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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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若干意见陆志平2005/3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2.合理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3.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1.课程结构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二、课程设置必修选修Ⅱ选修Ⅰ选修{2.学制、学时、学分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得超过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2)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3)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减少并学科目,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4)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2周,2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5)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3.学生修习要求1)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按照5学期学习计算,可以修习170以上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意愿,安排课程;凡是新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2)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其中:语文、外语、数学各10个学分;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其中物理公共必修2个模块,三个选修系列中选择一个第一模块);艺术(或者音乐、美术)6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其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选学9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3)选修Ⅱ课程至少6学分。4)选修Ⅰ课程,根据各科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修习。在高校招生方案公布以前,建议至少选修以下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2个科目,同时,在这两个科目之外的领域也应选择修习若干学分。希望在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在修习语文、数学、外语选修Ⅰ课程基础上,可以修习艺术、体育选修Ⅰ课程为主,但在其他领域也应选择有关科目修习若干学分。三、课程安排1.课程计划安排1)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时,先指导学生选择科目,后指导学生在科目内选择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的重新选择。2)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三星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规定选修模块的100%,其余学校应当至少能够开设80%,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有选择选修Ⅱ课程的余地,所有学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数供学生选择(开发不少于满足6学分两倍的模块数)。3)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4)鼓励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部分必修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跨年级安排。2.学生选课指导1)选课指导工作是新课程中落实学生课程选择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实现人生设计、了解社会需求和升学后大学专业设置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在选课指导工作中让学生了解目前学业、大学专业和社会职业需求,让学生知道自己在所选课程上的前期学习效果,便于学生及时调整,以期通过指导学生选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2)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安排指导教师。3)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学校可以为学生在校三年指定导师。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咨询,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4)选课指导手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与江苏省高中课程计划介绍和学校三年课程方案,各科目模块的学分、各学科和模块代码、内容简介、毕业和升学要求;选课指导工作程序,选课登记方法,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调整性模块登记表,以及修学后课程改动申请须知。3.组织教学班级1)为了保证学生选择课程,必然会打破行政班为主的授课方式,出现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情况。多数必修课一般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编排教学班级时,班级人数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但每班不要超过54人,有条件的学校班级人数可以少一些。2)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组织实施。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社区服务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的配合。学校应该将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方案告知家长,争取家长的配合。学校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4.安排教师工作1)教学班与行政班并行后的教学安排,要求教师能够岗位明确,也要求班主任与教学班任课教师之间能够经常联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教师的责任应当侧重在组织、引导学生,但是必须要求教师岗位明确;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教师指导,应当兼顾学生研究的课题与教师专业之间的相关性。2)因为新课程大量增加选修课程,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部分选修课程,可以由本校本学科教师担任教学任务,也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门选修课,还可以外聘教师,做到内外结合。教学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授课教师的资格。3)坚持教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在职教师不经过新课程培训不能上岗,师范大学毕业生也应当有相关课程的学习记录。4)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在学生选课程的同时选择教师。5.安排教学场所教学班的编排有可能会使班级数有所增加,因此既要充分利用原有教室,又要充分发挥各种场所的作用,包括体育场馆、艺术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放像室、演播室、图书馆、各类实验室、阶梯教室、会议室等。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学习活动场所还可以向校外延伸,因此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四、课程实施1.课程建设1)学校课程建设,包括制定科学的计划,执行国家必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选修Ⅰ课程,开发和实施选修Ⅱ课程等。学校应当建立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人士参与的学校课程建设机制,共同确定学校课程目标、进行课程实施准备。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Ⅱ课程主要依靠学校和教师开发,因此,应当重视课程开发,注重课程管理,增强课程的有效性。3)课程建设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学改革,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2.课堂教学高中课程择遵循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的原则,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学科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经验;强调掌握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索精神、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为不同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学生提供了选择的空间。2.课堂教学教师要切实注意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共同发展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注重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考查与考试的各个环节,引导教师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创设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环境,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3.课程资源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有效利用和不断改善校内现有课程资源。要从符合高中新课程需要的角度,优化资源配置,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实验设备、教学软件以及各种教学设施和器材。开发和利用社区课程资源,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鼓励校际合作,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4.校本教研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努力把学校建成学习型组织。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教学反思,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五、课程管理1.健全组织新课程赋予学校很大的课程管理权。制订课程计划、指导学生选课、认定学生的学分、自主开发课程、联系社区共同实施课程等工作,都是新课程实施中的新事物。学校应成立课程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课程。校长是学校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教师应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负责,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应积极配合教师和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政策。2.学籍学业学分成绩管理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号,便于选择不同课程后的学籍管理、学生学习记录、查询。模块教学后进行的考核、成绩登记、成绩统计、学分认定,都应当反映出领域、学科、模块等信息。学分反映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学习经历和发展水平。学生完成模块学习,经测试合格,应当计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学生活动记录计算学分。每18学时学习合格为1学分,每36学时学习合格为2学分。经学习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或补考。学校应当记录并保存学生在学校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情况和获得的学分,记录并保存学生个人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学生毕业除学分要求外,还应具有在校期间其它良好的成长记录。学分认定权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3.班级管理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管理体系,探索新的班级管理方式。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保持行政班相对的稳定,保证教学班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尤其要重视教学班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因此教学班级的任课教师应当组织教学,包括联系班级组织,组织教学班的教学活动与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对学生的发展和进一步选择课程提出建议,以及联系所有学生行政班的班主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应当从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状况出发,改革不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4.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课程的管理,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咨询、师资培训、校际合作、社区资源建设与共享等各种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发挥办学的主动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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