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监督检查,明确各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查证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施工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检查和督导,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节和采取补救措施,对偏离规章制度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对发现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以宣传,其目的是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形式第四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总公司进行系统内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二次,检查工作在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配合,对公司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综合性或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三、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检查前应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日期和组织形式;检查要面广,有深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后作好安全检查总结,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报告。第五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各项目实施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各部门、各项目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作为项目文件资料进行保存。第六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由于节假日前后,员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第七条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检查员工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检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检查责任人的处分情况等;维护员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八条综合性安全检查内容一、查思想、查意识: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员工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是否掌握,员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二、查制度、查管理: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是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制定的目标、计划、方案、措施、和各种台帐、记录、报表等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有效实施;三、查隐患、查整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遵章守纪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过去查出的“隐患”是否已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四、查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如实报告,是否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迟报现象;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第九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一、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新员工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采购、配备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二、检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是否有效,作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危险源识别是否充分,风险控制、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合理并具有针对性,危险作业点及重要部位是否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等;三、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第十条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与培训方面的安全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新员工、(劳务人员)“三级教育”;3、安全机构、专、兼职人员配备和工作管理4、日常安全教育记录;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第十一条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内容:1、施工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卡”的落实;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3、作业现场劳动组织是否合理;4、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危险源控制情况;5、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配置情况;6、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使用及工机具的安全状况;7、饮食卫生、防暑、防寒保护措施;8、核查隐患、纠正违章。第十二条针对公司车辆的安全检查内容1、车辆的车容、车况进行情况;2、对在册及雇佣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3、外租车辆是否进行年检,按要求是否加入保险;4、驾驶员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行车日记及维修记录第十三条针对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内容:1、定期对职业病预防、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尘毒作业环境的检查;2、消防保卫、预防火灾和办公区危险事件的检查;3、对办公区的污水、噪声和扬尘进行检查;4、定期检查应急器材配备情况,确保器材、设施灵敏有效和义务消防员活动记录。第十四条各事业部日常检查的内容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落实;2、作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3、新员工、(劳务人员)上岗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4、危险作业及重要部位是否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高处作业“十不登高”制度,施工现场“六大纪律”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是否落到实处;7、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是否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去完成;8、事故发生后,是否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及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检查方法一、常规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检查工作主体,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组建安全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各项目,到施工作业现场,对安全生产管理、作业现场环境条件、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的行为等进行检查;二、安全检查表法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通过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防范措施等编制安全检查表,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明确;三、跟踪巡查法作业现场通常设置安全员,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对危险项目和重点部位要跟踪巡视检查,随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及时辨识施工过程中新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四、交叉调研检查法各部门之间、各项目之间,由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安全生产调研检查组,交叉观摩检查,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难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一、安全检查准备检查前,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和任务,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和步骤,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或检查提纲,确定检查人员和必要的分工;二、检查和判断检查组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等方式获取信息,被查部门领导要随同检查,检查人员要作好检查记录,掌握情况(获取信息)之后,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做出正确结论;三、做出处理决定检查组做出判断后,应针对被查部门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四、整改落实存在隐患的部门及项目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或“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取整改效果的信息,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各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