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加快发展个私经济的对策研究中国统计信息网编者按:本期编发加快发展青海个体、私营经济与促进社会就业的对策研究,旨为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挖掘就业潜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提供借鉴。加快经济发展与企业改革步伐,挖掘企业就业潜力,提高就业率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社会我省劳动力需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就业压力日益严峻。如何有效缓解压力,已成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最为迫切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得到恢复和迅速发展,并成为促进社会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但与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青海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时代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还不够充分,就业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一、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一)劳动力供给快速增长,失业人数继续攀升1、新增劳动力保持较高增长势头。2002年末我省总人口为528.6万人,虽然人口总量不大,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影响,人口压力在我省同样是件大事。随着第三次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逐步进入劳动年龄,我省劳动力资源正在逐年上升并再次进入增长高峰期。目前,我省15-64岁劳动力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已超过70%,预计未来劳动力人口所占比重会长期处于70%以上的高水平上。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初步推算,“十五”期间,我省劳动适龄人口将以年均1.66%的速度递增,每年新增约6万多人口,到2005年将达到345.48万人。2、城镇需安置就业人数与失业人数同增。据200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我省16岁及以上人口参与经济活动的比率(劳动力参与率)为78.3%,按此推算,“十五”期间我省城镇每年将有10多万人需要安置就业,比“九五”时期增长28%。与此同时,自1996年起,我省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以年均7.43%的速度递增,失业人员逐年增多。与2001年相比,全省单位从业人员减少0.91万人,下降2.04%。2002年我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总数为5.3万余人,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6%,比2001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预计近两年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将继续上升,2004年达到4%左右。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备的登记失业制度,对失业人数的统计渠道和统计体制存在着漏洞和死角。3、农村富余劳动力多但转移到省外的少。我省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5%,比重较大。由于受农牧业资源严重超载、生产条件日趋恶化、耕地面积逐年减少(2001年比2000年减少16.7千公顷)以及农村经济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化不断推进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规模逐年扩大。据测算,“十五”期间全省农牧区每年有富余劳动力约60万人。另据有关资料,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省内为主。2002年省内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全部转移劳动力人数比重为97.8%,转移到省外的劳动力仅占2.2%。(二)劳动力需求严重不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1、经济增长方式和投资方向的转变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弱。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家投资重点从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部门向投资规模大、带动就业少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向的转移,青海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阶段,单位资本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大大下降,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加的能力也大为减弱。据统计分析,“七五”期间,全省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安置1万人就业,“八五”期间减少到0.75万人,“九五”期间下降到0.55万人。如按照“九五”期间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可安置0.55万人测算,在经济增长保持10%的前提下,每年可安置就业5.5万人,剔除就业人员中20%左右是农村以及省外劳动力的因素,全省每年可安置城镇劳动力就业总量只有4万多人,还有近60%的劳动力人口难以安置。2、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度大。如果我省在现有耕地上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能承担的农村人口约150万人的话,尚有120万左右的农民需要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即使这120万人中有60万人可以通过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农牧结合以及劳务输出等途径解决就业问题,“十五”期间每年至少还有60万左右的劳动力需要转移到第二、三产业。随着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深入,这个数字可能还会增加。当前,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就业难度急剧加大,如北京等地已明文规定不准初中以下文化打工者进城务工,广东不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等,这些限制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难度不断增加。此外,由于受非典型肺炎的影响,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传统服务业(物流和餐饮旅馆业)的就业容量将大打折扣,势必影响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外出就业和务工收入。因此,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将在省内寻找工作机会,岗位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如果解决不好这些富余劳动力的流向问题,不仅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容易形成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3、重型化的工业结构限制了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空间。我省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发展道路形成了目前工业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现状,在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总量中重工业比重高达92.24%,而轻工业只占7.76%。重工业具有资本密集度高、劳动生产率高的特点,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远小于轻工业,而安置劳动力的成本却大大高于轻工业。据测算,国家安置一个劳动力,轻工业需要2-4万元,重工业需要8-10万元。轻重工业相比而言,轻工业对农牧业有更大的反哺作用,能够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农牧业的发展。我省重型化的工业结构,已成为吸纳富余劳动力的“瓶颈”,限制了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空间。4、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成为劳动力的净排放部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长期作为吸纳城镇劳动力主体的国有、集体企业,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进行较大规模的破产或关闭,另一方面进行较大幅度的减员增效,逐渐转变成城镇劳动力的净排放部门(见表1)。据统计,全省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由1992年的56.9万人下降到2002年的35.6万人,减少21.3万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由1992年的10.7万人下降到3.1万人,减少7.6万人。与2001年相比,我省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减少1.56万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减少0.67万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化,国有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就业容量将进一步收缩。5、结构性失业矛盾突出。在我省城镇失业人员的文化构成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9%,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所占比重高达56%。在年龄构成中,30—49岁人口占65%。在文化程度对城镇失业人口的影响程度中,受过初等教育的失业者占75%(包括初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受过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失业者分别只占22.7%和2.3%。文化程度基本决定了劳动者的市场竞争力和就业的难易。目前,在我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有8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还要求求职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等级;6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年龄在35岁以下。可见,单位用工条件高而城镇失业人员整体素质又比较低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据统计,我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安排再就业的比例由1997年的59.12%下滑到1998年的50.78%,1999年又下滑到47.44%。对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这一趋势得到了控制。自2000年起,该比例止跌回升到52.42%;2001年又提高到63.21%。虽然近年来我省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解决就业问题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最为突出、最为紧迫的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来自重工、机械和纺织行业,技能单一、职业转换能力不强,而且大部分人员年龄偏大,再就业率由2001年的35%降到2002年的30%,实现再就业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同时,我省农村234.3万劳动力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分别仅占6.1和2.4%,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却高达65%,他们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接受能力则更低,是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进而实现就业的重要因素。二、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促进社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目前,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就业存量部分正在逐步向市场配置过渡,国有和集体经济就业比重逐步降低。在存量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劳动力需求增量十分有限,再加上行业属性和劳动力市场载体不同等原因,它们在劳动力市场中表现不够活跃。而个体、私营等其他经济用工灵活,完全实现了市场配置劳动力,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中表现活跃,就业比重快速提高,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2002年底,我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36.59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2.56%,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2.14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4.45万人。从整体看,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有如下特点:(一)吸纳就业人数不断增多1992年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中央政府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和理论也在不断地前进。由资本主义尾巴到拾遗补缺、到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一个趋好的环境中,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趋重要。1992-2002年,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单位从业人员从5.9万人增加到36.59万人,增长了6.2倍,年平均递增20.02%;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2.73%提高到2002年的12.56%。而同期国有、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却分别减少了37.43%和71.03%(见表1),两项合计年均递减5.42%。1992-2002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增加30.69万人,占同期全社会从业人员增量的40.87%。与国有、集体经济相比,个体、私营经济表现出了在吸纳劳动力方面的巨大潜力。表1:青海省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数量比较单位:万人年份全部从业人员国有集体个体私营1992年216.256.910.74.71.22002年291.335.63.124.4512.142002年比1992年增、减数75.1-21.3-7.619.7510.942002年比1992年增、减比例(%)34.74-37.43-71.03420.21911.67(二)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保障1998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全力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基础上,狠抓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累积培训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先后有11万下岗职工通过个体、私营经济或其他中小企业实现了再就业,为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几年是我省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力度最大的时期,也是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期,工业经济是历史上增长最快、发展最好的年份,全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如果不是积极推进“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国有企业就不可能发展,就可能被许多的冗员吃光、压垮。如果不是个体、私营经济吸纳了更多的劳动力,起到了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我省的经济发展速度、经济效益就不可能达到今天的水平。(三)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均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2002年,第一产业中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发展,企业(单位)达2456户,从业人员1.99万人,分别比1992年增长了2.12倍和2.8倍。第二产业中,个体、私营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土砂石开采业、水泥制造业、铸铁管制造业、砖瓦石灰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塑料制品业、毛纺织业、食品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业、纸制品业、涂料及服装制造业等行业中,户数为1.89万户,从业人员10.85万人,分别比1992年增长了3.42倍和5.23倍。我省个体、私营企业(单位)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贸易业、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