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2〕5号各参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市本级及内五区各成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办公室,集中统一受理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一)申报范围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内五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需到市本级或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办公室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其中:在区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到所在区办理申报审核;其余均到市本级办理申报审核。(二)申报依据1、参保单位申报依据:参保单位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2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即2011年1-12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确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的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如实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进行申报,经审核后作为本单位2012年1-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参保人员申报依据:参保人员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工资收入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一致。参保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花名册中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线。为确保个人申报基数的真实性,各单位应按要求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参保人员个人签字确认。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依据:经人事部门审批的2012年晋薪后的个人基本工资,包含以下项目: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教护人员提高10%部分、教护龄津贴等。(三)申报资料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2011年度会计资料:①会计年报(需附资产负债表、利3润表、费用明细表或收入支出明细表等);②工资发放表;③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帐(或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明细帐);④成本、费用、支出等损益类科目明细帐。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同时需提供会计年报、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帐及2011年12月份工资发放表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3、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以及经职工个人确认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花名册(参保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另附个人缴费基数确认签字表)。凡网上下载“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退休”表格中有离退休人员名册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盖章认可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证明,并如实填报月退休费。离退休待遇证明具体提供方式如下:①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市级参加的单位,需提供由省社保局离退休管理服务处盖章确认的本单位2012年1月份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花名册;②在市本级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但存在有养老、医疗保险两个参保编号的单位,需提供由市企业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盖章确认的本单位2012年1月份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证明;③在区级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实行市级统筹的单位,由各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的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进行审核确认;④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2012年1月份离退休人员工资明细表(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需提供财政统发工资中心盖章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2012年1月份工资明细表)。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所需携带的具体资料见附件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45、申报办公室视情况要求提交的补充资料、相关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四)申报时间参保单位从3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到市本级和内五区申报办公室办理申报审核手续。市本级申报审核单位按参保人数分四个时间段进行申报审核: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3月30日前完成。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4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数在5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5月4日前完成。参保人数在8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在5月15日前完成。(五)申报程序和要求1、申报审核数据处理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1)登陆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下载并填报参保数据等信息(见附件三)。(2)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可委托长沙兴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进行数据处理代办。单位录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后,打印一式三份花名册和社会保险申报审核表,按规定签章,携带其他申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申报办公室办理申报审核有关手续。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处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二楼机关社保业务窗口办理。52、申报前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正。在职人员姓名、身份证错误的,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修改表”,同一单位个人有多个帐户的,请填写“个人帐户合并表”,凭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大厅办理。在市本级申报的单位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二楼“异动申报”窗口修改;到“个人帐户”窗口办理账户合并。3、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按2011年度个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个人缴费基数,按单位工资总额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年工资总额大于上年缴费基数总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单位差额数,按照规定征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并入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改变。4、各参保单位必须按时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申报的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必须真实准确,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按规定予以公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5、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暂停办该单位有关社保业务,待补办申报手续后,再恢复有关业务办理。市本级以前年度未审核单位到市企业社保局基金稽核科(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001、1002办公室)办理补审。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的内容1、查验过去一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历年欠费归还情况。凡未经批准上一缴费年度欠缴社会保险费在3个月以上的,暂缓6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经批准缓缴的除外)。对有历年欠费的参保单位,应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签定还款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还款,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2、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情况,并确认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当年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及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年检工作,直到完成了上述工作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3、查验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险种是否齐全情况。对存在应参加而未参加险种的单位,须办理险种新增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4、查验参保单位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对未按规定公示职工缴费基数及未履行职工缴费基数由本人签字认可手续的,须完成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5、查验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情况。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等到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登记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年审的要补办有关手续。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二)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需报送的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2、社会保险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职工签字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表、还款协议、缓缴批准书等。74、年度验证机关在审查期间,根据情况要求单位提交的补充资料、相关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三)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的程序1、单位按规定的要求,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和其它材料。2、单位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职工签字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表等资料报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登记部。3、征缴管理中心按规定查验合格后,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注明已查验合格的险种,并盖章或贴花,返还社会保险登记证给单位。4、当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度验证。5、凡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单位,应于年度验证前15日内领取变更登记表,变更后再按规定进行年度验证并发放新证。三、监督检查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帐册、会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对参保单位稽查出来的少缴、漏缴的工资总额部分,按社会保险费规定的缴纳比例进行补缴,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参保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8额和职工人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市本级申报办公室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原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八楼)市本级申报办公室电话:8490790985591173市本级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登记部电话:84907991市信息中心电话:8490787784907869内五区申报办公室电话:芙蓉区:84683408天心区:85899277转2、3岳麓区:88999325开福区:84558026雨花区:85880512有关事项请查询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网址:附件:1、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含在职、退休花名册,网上填报数据)2、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网上下载)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流程9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流程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