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试题一、选择题(多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哪些(ABCD)A、广泛性B、综合性C、公益性D、科学技术性2.、以下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的内容的是(ABD)。A、土地利用规划法B、环境污染防治法C、环境标准D、自然保护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哪些(ABCD)A、协调发展的原则B、预防为主的原则C、环境责任原则D、环境民主原则4、以下哪些是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BC)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C、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受体5、在以下情况下,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环境污染侵权人能免责的是(BCD)A、受害人无过失引起B、不可抗力因素C、第三者的过失引起D、受害人自身引起6、环境犯罪的特点有哪些(ABCD)A、犯罪行为是直接针对环境资源进行的;B、犯罪后果严重;C、犯罪主体大多为法人;D、环境犯罪大多带有民事责任。7、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ABC)A、行为人的违法行为。B、行为人的主观过错。C、行为的危害后果D、受害人与事故具有因果关系8、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会有以下哪几种的法律制裁(ABC)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安全责任9、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ABCD)A、放宽起诉资格B、实行因果关系推定C、举证责任倒置D、延长诉讼时效。10、以下有关法律效力大小的说明中哪些是正确的(ACD)A、国家环境法效力高于地方性环境法B、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环境法效力低于国内环境法效力。C、特别法效力高于普通法效力D、新法的效力高于旧法效力。11、下面属于法律的特点:(ABCD)A行为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B普遍的约束力C权利和义务D国家的强制力保证12、下面属于生态基本规律:(ABCD)A物物相关率B相生相克率C能流物复率D协调稳定率13、下列属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有:(AB)A、土地管理法B、水法C、水土保持法D、野生动物保护法14、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ABCD)A协调发展,B预防为主,C环境责任,D环境民主15、下列哪些属于国际环境法相比一般国际法的特有特征:(AB)A、可持续发展B、共同但又差别的责任C、综合性D、技术性16、下列哪些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AC)A强制性B义务性C补偿性D公平性17、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有(BCD)A警告处分B通报批评C行政处罚D刑事责任18、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ABCD)A声誉罚B行为罚C人身自由罚D财产罚19、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包括哪些(B)A不可抗力B自首C因受害者自身引起的D是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20、下列哪些行政责任形式属于财产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BCD)A责任停业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D行政赔偿2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是(BCD)A清洁的技术过程B清洁的能源C清洁的生产过程D清洁的产品22、国家对环境进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A综合性B区域性原则C预测性原则D规划与协调性原则E科学性原则23、我国线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是(ABCD)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D环境标准2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征是(ABD)A法律手段的综合性B法律规范的技术性C法本质的阶级性D法职能的社会性25、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有(ABC)A“三同时”制度B土地利用规划制度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D谁污染谁治理制度2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ABD)A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C开发者治理、污染者惩罚的原则D公众参与的原则27、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ABCD)A行为的违法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危害后果D法律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的因果关系28、下列属于威胁废物产生者的义务有哪些:(BCD)A、转移义务B、申报义务C、处置义务D、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义务29、以下哪些属于环境民事法律的承担方式(ABCD)A停止侵害B排除危害C消除危险D赔偿损失30、“三同时制度“是指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ABC)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C同时生产D同时上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总则,可知制定本法的目的是(ABCD)A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B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C保护人体健康D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发展32、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ABC)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D、烟尘控制区3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的对象有(ABC)A、有关单位B、专家C、公众D、政府机构34、下列哪些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ABC)A、火山爆发B、洪水泛滥C、地震D、C利用nxEI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3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BCD)A、再生化B、无害化C、减量化D、资源化36、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除外(AB)A、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里个人所有的林木B、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C、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个人所有的林木D、农村居民采伐个人承包的宜林的荒山荒地后种植的个人所有的林木37、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D)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38、《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ABC)A、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B、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C、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D、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39、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有(ABC)A、“三化”管理原则B、全过程管理原则C、禁止排放和产生者处理原则D、限制排放原则40、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下列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BCD)A、自然保护区B、风景名胜区C、饮用水水源保护区D、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41、行政管理主体造成行政错误的情况有:(ABCD)A、事实上的错误B、法律上的错误C、程序上的错误D、行政越权42、下列属于自然保护法的是(ABCD)A水土保持法B自然保护区条例C城市绿化条例D野生动物保护法4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是(ABCD)A协调发展B预防为主C环境责任D环境民主44、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ABC)A、过错原则B、无过错原则C、公平原则D、污染者付费原则45、协调发展的内涵(ABC)A反映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B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C平衡了国家间、代际间的利益,体现了国家公平与代际公平D体现了谋求政府的利益46、环境要素有哪些(BCD)A最大限规律B等值率C相关率D集体效应47、环境法的广泛性是指(ABC)A保护对象的广泛性B社会主义的广泛性C涉及主体的广泛性D涉及客体的广泛性48、环境法的目的(AB)A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B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C保障大多数人的健康D促进政府的税收49、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是______.ABD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管理责任D:刑事责任50、作为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保护对象的环境要素包括___。BCA:农田中的庄稼B:河流C:矿藏D:动物园51、可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是_____.ABCA:土地B:光照C:名胜古迹D:私人住宅52、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BCD)A生态环境B大气环境C水环境D土壤环境53、下列选项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有(ABC)A.警告B.罚款C.行政拘留D.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4、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BD)A、重点污染源防治B、区域性污染防治C、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55、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ABCD)A《放射性污染防治法》B《水污染防治法》C《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6、《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ABC)A、择伐B、皆伐C、渐伐D、局伐57、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许可证形式有(ABC)A、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B、海洋倾废许可证C、森林采伐许可证D、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58、某排污工厂附近的农户,故意引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造成了农田减产,于是,该农户向工厂索赔。对此,由谁承担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CD)A、该农户承担责任B、排污单位承担责任C、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共同承担责任D、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均无责任59、关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世界上有几种理论和模式,包括(ACD)A、环境保护优先论B、科技发展优先论C、经济发展优先论D、可持续发展论60、下列哪些属于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BCD)A、罚款B、记过C、开除D、记大过二、案例分析:一、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参考答案: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2分)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若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分)而不是上诉。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1分)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1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1分)2.(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3分)(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4分)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二、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5000元。乙厂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