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征集公告涿鹿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从1993年至今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三祖文化取得了可喜瞩目的成绩。为进一步弘扬、发展三祖文化,2013年涿鹿重点启动以三祖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项目。中华文明源三祖文化博物馆以黄帝、炎帝、蚩尤三大人文始祖在涿鹿风云际会、征战融合为历史背景,依托涿鹿大战、合符釜山、定都涿鹿三大历史事件,以“一座博物馆,穿越五千年”为主题,集中展示中华民族的起源和中华文化的雏形初制,旨在弘扬“血脉同根、文化同源、民族同心”的文化理念。而从统战的角度则归根到凝聚海内外华人这一主题,最终体现“中国梦”的内涵,即中国梦就是复兴梦,就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巨大成果及美好前景。征集范围和对象(一)征集范围1.反映涿鹿地区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主要征集红山文化,仰韶文化,小河沿文化实物。2.涿鹿地区关于红山文化,仰韶文化,小河沿文化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3.反映涿鹿地区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图片。4.涿鹿地区历史上各时代的工艺美术品。5.涿鹿地区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6.反映历代涿鹿地区及与涿鹿地区有关的知名人士的代表性实物。(二)征集对象1.石器:包括旧石器、新石器、商代以后历代石制工具、器物。2.玉器:包括历代玉器、宝石、珍珠、水晶、玛瑙、珊瑚、青金石等。3.陶器:包括历代陶器、陶俑、泥塑、陶范、紫砂等。4.瓷器:包括历代瓷器、窑具等。5.铜器:包括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铜境、造像、兵器等。6.铁器:包括历代铁器、铁制武器等。7.其它金属器:指不属于铜、铁器的其他金属器,如金银器等。8.牙骨器:包括甲骨、象牙、牛角、犀角、玳瑁等。9.砖瓦:包括建筑砖瓦、墓砖、画像砖、空心砖等。10.石刻:包括碑碣、墓志、造像、经幢、画像石、石雕等。11.漆木器:包括漆器、木器、竹器等。12.织绣品:包括丝织、棉织、毛织、刺绣、服装、各种绣品。13.符牌印章:包括金、银、铜、铁、石、牙、玉、瓷、木、玛瑙、琥珀印章和玺印、封泥、符牌等。14.书画:包括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15.文房用具:包括笔、墨、纸、砚、洗等。16.货币:包括铜钱、铜元、镍币、银币、纸币、代用券、股票、汇票、钱范、钞版等。17.碑贴拓本:包括金石拓片、法帖等。18.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精印本、红印本、蓝印本等。19.文献契约:包括档案、文书、契约、诰命、圣旨、书札、稿件等。20.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21.宣传品:包括传单、标语、宣传画等。22.文件:包括重要文件原件和文件原件不存在的早期翻印件。23.徵章:包括奖章(勋章)、纪念章、像章、证章等。24.牌匾:包括招牌、匾额等。25.票证:包括粮票、油票、布票、粮油证、户籍证、土地证、毕业证、结婚证等。26.工具类:各种农业用具、工业用具、生活用具、特殊用途的用具、工具等。27.建筑构件类:包括门、窗格、雕花板、石柱础等。28.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征集方法和原则(一)调拨对于国有收藏单位收藏的、三祖文化博物馆陈列展览必需的文物,经双方协商后,呈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拨。(二)借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保管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三祖文化博物馆支付一定数额的借展费。(三)联合办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保管权的基础上,通过联合举办展览或专题特展的方式,丰富三祖文化博物馆陈列展示的内容。(四)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三祖文化博物馆。三祖文化博物馆在接受馈赠之后,要向捐赠人出具收据,并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五)复仿制在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三祖文化博物馆急需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征集时间三祖文化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从2014年2月25日—5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宣传发动阶段(2月25日—3月20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进行宣传发动。参评文物报名(3月21日—3月31日)鉴别签订入馆合同(4月1日—5月31日)各责任单位在征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在专业征集工作小组的配合下开展工作,确保重点征集任务要在201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以保证三祖文化博物馆顺利开馆。联系电话:0313—653900213833362596联系人:李文斌涿鹿县三祖文化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本网讯11月1日,记者从莘县民俗文物征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莘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文景观,见证莘县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发展的历程,即日起至12月10日,我县将开展民俗文物征集活动。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征集范围包括历史沿革档案,如反映莘县及周边地区有关历史档案的文字书籍、文献、文告、圣旨、诏书、捷报、抄本、信物等实物和照片;生产用具:⑴农业用具:包括农业生产、粮食加工、粮食储藏等用具,如木犁、木轱辘车、牛车、石碾、石臼、石磨等实物。⑵手工业用具:如酿酒、打铁、裱画、染坊、纺织、弹棉花、箍桶、打蔑、打铜锡壶等作坊内各类用具的实物和照片;商业类:⑴货币(金、银、铜)、银票、钞版、钱范等实物和照片。⑵各种店铺的幌子、招牌;各种商铺陈列用具。⑶借贷、租佃文书、典当文书、契约等实物和照片;生活用品:⑴服饰:男、女四季的各式衣、鞋、帽、头饰、佩饰等实物和照片。⑵生活用具:炊具、食具、酒具、烟具、茶具、雨具、盥洗用具和各种制作食品的模具等实物和照片。⑶居住:各种建筑装饰、家庭陈设、各种古式家具、卧具、厨房家具等实物和照片;交通工具:包括木轮敞车、独轮平板手推车、轿子、独轮车、老式的自行车等实物;文化习俗:⑴礼仪活动:婚俗、丧葬、生育、祝寿等礼仪活动、各种节庆和民间游艺活动的各种实物和照片。⑵艺术品:刺绣、石刻、编织、剪纸、年画、风筝、泥塑、面塑、根雕等民间造型艺术的作品及使用工具。⑶娱乐:各种玩具、游戏实物和各种民间游艺活动的实物。⑷嗜好:包括各种烟具、酒具、茶具等实物。据悉,即日起到11月30日,为民俗文物调查摸底和专业技术人员鉴别阶段,民俗文物征集具体时间为11月30日-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最能代表本辖区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的民俗文物实物收集工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所征集的物品进行鉴别。此次活动提倡和鼓励广大群众无偿捐赠、捐献民俗文物。对提供民俗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将造册登记,并授予荣誉证书,文物展出时标注提供者的个人姓名。文物的所有权不变,所有人可以随时收回。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所征集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并专设民俗文物展厅,让莘县市民了解莘县经济社会发展之概貌,认知莘县丰富的历史民族文化底蕴和绚丽的人文景观,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文化事业科学发展。(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