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为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卫生秩序,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培养和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理念和意识,明确医务人员权利和应尽义务,达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的目的,市医院于5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我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教育先行,夯实理论基础,深入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员大会,并对各科室印发了《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本科室员工进行学习相关条例,自主学习其具体内容和自觉对照检查,力求法制教育覆盖面达到100%,让全院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以实现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医学伦理道德教育的目的。院长在全体员工参加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要求全院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并做到知法、守法;陆江涛副院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首次将医务人员纳入商业贿赂主体范围的情况,为大家解读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动员大会上,副院长不断强调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把握机会,按照上级的部署,围绕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是依法行医、依法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创建一个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现代化中医院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过大力宣传和培训一系列活动后,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平时只顾忙于业务工作,通过这次法律、法规的培训,真掌握了不少知识,并表示要把所学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应用于工作中,使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做到依法执业,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