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智能建筑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一、工程概况浙江吉安消防有限公司是一级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本工程全部电气消防工程的施工。该工程项目由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院负责设计,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电气消防工程主要由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以及二氧化碳气体来火系统组成。电气消防工程概况加下表。本评估报告主要对吉安消防公司施工的陕重汽新基地电气消防智能建筑分部的施工质量作出评估。电气消防工程概况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可燃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主机分机手动按钮报警烟感温感消火栓按钮喷淋灭火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总装配送中心设备数量工程名称非金属涂装涂装油化库车间供油站检测车间冲焊重卡厂办管理中心食堂10KV配电所及加压水泵房热力站空压站二、施工主要过程2005年月日吉安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的吉安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被批准,电气消防工程从此开工,首先吉安消防对总装联合厂房、涂装车间、检测车间及供油站、油化库等车间按电线电缆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线盒暗敷明设等顺序分期分批施工。接着对冲焊、重卡办、管理中心等车间按上述工序组织施工。2005年10月份开始对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现场设备进行安装。随即开始设备调试,2006年月开始联动功能调试。截止目前,,有项目均按合同及设计完成,提请验收。在整个的施工过程中,十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资源配置到位。按照原材料、设备进场;工序工程的检查验收;质量问题处理三个主要环节完成自检,及时向监理部报验,监理部则按监理细则要求,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法跟踪检查,完成了全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三、评估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4、智能建筑验收规范四、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本项目的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如下表所示:建筑电气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量检验批部位1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照明)2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照明)动力配电箱安装4桥架安装桥架内电缆敷设5照明配电箱安装6普通灯具安装(照明)7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8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照明)9插座、开关安装(照明)10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11室内接地装置安装(防雷接地)12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13电气动力电线导管、电缆导管敷设14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动力)合计上述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已全部达到合格要求。现就其质量状况作以下综合说明。建筑电气工程的质量状况:1、安装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布线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各回路绝缘电阻均不小于20MΩ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控制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消防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备调试的仪表符合要求,抽查数量符合规范要求,被抽检的消防电气设备均正常,自动喷水灭火、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末端放水试验,消防联动系统控制功能,信号均正常,消防电梯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合格,符合有关规定,防火功能符合有关规定。2、调试(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进行系统调试合格.(2)火灾报警系统通电后,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了下列功能检查: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合格2)消声、复位功能合格3)故障报警功能合格4)火灾优先功能合格5)报警记忆功能合格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合格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合格(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1988)的有关规定,在备用电源连续充电3h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转换。(4)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准确无误。(5)分别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后,填写调试报告。3、系统验收(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进行了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正常。(2)火灾报警控制器按规范要求的数量进行功能抽检合格。(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按规范要求的数量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合格。(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按规范要求的数量检验合格。(5)抽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按规范要求的数量抽检控制功能合格。(6)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检规范规定的控制功能合格。(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检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正常。(8)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检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正常。(9)消防电梯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正常。五、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见下表)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智能建筑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以上资料经核查符合相关规定。六、安全和功能检验及观感质量情况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该部分施工内容应作为功能性检验项目有:电气:系统试运行记录1份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1份以上记录符合有关规定。2、观感质量验收,按规定应作验收项目,经监理部检查:智能建筑分部:好七、分部工程质量评估陕重汽新基地建设项目消防电气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已按设计及合同完成,分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质量控制资料(份)经核查基本齐全,完成了应有的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观感质量较好,同意验收。目录一、工程概况智能建筑分部工程二、施工主要过程三、评估依据四、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五、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六、安全和功能检验及观感质量情况七、分部工程质量评估陕重汽新基地建设项目消防电气智能建筑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号:SGJ/GC-5JL38-SQ-(030)总监理工程师:韩利民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重汽新基地建设项目监理部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