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工作制度一、村两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二、村两委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村务重要问题要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两委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村两委主任主持。四、对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按“六步工作法”程序实行民主决策。五、一般性的村务问题由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主任研究决定,责成村两委成员抓好落实。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日。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2、例会制度。村两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部署工作。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3、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村两委主任一般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可随时汇报,不允许重大事情不汇报或先召开村民会议形成决议后再向党支部汇报。对需提交村民大会决定的问题,可由村两委先提出意见,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沦决定。4、双向沟通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主任要经常进行工作沟通。党支部应及时向村两委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的指示,工作信息;村两委也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村工作中的问题,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5、村务公开制度。凡需村民知道的村务都要按时按程序公开。6、村两委报告工作制度。村两委每半年由村主任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党员、村民对村务和经济管理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