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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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操作指南为了更科学、更全面地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把素质细分是素质考核与评定的前提。本办法改变了传统素质测评结果单一、难以准确反映学生差异的状况,把学生综合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与发展性素质二方面进行考评,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学生注重基础性素质的培养,另一方面又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向发展性素质发展,为学校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又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人才奠定基础。一、如何理解综合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与发展性素质?本办法根据共性与个性、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将大学生综合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基础性素质是指体现共性要求的学生德、智、体方面的素质,即指学生在学校确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记实和评议)、学习成绩(必修课和限选课)和体育达标成绩;发展性素质是指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素质,包括学生创造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选修辅修情况和操作技能等。基础性素质是按共性的要求,学生所达到的状态;发展性素质是学生在个性、特殊性方面所达到的状态。基础性素质的测评,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原则,即整个考评过程对于每个被测评者来说,其有利性是相对平等的;发展性素质的考评着重体现公平性前提下的差异性原则,以差异为依据,反映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真实差异。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系构成学生综合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基础性素质设立德、智、体设立三个一级考评指标;发展性素质从学生创新与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能力(特长)、操作及运用技术能力、参与管理和议事能力、选修或辅修其他专业能力等方面考评。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做到的行为参考学校奖扣分标准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或由学院确定行为特记实w=0.7学校反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行为征和奖扣分标准宿舍表现分—由学生宿舍服务部提供德w=0.20志存高远、坚定信念(w=0.1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w=0.10)基热爱祖国、服务人民(w=0.15);明礼修身、团结友爱(w=0.10)础评议w=0.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w=0.15);勤俭节约、艰苦奋斗(w=0.10)性遵纪守法、弘扬正气(w=0.15);强健体魄、热爱生活(w=0.10)素(100分)智F必修课、限定选修课=44+14N(其中,N为学年平均绩点)w=0.70综合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体育成绩和达标情况)素w=0.10质创新与创造能力发组织管理能力展文体素质拓展能力(特长)性操作及运用技术能力素参政议事能力(提出建议被采纳)质辅修其他专业能力2三、基础性素质计算办法基础性素质考评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分别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计算公式如下:F基础=F品行×0.2+F智×0.7+F体育×0.1(一)品德分按公式计算:F品行=F评议×0.3+F记实×0.7m1、F评议=1/m∑Eii=1F评议参照附件一《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参照模式》八个指标评定。其中,E为考评小组某成员对某同学逐项打分后统计结果总和,m为考评小组人数。2、F记实=F1+F2+F3+F4(F1为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得分;F2学校反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行为得分;F3为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F4为学生宿舍表现得分;F1-3分值范围为0—30分,F4分值范围为0—10分。)各项记实关键行为加分和扣分标准如下:(1)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0≤F1≤30分)A)政治学习与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升旗仪式、早操、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B)课堂行为表现:违反课堂纪律(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时(次)扣1分;C)其他:学校或学院未规定尽必须做到的其他行为,由学院酌情可每次扣1-2分。(2)学校反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行为(0≤F2≤30分)A)受纪律处分:本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纪律处分的,根据处分轻重等级分别扣6、8、10、15分;B)通报批评:本学年度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的,分别扣除5、3分;C)其他不良行为: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或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每次扣2—5分;组织观念差,举止不文明违反以上述未尽其他行为,学院认为可扣分的,可扣1-3分。(3)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0≤F3≤30分)A)科技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级组织的各类科技、文体活动的,如比赛、主持或表演等,每次加2分(参加年度运动会和游泳比赛等多项目活动的最多只记1个项目;学生干部或干事从事本职工作的不按此加分);积极参加省市级以上政府机构组织的,或省市级以上行业或社会团群组织的各类科技、文体活动的,每次加5分;B)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的可视其履职情况加6、4和2分;C)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如无偿献血、志愿者活动等,经学院认可的,每次可加2分;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行为而受院级、校级、省级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5、10分;D)宿舍评比优秀:评为学院优秀宿舍及校文明宿舍的成员分别加3分和5分;E)其他:学院认为应给予加分的,可参照上述标准酌情考虑。(4)宿舍表现分(0≤F4≤10分)A)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服务部门或公寓辅导员根据《海南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经核实后,每次可酌情扣1-2分,并于每学期末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将被扣分学生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处;B)在学生宿舍区内有突出表现的,可向学校或学院提出加1-2分的建议。33、根据学生“德”分的成绩排序进行“德”素质等级评定,品德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其中,优秀占20%。该学年符合先进班集体条件的,该班优秀比例占25%。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学年的品行表现等级为不合格:(1)受到纪律处分的;(2)F品德得分在60以下的;(3)未经批准缓交而无故拖欠学费或者有其他不诚信行为的;(4)考评小组认为不合格的。(二)“智”素质考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F智=44+14N(N为学年平均绩点)。(三)“体”素质考评评分依据学年体育与健康课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得出。四、发展性素质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从学生创新与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能力(特长)、操作及运用技术能力、参与管理和议事能力、选修或辅修其他专业能力等方面考评。1、发展性素质按下列公式计算:nG=∑Nii=1(其中,G为发展性素质得分,N是学生个人发展性素质某项目得分,n是得分项目数。)发展性素质评价是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包括创新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能力、操作技术能力、辅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能力等方面,分别从科技与文体竞赛、学术与科研、非竞赛文学表现、学习能力(包括函授培训、专业技术开发推广、辅修第二专业、职业技能)、学生干部考核、社会实践、计算机等级、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定。(1)创新创造能力A、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校院级以上科研成果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科技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B、科技成果:学生的科技研究成果,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校科技部或人文社科部审定,可予以加分。(2)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指参与或承担一定学生事务服务与管理职责的学生,主要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助理、各班级班委、团支委等。对学生干部的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任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团委、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学生干部任用、考核部门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报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应予以认可。考核可分三等:优、良、一般。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3)文体素质拓展能力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如校运会、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元旦文艺会演等)获奖励或表彰。(4)操作技术能力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5)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能力以获得的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课程数目为依据进行加分。(6)其他特殊表彰由学院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加分。42、学生发展性素质考评加分标准,见附表3:《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评定标准》。五、如何组织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三个层面进行:(1)学生工作处作为管理归口部门,代表学校制定综合素质测评的制度和细则,解释有关文件,指导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开展考评工作。(2)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考评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实施,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具体落实各项考评工作。(3)各学生班级是考评的基层单位,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参与和指导下做好日常考评工作。学院和班级综合考评组织体系框图如下:学院分管领导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办公室记实组输机登录组宣传组审核监察组班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院团委、学生会和社团考评工作例会综合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工作部(处)在每学年末统一部署全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由学院负责测评工作的动员和组织。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班级学生干部应当掌握本班同学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做好考评的基础性准备工作。每学年开学初的第一、二周,完成上一学年的综合考评及各项评优评奖工作。六、操作程序学生综合考评工作根据下列程序进行:(一)学院进行学生学年总结、考评动员与具体组织安排;(二)成立以班干部、宿舍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考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1/3;(三)班委在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下根据每名学生日常表现的相关记录,按相关扣分或加分标准,对照附表1《学生品行记实量化标准》,填写综合测量表二《海南大学学生品行记实量化统计表》,计算出F记实;(四)学生个人根据发展性素质各类项目量化评定标准填写综合测量表四《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计算出个人发展素质得分G发展(需要加分的应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每名学生对照《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参照模式》的各项要求,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每班可以分为若干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召开总结会,本小组同学逐个对照附表2《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参照模式》,逐条汇报自己的实际表现,其他同学对其进行评议,肯定其成绩与优点,指出存在问题;(六)班级考评小组成员根据各小组的汇报及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对照《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参照模式》对全班同学逐项逐个打分,并填写《海南大学学生品行表现测评表》,统计得出每位同5学的F评议;(七)在班主任指导下,考评小组填写《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并认真核实每个学生的F评议、F品行、F体育、F智等各项数据得分,输入计算机并准确算出每位学生的基础素质得分F基础和发展性素质得分G发展。最后对F基础和G发展进行全班学生排名,并组织提交相关评奖评优材料。(八)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初步确定各类奖项入选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九)学生学年考评鉴定表及表彰审批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具体操作程序流程图如下:七、相关考评指标操作说明1、如何确定记实关键行为?“德”的素质“记实”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德特征和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由于学生的日常行为千姿百态,难以穷尽,品德测评不可能、也不必要对学生的所有行为都进行“记实”,只须对一些含有丰富信息内涵的、反映学生品德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实。这些行为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看,分为三个部分:(1)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如积极要求入党、参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无偿献血、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等。(2)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如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3)学校反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行为。这三类行为在不同的学习生活环境中有不同的体现形式,因此,要求各学院从本院教育和学生学习和生活特点出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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