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贷款的力度需要加大2014-03-14来源:上海证券报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认为,创意和设计是产业链的前端,有了创意和设计才可能生产和销售。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相对独立,相辅相成,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转化的关系。熊澄宇认为,金融服务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是文化产业繁荣的前提。他举例,比如中国文化产业基金等系列基金的建立;相关文化企业如凤凰传媒、中南传媒等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保险和信贷行业的直接介入。“当然,这些都是大的方面,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实施细则出台,期待更多的金融产品的出现。”熊澄宇说。祁述裕:文化产业应形成“集成创新”效应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祁述裕说,中国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创造文化精品,把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在此层面上,来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提升国家文化形象。祁述裕建议文化产业发展应该形成“集成创新”效应。他认为,只有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提升,加强现代科技在文化创意领域的集成应用,促进文化与科技双向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原本在空间和组织上分离的知识、创意、文化资源等创新要素和文化创意者、文化管理者和文化企业等创新主体之间的集成,从而进一步达到“集成创新”效应。张斌:应设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银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产业会长张斌认为,由于投入产出的不对称性和消费市场的不确定性,文化产业表现出“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型融资模式特点,无论在间接融资方面,还是直接融资方面,文化产业都面临着突出的融资约束问题。张斌观察到,从间接融资方面看,文化企业在接受信贷服务时必然要提供可抵押的资产,而多数文化企业的资产是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供用作银行贷款担保的固定资产,且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为文化企业或者文化项目提供贷款是全新的业务领域,缺乏可供借鉴的业务经验和风险参照体系,而文化企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这在无形中增加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贷风险。在直接融资方面,由于多数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和财务业绩难以达到上市融资的要求,因此,上市直接融资模式并非文化企业融资的普适路径。因此,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针对文化产业的特点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是推动文化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虽然近期将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扶持力度空前,但是,目前文化产业贷款总额只占到全国各产业、各行业贷款总额的0.2%,而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金融支持的空间尚需逐步扩大。”张斌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