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郏县龙山北街回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对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中学阶段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要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评价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三、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成长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四、评定机构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组长:任国韶副组长:梁利晓任改红李小娟组员:各班正、副班主任工作职责:(1)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2)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3)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审定评定结果;2、教师评定小组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的评定。3、学生评定工作组: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工作职责:每位学生要客观公正的进行自评和互评。五、评定具体内容1、综合表现评定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六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六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①高中三年来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高中三年中三个学期曾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并要附加说明理由,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评为不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校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③各班可根据学生量化考核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习能力、情感健康、公益活动等有关表现,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④评价实证材料。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内容包括:学科成绩、代表作品、作业或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真实性材料。学生成长材料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成长材料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2、测评等第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规范行为,文明礼貌),公民素养(遵纪守法),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与品质),交流与合作(在活动与操作中表现的素质)等六类。3、评定要求各班要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书面材料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上交。各班、各位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何班级、教师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4、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定依据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三项评定进行综合评定六、评定程序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3、按照《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5、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查看学生各评测点的具体评定情况,然后根据各项评定等级所占权重对每个学生进行总评,如认为评定结果有明显偏差,可启动复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