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编-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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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编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roject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Contr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1.2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1.3项目管理的类型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5.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各方项目管理目标和任务2.1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于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的关系。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的阶段划分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在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分别进行如下工作,如下表所示: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期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2.2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项目的投资目标能否实现与设计工作密切相关。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设计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安全管理;2.设计成本控制和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工程造价控制;3.设计进度控制;4.设计质量控制;5.设计合同管理;6.设计信息管理;7.与设计工作有关的组织和协调2.3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和施工的质量目标。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3.施工进度控制;4.施工质量控制;5.施工合同管理;6.施工信息管理;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2.4供货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供货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供货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供货方的成本目标、供货的进度目标和供货的质量目标。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供货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供货的安全管理;2.供货方的成本控制;3.供货的进度控制;4.供货的质量控制;5.供货合同管理;6.供货信息管理;7.与供货有关的组织与协调2.5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建设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和项目的质量目标。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安全管理;2.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3.进度控制;4.质量控制;”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2.6建设工程项目其他实施主体各方的管理目标和任务监理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任务,为项目法人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高层次项目管理的咨询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规定的建设阶段,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化组织管理。其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策划和投资阶段的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监理单位是提供专业化中介服务的咨询机构,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间接主体。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活动的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业务范围应该按照其资质规定的范围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均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待别是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和有形建设市场,决不能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系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估、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的单位。工程保险与担保机构:工程保险与担保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是制约施工单位的一种机制。其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效果。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是由国家技术部门认证批准的,有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以及地区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其资质依法受委托承担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工作,出具有关检测试验报告,为建设工程质量的认定和评价,为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为建设工程质量争端的调节和仲裁等提供科学的测试数据和有权威的证据。质量检测机构也是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是独立承担质量检测试验责任的主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行为和活动结果,同样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产生重要影响,它也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主要间接主体之一。政府主管与质量监督机构:政府代表社会公众利益,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建设行为及其活动结果进行监督与管理是维护建设工程项目公共利益、确保建设工程产品安全使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政府监督管理的核心是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政府主管通过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审核,通过备案登记,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宏观控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通过委托有资格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检查,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发挥监督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作用,使用经济、法律和市场手段,以技术进步为支撑,通过培养有素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在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证下的高效服务,对所有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执法监督管理。其目的就是维护公众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利益,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建设工作质量政府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参与建设主体质量保证体系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强制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最高层次,其监督的内容涵盖建设工程项目所有参建主体的行为质量和实体质量,是全面的监督控制,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促进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作的驱动力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如图所示:工程质量政府全面监督体系2.7地区和社会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受到地域环境的影响和限制。首先,建设工程项目与所在地区的许多系统存在联系,交通、供电、供水、给水、排水、消防、环卫、通信、网络等,需要与所在地区各种基础设施配套接口,必须与市政管理部门联络、沟通和协调,使建设项目的各个子系统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与外部相应系统衔接。此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面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周边邻近单位,需要包括附近的居民及过往人员、车辆等方方面面的配合与理解,这都需要在项目管理中充分注意公共关系,好沟通协调工作,以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四项制度3.1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工程质量总负责。项目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建设系统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还应掌握建设市场运作,会应用招标投标方法选择合格的建设企业(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工程承包单位)和工程咨询与监理单位;能掌握和运用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3.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运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3.3建设监理制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已明确规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设计单位的企业化也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咨询)增加了新的内容,要强化完善建设监理应把工程咨询服务向后延伸,这样才能确保项目建设总目标和预期使用功能。对未能履行职责的监理单位,要依法降低资质等级。因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理单位要迫究责任。3.4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器材设备采购以及工程咨询与监理都应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处罚条款。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职责4.1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的职责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定标;签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承包合同;识别和选择先进技术与施工工艺;4.2项目建设实施过程项目法人的职责4.2.1业主的质量责任与控制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业主)的质量责任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质量控制的“作业技术和活动”的目的在于监视过程,进行控制、诊断与调整,使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二是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在某些方面是有联系的。业主质量预控的目的是实现以“质量取胜”的方针。质量预控是不断发现质量毛病,预见质量矛盾,纠正质量缺陷,解决质量问题,并进行质量改进的动态过程。质量改进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因此,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体承包单位的质量战略中,不可能也不必要做到一切工作绝对地毫无缺陷、毛病。但必须坚持苛求的一点是:及时发现和纠正缺陷或毛病,防微杜渐,使缺陷或毛病消灭在质量问题发生以前。在FIDIC合同条件中有“缺陷处理”条款,这是指任何缺陷必须及时发现,立即纠正,而使缺陷消灭在质量事故发生之前。“质量第一”同保证工程进度、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是对立的统一。工程建设必须保证进度,提高投资效益,这两个战略目标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它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第一”这个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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