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第—章总则一、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是公司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凋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原则。三、设备综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适合本公司特点的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技术、经济、监察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保持设备性能的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质量,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公司要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并纳入本公司的管理责任目标,定期考核。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和设备保有单位(租赁中心)等各级管理体制。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设备工作,并明确公司设备管理职能机构,配备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人员。六、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制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2.按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参与制定、核实任期责任目标中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完成情况。3.编制(审批)设备购置计划,参与更新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工作。4.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根据需要参加重点工程施工调查和设备配备方案凋研论证,适时为工程投标提供有关设备资料。5.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掌握设备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和实力分布信息数据,按时汇总、上报设备管理有关报表。6.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设备科技信息的交流和服务。7.编制(审核)本单位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监督落实。8.组织、安排设备大检查工作,表彰奖励公司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红旗设备和先进个人。9.组织闲置设备调剂,协调设备资产转让,办理设备的调拨和报废审批手续,审核、协调设备使用费的收入。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和处理。11.负责有关施工设备管理方面质量、安全及环保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12.承担公司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七、项目部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和业主有关设备管理规定、制度,根据需要制定项目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2.根据施组对设备的要求,结合工程进展,负责编制设备配置申请计划,及时将设备使用计划上报公司(分公司);3.组织好设备的进、退场,签订必要的合同(协议),认真验收进场设备,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业主;4.建立设备台帐和操作证、使用证台帐,负责填报设备运转月报表;5.监督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参与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6.经常督促检查场内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7、完成项目部要求的其他管理职责。八、设备保有单位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规定;2.积极开拓内、外部设备租赁市场,及时签订租赁(使用)协议,不断提高经营效益;3.按时制定并实施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严格遵照检修规程进行修理,做好维修保养后的验收及记录;4.及时修复配属设备,保持其完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5.建立设备台帐,负责填报租到外单位设备的运转月报表,按季及时结算设备使用费;6.定期对现场使用设备进行巡查,及时解决现场设备使用中发生的故障,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7.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轨道自轮运转设备的安全规定,参与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三章前期管理九、公司应根据市场预测和工程的开发情况,认真做好设备选型工作。大型设备购置须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后再进行决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购置,以降低设备投资风险。设备购置应纳入年度购置计划,购置计划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十、设备选型应当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的原则,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充分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十一、设备的购置由分公司(项目部)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项目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和公司领导批准,由出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实施采购。设备供应商的调查、评价和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凡项目部出资购置的设备,本项目完成后结算时,按设备净值向公司(分公司)清算。十三、设备的招标采购应按《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降低购置成本,做到决策透明、权利制衡、比质比价、过程公开。十四、购置或自制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认真组织安装、调试。对照购置合同、有关协议规定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做好试用阶段的评价工作,及时与供货商或有关部门联系,在保修期内解决发现的问题。第四章基础管理十五、公司的所有设备都应按《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号码编制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设备部门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分公司或设备保有单位设置号牌。设备管理及相关上报资料的形成,逐步使用股份公司统一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十六、购置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保证帐、卡、物相符。各分公司设备部门(公司仪具中心)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技术档案,主要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履历簿及相关原始资料都应完好地保存,以备查询。项目部购置设备的资料,在项目部结束时应完整地转交公司(分公司)保存。十七、公司、分公司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标准、流程、定额和技术、经济考核制度。对有专业规定的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十八、公司、分公司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设备管理信息和市场信息的积累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种原始记录、数据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能够为设备的技术、经济分析和购、配置提供基础性服务。设备固定资产组成原则: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含一年,下同)。2、单台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但下列机具,不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00元,均作为小型机具进行管理: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他工具,震捣器,蛙式打夯机,4kW及以下的内燃发电机组,7kW及以下的电动机,50A及以下的充电机、启动器,1t及以下的单筒卷扬机,500t及以下的千斤顶,水磨石机,混凝土喷射机,7kW及以下的抽水机,台式钻床,砂轮机,14kVA及以下的交流电焊机,0.6m3/分及以下的打气泵,气焊设备。3、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自制机械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建造的费用。第五章资产和经济管理十九、设备不仅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源,也是公司的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对投资决策承担责任。企业应注重设备资产的运用效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投入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二十、公司、分公司要将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具体指标是:机械完好率、主要设备利用率、设备资产成新率和设备资产利润率等。二十—、设备资产应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足额计提折旧,设备部门应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设备净值按季度及时核对并调整设备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设备应单独管理,不再计提折旧。二十二、设备的经营走市场化道路,有偿使用的原则,设备租赁随行就市,公司不再统一内部价格。项目部租用的设备按租赁合同向租出单位缴纳租赁费。项目部出资购置的设备,在项目施工期间使用,免收租赁费。各分公司、项目部在设备配置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公司所属设备。二十三、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充分技术经济论证的前提下,可对原有设备进行挖潜改造。设备改造或更新验收合格后,新增的价值应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二十四、多余闲置设备的处置,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按照设备的成新率及市场需求情况,核定设备处理的价格和上下浮动标准。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处置应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5万元以上闲置设备的处置须报公司审批;5万元以下闲置设备的处置报公司备案。二十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不经济的;2.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利用改造价值的;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4.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且无利用价值的;5.能耗过大,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得不偿失的;6.因环境污染超过标准,无法改造的;7.国家明令淘汰的。二十六、主要施工设备的报废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并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办理帐务手续。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的正常报废需报局集团公司备案。二十七、一般设备的报废,由分公司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并报同级财务管理部办理帐务手续。二十八、对末提足折旧.而确需提前报废的设备,应归口财务部门报属地国税部门核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提前报废,应报局集团公司审批。第六章设备的使用二十九、为提高设备的综合效益,设备的使用必须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既满足施工任务的要求,又充分发挥设备资源的潜力。三十、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在工程准备阶段和各施工阶段向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上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机械设备分期使用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配置并通知项目部组织实施。三十一、项目部根据设备配置计划与设备租赁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十二、项目部对按合同进场的机械设备(包括分包队伍带入的设备)要认真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设置合格标识并建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帐”。三十三、主要机械设备的使用要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三十四、项目部安全员和设备员在设备使用前应对设备操作员进行设备安全、技术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书面交底,并应每月对在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三十五、机械设备操作工、指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中必须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作业记录”;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汇总后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月报表”并于每季度末报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公司工程部。第七章设备的保养与维修三十六、机械设备实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实际运转台时和设备技术状况对设备进行大修鉴定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本单位下—年的大修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于每年1月20日前将全公司的大修计划进行汇总,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实施。三十七、设备大修理由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大修计划及设备使用情况安排维修人员或委托专业单位实施。设备送、承修双方需办理送修设备交接记录,修复后需进行验收,做出验收记录和整改验收记录。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季度将大修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三十八、设备保有单位制定并实施配属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作好维修保养后的验收记录。其中行车、起重、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须按专业管理规定实施维修保养。三十九、项目部应安排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养执行前后填写“机械设备保修任务书”,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汇总后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月报表”并于每季度末报分公司(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四十、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内容及间隔期,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修理规程、技术标准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十一、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