不规范的,扣5分/份.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培训记录》及相关统计资料。15未报送资料的,不得分。报送资料不全的,扣2分/次。按规定发放省局统一的《结业证书》10查阅资料,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不得分。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资料,在培训过程中,不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或因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车载终端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复印件、《结业证书》附页、身份证复印件、入学合同(协议)、各教学阶段测试成绩单、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记录等。15未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的,扣10分;档案建立不全的,扣1分/份。组织开展各教学阶段的学员考核15结合日常监督和现场查阅资料,未组织的,扣15分。学员考试情况科目一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1分;科目二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二,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5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科目三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培训质量指标所得分:6四.服务质量指标(2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服务公示设置报名服务大厅,在大厅公示培训范围、教学场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管理人员及教练员信息、服务承诺、预约培训联系方式、服务质量投诉电话。10现场查看,未按规定公示的,扣10分。缺一项,扣5分。服务有责投诉因培训机构的教学行为、经营行为发生服务质量事件,损害学驾人员利益。50日常监督检查、查阅档案,发生服务质量事件的,扣20分/次;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驾培行业信誉行为的,扣50分/次.培训机构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记录并处理投诉。20日常监督检查或查阅资料,未建立制度或如实登记投诉信息的,扣10分/次,未对投诉及时处理的,扣10分/次。服务质量事件因驾驶培训机构原因,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受到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50日常监督检查、查阅档案,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扣50分/起.培训预约管理建立培训学时预约制度10未建立培训学时预约制度的,扣10分;教练员教学服务质量教练员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自觉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教学过程中,不得有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使用符合规定的教练车进行教练,随车携带教练员证及教练车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定期(3个月)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40教练员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未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的,扣20分/次。教学过程中,有举报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经查实,扣40分/次。未随车携带教练员证及教练车证的,扣5分/次;转让、转借教练员证的,扣20分;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名的,扣20分。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培训机构对每期95%以上的培训学员进行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20现场查阅资料,每期至少抽查15份,抽查10期,培训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存在弄虚作假的,扣10分/份;调查合计平均得分95分以上的,得20分;平均得分在90分-94分的,得15分;平均得分在70分-89分的,得10分;平均得分在60分-79分得5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分。服务质量指标所得分:7五.管理水平指标(1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管理机构及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并配齐相应的管理人员20查阅资料,无组织机构的,扣20分;组织机构不健全或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视情况扣5-15分;管理制度及执行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实时更新保证其有效。30现场查阅资料,无管理制度的扣30分;管理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2分;制度未及时更新的,每缺一项扣2分;制度执行不力的,扣10分。同教练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合同。15查阅资料,缺教练员劳动合同的,扣5分/人,缺培训合同的,扣5分/人。信息化技术驾培机构日常教学管理、预约培训、学员学时及相关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化管理。20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法律法规文本及相关文件资料建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档案。至少应包括驾培机构管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文本、云南省驾培行业管理相关主要文件、标准、教学大纲等15无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档案的,扣15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资料不健全的,视情况扣2-10分。管理水平指标所得分:8六.遵章守法指标(15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遵章守法机动车驾驶经营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10现场查看,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15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变更,应按规定到原作出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20查看证件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禁止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结业证书》。15存在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行为之一的,扣15分。在培训机构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30日常监督或接到举报,经查实存在异地培训业务的,扣30分。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开展培训业务30超越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扣30分。驾驶培训经营许可证的管理30非法转让、出租经营许可证的,扣30分。遵章守法指标所得分:9七.加分项目(1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企业形象员工着装统一,并示证上岗。10符合要求的,加10分。节能减排使用交通部门推荐的节能减排车型、培训设备(仪器)20符合要求的,加5-20分。科技应用创新培训服务、使用科技手段加强培训教学与监管20符合要求的,加5-20分。悬挂驾驶培训质量信誉等级标识主动悬挂驾驶培训质量信誉等级标识10符合要求的,加10分。省市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获得集体荣誉称号30获得州市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加15分;获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集体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省、部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加30分。培训效率年度培训合格学员数(取得驾驶证)超过45人/车.10每超过1人/车,加1分。加至10分止。加分项所得分:说明: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分数为止。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总分:一+二+三+四+五+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