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岩荒料开采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拥有花岗岩矿开采权,鉴于花岗岩开采和生产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位于花岗岩矿委托乙方承包开采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项开采工程承包范围市花岗岩矿。第二项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一、甲方1、对乙方管理的开采现场、安全生产、机电设备使用和花岗岩矿整体生产状况等予以全面监管。2、负责建立市场营销网络,负责花岗岩产品销售,并根据市场需求,负责对乙方下达开采生产计划。3、制定花岗岩矿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贯彻执行。4、为乙方现有所聘人员购买工伤保险。5、提供矿山生产设备和材料一批(详见附件:设备清单)给乙方使用;乙方在合同终结时按清单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赔偿;承包期间设备、配件及保养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负责对乙方开采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7、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拔付承包工程款。8、对违规作业、设备带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产整改通知、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9、负责矿山开采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保管工作。二、乙方1、乙方承包后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外分包或转包。2、组建花岗岩矿开采施工队伍,对花岗岩开采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负全责;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管和按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3、负责开采人员的招聘,规范用工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照片、特种工种证件等基本资料,由甲方登记备案。4、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培训和教育全体人员合理施工、文明作业。5、强化施工队伍的内部管理,按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做好全体人员稳定工作,不发生罢工停产事件。6、为采矿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承担费用,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贯彻和管理。7、服从甲方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无条件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8、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要求施工,确保花岗岩开采工程质量。9、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计划地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确保正常生产。在开采施工过程中,如检修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10、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承担工资中个人所得税。第三项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承包合同。第四项工程承包价款一、工程承包单价:双方约定:乙方以承包方式进行矿山荒料的开采,矿山锯开采甲方以每米(每米的毛石规格:宽1.5米×高1.1米×长1米)元人民币工程承包单价支付乙方。此承包费除电费由甲方承担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上述工程承包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乙方全部人员的工资和社保、医疗、劳动防护、差旅费和教育培训等综合费用;2、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3、按国家和地方规定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4、与花岗岩矿开采工程承包有关的所发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五项工程价款结算一、乙方同意在每月日前上报上月荒料开采报表;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后,甲方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时出具当地税务发票给甲方。二、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工程款: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3、破坏性开采,对能成形利用的荒料随意破碎、丢弃的;4、人员配备不足(少于基本人员人),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三、乙方按甲方的生产任务单要求切割荒料,对不符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入帐,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开工三个月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预支生活和材料采购费用,每月不得超过壹万元。伍千元以上材料采购,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借款。第六项安全生产一、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按国家、行业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二、乙方必须经常性地组织员工对安全制度和应急救援的培训教育,同时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和认真执行。三、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务实地履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采矿工程中的隐患或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排除和解决。每天应当做好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组织分析和讨论,彻底杜绝同类隐患或问题的再次出现。四、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确保相关管理和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五、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均由乙方全责处理和承担所有费用;发生死亡事故由乙方处理甲方配合,费用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如乙方二天内未对死亡事故进行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六、为加强爆炸物品及生产的管理,乙方限量使用爆炸物品。双方约定,乙方每年使用炸药箱,雷管个。超过规定用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为了体现乙方对甲方管理的有效落实,乙方愿意支付甲方安全责任及合同违约金,并同意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分三次扣除。合同终止时无发生工伤事故、违约行为和完成交接手续后,甲方如数归还乙方。第七项违约责任一、按本协议约定,甲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同期利息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一个月支付的,按双倍利息承担违约责任。二、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终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三、因甲方的生产方式、作业方式或经营方式等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决定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四、按本协议约定,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管或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予返还乙方风险抵押金;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五、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擅自提前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六、乙方不履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修理义务导致损坏停产的,乙方除赔偿修复外,同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七、如乙方管理不善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经济赔偿。第八项其它事项及要求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二、本合同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甲方签名盖章和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四、本协议经双方校对,打印准确无误,任何涂改均为无效,并以打印文本执行。五、合同随附件: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