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教程第四章艺术文本的审美特性在文艺美学的发展中,艺术文本观念有一个逐渐生成、演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一方面不断确立了艺术文本相对独立的审美地位,另一方面又更深刻地将艺术文本与审美经验结合起来,从而使艺术文本的审美特性成为现代文艺美学的重要课题。第一节艺术文本与审美经验一、文本概念的形成与确立“文本”概念最早在美学领域出现是从结构主义开始的。狭义:最偶家根据一定的语言规则书写出来或印刷出来且没有经过读者阅读的语言产品。广义:不仅指文学作品,而且包括艺术作品,甚至包括一切经典著作。二、艺术文本的构成文本包含符号、形象、意蕴三个层次。符号:包括文字、线条、音响、色彩等因素以及由这些因素构成的文本符号整体。形象:各种艺术符号按一定结构规则组合起来,在接受者的感官和想象中呈现的生活情境、审美意境。意蕴:文本的整体意义。三、艺术文本与审美经验只有在观者审美经验中经过解读的文本才能成为艺术文本。首先,文本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其次,文本是与接受者联系起来的概念。再次,文本具有多义性。文本概念为我们理解艺术的审美经验提供了新视界。首先,对文本的理解需要以“前见”为前提。其次,理解不能离开语境。最后,意蕴的获得不能靠分析而要靠体验。第二节艺术文本与符号和语言一、艺术文本与符号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的联系而产生的,是由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系构成的意义的系统。“能指”和“所指”都是索绪尔语言学的术语。索绪尔认为,任何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比如英语的“tree”这个单词,它的发音就是它的“能指”,而“树”的概念就是“所指”。“能指”和“所指”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但是,索绪尔认为,某个特定的能指和某个特定的所指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在“树”这个词中,树的概念和“树”的特定发音不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树”在英文中的读音和在法文、拉丁文中的读音明显不同,但却都能表达了“树”的意思。首先,符号性质方面,一般符号是概念性的,艺术符号是表象性的。朗格认为,所谓艺术符号,也就是表现性形式,它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所熟悉的那种符号,因为它并不传达某种超出了它自身的意义,因而我们不能说它包含着某种意义。朗格的理论旨在突出艺术的独特性,建立艺术自身的符号系统。表现性形式是“一种诉诸视觉、听觉、甚至诉诸想象的知觉形式,一种将人类情感的本质清晰地呈现出来的形式”。“表现性形式”和形式、生命、情感、幻象等概念密切相关,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理解“表现性形式”。第一,形式。“表现性形式”中的“形式”是广义上的运用,它既指艺术品的整体外在形状,也可以指艺术品内部的各个要素,更重要的是,它还指一种抽象形式,包括“某种结构、关系或是通过互相依存的因素形成的整体”。这种抽象形式“与人类的情感形式——增强与减弱,流动与休止,冲突与解决,以及加速、抑制、极度兴奋、平缓或微妙的激发,梦的消失等等形式——在逻辑上有着惊人的一致”。在这里,“逻辑的一致”是指艺术形式与情感之间的一致,不是表面上的喜悦或是悲哀,而是在深层结构上的一致,是一种关系的相似。艺术的“形式”还必须是生命的形式。艺术形式要成为生命形式需符合如下条件:1.它是动力形式,这意味着它必须是一种变化样式;2.它的结构是有机结构,它的要素并不是独立的部分,而是相互联系的;3.整个系统是由有节奏的活动结合而成的;4.要具有生命形式的规律,即生长和消亡不断交替的辨证的活动规律。总而言之,运动性、有机性、节奏性和规律性是艺术形式必须具有的四个特性,各种形式要素同样具有其中的特性,在朗格看来,只有当某种艺术中的形式与生命的形式相类似时,艺术才能以隐喻的形式表现人类意识,因此可以说,艺术就是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去创造和加强生命的形式。第二,情感。朗格认为艺术不是情感的“征兆性表现”,而是感觉形式的“符号性表现”,是对人类的“内在生命”的理解。以音乐为例,从符号学的角度看,音乐不是情感的引发和慰藉,它是逻辑的表现,最能表达某种符号性的情感,表达接受者过去不能感觉到或不知道的情绪。因此,“表现性形式”作为一个整体包蕴着情感,整体中的多种形式要素同样也具有“表现性”,也具有情感,如音乐中的音符、线谱、节奏,绘画中的线条、色彩,舞蹈中的姿势,文学中由语言组成的场景、角色、故事情节等等,都体现出了生命情感的特性。第三,幻象。前面提到,朗格从运动性、有机性、节奏性和规律性四个方面来论述生命形式。但对于不具有真实生命的艺术品来说,却只能从隐喻和象征的角度来理解其内在生命的特性。归根到底,艺术品中的生命特性的获得只能依靠“幻象”。幻象是艺术的本质特征,每一门艺术都有一种基本的幻象。艺术幻象“制成的是一种半抽象的,然而又往往是一种独特的和给人以美的感受的表现性形式”。情感要用形式来表现,形式的目的是表现情感,而具体体现二者的载体就是艺术幻象。因为对于每部艺术作品来说,直接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不可能是无形无状的情感,也不可能是与情感同构的抽象形式,直接呈现出来的只能是某种直观的、整体的东西。它使情感与形式不留痕迹地融合在一起,是艺术创作的最终结果。其次,在符号与意义的关系上,如果说一般符号是外指性的,那么,艺术符号则是内指性的。外指性是指符合生活之理。内指性则是指符合艺术创作之理,也就是文本语境虚构、创造出来的内在合理性。这里重要的不是作品与生活的联系,而是他们的区别。创作者通过想象、虚构创造的艺术世界已经与现实生活划开了界限。清代叶燮曾举杜甫的诗中不合理的诗句“碧瓦初寒外”、“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晨钟云外湿”、“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征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也。”再次,就符号形式来说,艺术符号具有一种构形性。第一,艺术文本是构成性创造的结果。艺术创造的符号转化过程中的“抽象”和“简化”本身就是构形过程。所谓符号转化并非将创造对象如现实的生活内容、艺术家主观的情思进行转化,而是运用各种物质媒介进行转化。第二,艺术是对情感的符号形式表现。艺术虽然表现情感,但不是直接将情感作为内容来表现,而是通过媒介的形式结构来表现。最后,就符号的存在来看,艺术符号有一种透明性。艺术作为符号,其价值主要不是体现在实体性方面,而是体现在功能性上。二、艺术文本与语言理查兹认为,语言有两大功能:一是指称功能,用于描写客观世界。二是情感功能用于唤起情感和态度。文学语言的独特符号特征:首先,是概念性和表现性的同一。科学语言舍弃表象,强化符号的概念性,而文学语言则将概念性和表象性结合起来,是语言的概念性不是指向外在世界而是指向表象自身。其次,语境的叠合。日常语言、科学语言表达都追求语境的单一、固定,以保证交流的有效和准确。蛋文学语言则友谊造成语境的多重和不确定,消弱语言的指称功能,从而达到“言外之意”的意蕴“还有以色芬的例子:‘你将劳苦看做是获得人生乐趣的途径;你心中收藏了最珍贵的东西以及作为战士适合的品质’,作者没有说‘你愿意辛苦地劳动’,而是采用了‘你将劳苦看做是获得人生乐趣的途径’,通过这种方式,作者为他的颂歌增加了一笔思想的崇高”——《论崇高》最后,虚拟陈述。文学语言陈述的特征:一方面,任何陈述都是在文本整体中获得意义;另一方面,文学语言陈述本质上虚拟陈述。第三节艺术文本的美学内涵艺术文本既表现为作为艺术文本之符号形态的形式的意味,又表现为作为艺术文本之构成本体的形象的意蕴,同时又在文本的总体艺术意境上得到呈现。克莱夫·贝尔将艺术文本的美学内涵简化为“形式的意味”。所谓形式的意味,就是“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就形式本身来说,其意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形式作为有机整体肯定了艺术家的创造力,从而给予人审美愉悦。其二,形式作为艺术家感受能力(特别是秩序感,节奏感)的确证和对象物,能够激发出独特的审美情感。二、形象的意境艺术文本创造的目的是表达或指引到一种深沉而悠远的意蕴。意蕴并不是形象体系直接呈现出来的,它既寄寓于形象体系之中,又超越具体的艺术形象而存在。形象包含着意蕴,意蕴则大于或多于形象。三、意境意境是艺术文本内涵的核心层次。“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王国维王国维评宋祁《玉楼春·春景》云:“‘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评张先《天仙子·时为嘉禾小倅,以病眠,不赴府会》云:“‘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他不认为“红杏枝头”、“云破月来”这样的“艺术形象”有境界,而认为“著一‘闹’字”,“著一‘弄’字”境界才“全出”。可见王氏“境界”在“艺术形象”之外还另有追求。“情景交融”是意境的审美构成方式,两者动态生成。“意”与“境”的融会化生,使艺术文本成为富有生命的整体性的审美存在,从而给接受者以韵味无穷、咀嚼不尽的审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