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一)所在集体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位列前3名之列;(二)未发生客户重大投诉;(三)在同一业务领域内努力钻研,工作有创新。二、先进个人(一)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二)司龄满1年;(三)在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前3名;(四)未受到客户重大投诉且未受到公司通报批评以上处理;(五)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出现,工作有创新,能够起到示范作用。三、优秀管理人员(一)主管级(含)以上人员;(二)司龄满1年;(三)管理工作中措施得力,有创新或有重大工作进步;(四)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位于前三分之一。四、柏森之星(一)满足先进个人和优秀管理人员评选条件;(二)岗位业绩特别突出,得到客户和公司同事一致认可;(三)职务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五、特殊贡献奖(一)在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业主及甲方的荣誉或奖励(二)有创新意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采纳且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三)超额完成部门全年工作目标,工作业绩显著;(四)有高度的全局观念,整体意识强,帮助公司联系项目且成功合作;注:能够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的,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不具备评选条件的,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