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权界定一览表(行政处罚类)执法主体序号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机构和岗位执法责任备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5、《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4、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5、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岗位:市交管所、清城交通局、银盏、佛冈稽查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2、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3、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4、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5、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符合从业条件。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4、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法行为。4《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5《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二)利用内河以及同上同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三)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向交通部门办理水路运输手续,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四)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同上同上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上同上8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上同上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10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2、《道路货物1、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2、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同上同上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4、《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点、班次行驶的;3、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4、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5、客运经营者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6、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7、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1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3、《道路旅客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上同上1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同上同上16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同上同上17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同上同上18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取得客、货运经营许可的客、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货运输经营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19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道路运输及站(场)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条件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同上同上20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同上同上2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1、货运经营者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2、货运经营者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3、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4、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5、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6、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7、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同上同上2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3、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同上同上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及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委托方收费的;7、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2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及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同上同上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2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5、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同上同上25《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第二款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企业责令三十日内整改,个体业户责令十五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同上同上26《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运输经营者拒绝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任务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经营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