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各区队及有关科室:为了加强我矿安全运输管理,提高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夯实基础工作,深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输设施可靠性,进一步实现精细化管理,保证矿井运输安全生产特制订下发《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望认真执行。一.运输管理职责1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运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运输工作,同时配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各施工地点的运输措施的编写和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生产区队、科室要有相应的运输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强化考核落实,保证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生产区队运输管理小组名单、运输管理制度在运输科备案。2运输安全责任区域划分2.1运输区: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轨道运输和矸石山排渣系统。负责对其运输设备、轨道、安全设施的使用、日常检查和维护。2.2主要运料小坡由绞车在帐单位,对其提升设备、轨道、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2.3动力科、皮带队对所辖范围的运输小坡、皮带巷使用的提升设备、轨道、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2.4采掘运输巷道运输设备、轨道、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日常检查、维护3使用卡轨车运输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记录,保证安全运输。无制动车的卡轨车,禁止运送人员。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从现场抓起。开掘等单位要严格执行轨道、道岔的铺设规定,回采巷道的辅助轨道运输巷必须使用不低于22kg/m的轨道,开拓准备巷道中的辅助轨道运输巷道采用30kg/m轨道,否则罚施工单位10元/m,奖返铺单位10元/m。严禁铺设非标道岔,发现一部罚款1000元。5为了搞好我矿安全运输工作,希望井下职工积极参与轨道坡安全设施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运输科,按发现隐患大小、早晚、是否属实情况,运输科给予一定的奖励。6在与架线回电轨道相连接的轨道之间,必须安装有二级绝缘。该绝缘道夹板第一级(离回电轨道最近点)由运输区安设维护,第二级与第一级要相隔一列车距离,由施工单位负责,其日常维护由该处轨道所辖单位负责。因绝缘道夹板强度较低,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维护。7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谁领用的钢丝绳,谁保管合格证。8供应科对钢丝绳、成批购进的矿车插销和连接环,必须按要求作各种试验,试验各种数据符合标准规定,方可收货、发放。试验记录、合格证,由供应科交档案科存档,并报运输科一份。钢丝绳存放超过1年,应重新检验。9新购连接环,供应科必须要求厂方打钢印,打上明显不易磨掉的出厂日期。2005年购进联接环,由运输区负责打钢印。2005年以前购进的连接环,到2006年年底全部更换。有连接环的单位到运输区进行打钢印。第2页10钢丝绳安装后,使用单位要保留用绳时间,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11运输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做各种试验,通知运输科、安检科人员参加。12运输区每年10月30日前,将电机车年审材料整理齐全后,报运输科备查。二、安全设施的管理1.申报、领取、保管1.1机修厂自制件所用材料、附件,自行申报计划。用承包材料资金领取。1.2常用道岔、罐销、连接环等附件由运输区自行申报。1.3信号装置、雷达超速挡、道岔和搬道器等以生产单位使用为主的特殊设施材料,由运输区列专项资金直接申报计划。1.4每月25日前,拿修罐记录到运输科登记修罐情况。1.5矿井常用运输、安全设施,最小备用量明细见下表:存放单位机修厂运输区存放品种自动复位挡超速挡导绳轮矿车连接环矿车插销语言报警信号道岔搬道器连杆拉杆轨距拉杆最小备用量10套10套15套3010058部8台101030套备注生产单位领用由运输科审批2.安全设施安装标准及要求2.1声光信号安装在信号工可以躲避的地点。两台绞车的声光信号在一起吊挂时,必须注明所控制绞车。2.2小绞车接力提升时,要在每部绞车以上25m处安装挡车器,以下15m处安装挡车器;坡中按规定安装超速档;下山掘进时,在距迎头工作面50m以上位置,安装可以搬动的斜戗柱(工字钢或φ150以上圆木)。2.3自动复位阻车器在斜巷运输中,不能起到跑车防护作用。小绞车接力提升时,可以作为临时换车时阻车,但必须在自动复位阻车器的下放安设其它挡车器。2.3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2.3.1水平坡头必须设自动复位阻车器。2.3.2坡长大于20m时,水平坡头下大于一串车长度处设连环挡。2.3.3坡长大于50m时,在坡底变坡点以上5~10m再设一个钢丝绳挡车器。2.3.4坡长大于150m时,坡中设一个超速挡。第一个超速挡距坡头100m,其间距不大于200m。采掘小坡用捞罐器,轨道坡安装雷达超速挡。2.3.5中间片口车场设挡车装置.2.4信号设施2.4.1坡头坡底和中间片口必须设有信号峒室,信号硐室规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第3页求。必须设声光打点信号。2.4.2坡头坡底和片口必须设行车警告红灯,坡长超过100m时,必须在红灯处设语言警告信号。坡中间隔100m安装一台语言报警信号。2.4.3使用多台绞车运输的采掘倾斜巷道必须安装全程开车警告信号。2.5地辊的安装规定:2.5.1坡长小于20米的,坡头变坡点处安装一个。2.5.2坡长大于20米的坡头变坡点前后安装两个,间距不大于1米。斜坡轨道上每20米安装一个。对于轨道中间有起伏的地点,变坡顶点要安装地辊,间距可适当加密,防止磨绳或损坏道木。2.5.3片口叉尖范围适当位置要安设导绳轮。3、采掘运输线路及小坡管理3.1设施安装及轨道铺设3.1.1施工单位负责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保证一次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3.1.2设备、设施安装标准符合有关规定,跑车防护装置起落灵活,挡车有效,落下高度0.5--0.8米,提起高度大于1.5米。3.1.3小坡轨道和卡轨车轨道铺设符合一般运输轨道线路的验收标准(运送人员轨道除外)。3.1.4采掘等单位铺设的临时轨道,轨距、接头平整度、轨缝及水平误差、轨枕间距和轨枕质量符合掘进质量标准化中对临时轨道的验收标准要求。其它项目符合一般运输轨道线路的验收标准,3.1.5轨枕要一半卧在巷道底板上。坡度超过15°时,轨枕要采取防滑措施。3.1.6采掘运输巷道及小坡必须按规定安装照明,间距不超过25米。3.1.7生产单位铺设的道岔有运输区负责或指导。3.2运输、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3.2.1运输设备、安全设施、道岔实行分类挂牌管理,并明确责任人,设备牌板全矿必须统一标准(运输科规定标准,使用单位制作)。3.2.2采掘运输巷道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运输系统图,并标明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编号、安装之间的相对位置。施工地点变更后第3天,把运输系统图交到运输科。3.2.3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运输工作总结、运输设备和安全实施的检查记录、运输隐患的排查情况,报运输科。3.2.4多家使用的运输设施,由在帐单位主管。主管单位要监督其它单位使用情况,谁损坏谁修复,否则由主管单位负责。3.2.5使用单位按照工作地点,对所辖范围内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及轨道质量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检查项目见(附表一),保证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必须设专本记录,每天不管是否发现问题,必须由检查人签字。3.2.6使用其它单位管理的运输设备时,使用前必须通知责任单位,并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检查使用。第4页3.2.7为保证运输设施不断线管理,施工单位变换工作地点时,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及轨道线路必须进行移交。双方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交接,交接内容见(附表二),并将移交线路设施及完好情况报运输科。如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否则,一旦使用,责任随之转移。3.2.8临时变换工作地点的运输设施挂“停用”牌,保留记录。停用期间其它单位使用时,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进行登记),使用前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汇报并填写记录。4.主要运输线路及设施管理4.1运输区设专业人员、专业班组对所辖的机电设备、设施和轨道进行专业检查、维护和修理。4.2负责人员、包机人员对所辖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维护和保养。4.3工作人员上岗前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4提升绞车、提升钢丝绳、斜井人车等轨道坡运输设备、设施严格执行日周月检制度,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4.5机车实行巡回检查制,每日有专责人员检查,每周检查一遍,实行月检制度,并留好记录。4.6轨道质量实行小组分段包片制,检查后在运输调度台帐填写记录。4.7检修标准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窄轨架线电机车牵引网路维护及运行规程》、《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等,并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4.8设备设施的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5.处罚规定5.1安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每发现一处不完好的。罐挡罚200元,其它每项罚款100元,必要时加倍处罚,并追究责任。5.2对移交不完好的联环挡一个罚200元,单挡一个罚100元,自动复位挡一个罚100元,地辊一个罚50元,轨道一处不合格罚50元。5.3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处理,并填写记录,对未按时整改的,每项超一天罚款30元。通知两次不处理,挂“停用”牌。5.4从2006年1月1日起新铺轨道,机修厂加工钢轨时,要严格控制安装尺寸,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接头质量,凡因轨道加工不合格造成接头间隙超限,每次罚机修厂500元。(以使用单位举报为准)5.5发现铺设道岔一处不合格,罚运输区500元。5.6每月由运输科考核,对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及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三、运输设备管理办法1.小绞车使用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和保险绳必须有绳皮,无打结。绳卡与绳径相符,间距均匀,绳卡数量主绳不少于4付、保险绳不少于4付,反正交替安装。保险绳的直径与主绳直径相第5页同。小绞车排绳要整齐,滚筒上方必须安装乱绳防护措施。必须使用好小绞车挡绳板。2.电机车使用2.1蓄电池机车的在帐单位是机车的责任单位,严禁其它单位自私用车。2.2必须在进风巷道充电。在高瓦斯或瓦斯异常区使用蓄电池机车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2.3必须使用好瓦斯超限报警断电保护装置、蓄电池容量指示器及漏电监测保护。2.4必须有专责充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电流充电,严禁超大电流快充。必须使用插销连接器正规充电方法,严禁有明接头和鸡爪子。2.5大中修管理:蓄电池机车的大中修可由机电科委托运输区进行;大中修后的蓄电池机车不得失爆、设备完好。2.6按照月度运输标准化考核小绞车、电机车完好情况,使用维护优良单位,给予500--1500元的奖励。2.7凡有电机车运输的单位,必须建立机车和机车司机管理档案,报运输科一份备案,否则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2.8运输区及时维修电瓶车,不得耽误使用领用,使用单位举报一次,罚运输区500元。3、矿车管理3.1运输区各岗位负责矿车的日常检查,发现不完好矿车,做好标记,运送到指定地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严禁不完好矿车带病运转。3.2.装车规定:物料、设备装车必须确保安全运输和提升,对超高、超长的大件及长物料车,装车单位必须固定好,长车两头用铁网封死,防止窜动,对于超高的(1.9米以上)顶部要覆盖皮子防止触电,否则影响生产追究责任,谁装车谁处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3.3.矿车检修规定3.3.1发现有问题的矿车,升井后运输区必须及时运送到修罐车间进行检修,矿车检修严格按照检修工艺进行,按照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填写检修记录,并存档。3.3.2如出现坏轮对矿车,在哪个单位区域由哪个单位处理,轮对到井下调度站领取,不得私自把矿车丢到施工地点,否则罚200元/辆,如不处理加倍处罚。3.3.3运输区对不完好的车辆进行修补、整形和焊接,对没有修复价值的矿车要集中到一起,由运输科组织统一鉴定后方可报废,对报废的矿车所割下的铁板用于修补破损矿车,做到节约降耗。3.4.矿车定期检修3.4.1矿车每6个月按照车辆的检修质量标准检修保养一次。3.4.2修罐车间每月5-10日对连续运行6个月以上的矿车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区主管领导。区安排专人在2周内找到,并按照不完好矿车进行检修、保养。3.5.3个及3个以上单位共用一个片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