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期末考查方案一、评价目的反映学生在道德与法治学习中的成就和进步,激励学生的自主学习;诊断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过程;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的历程,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学习策略、思维或习惯上的长处和不足;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预期,形成对品德与生活学科积极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信心。二、评价原则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道德与法治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2、评价的全程化:道德与法治的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3、评价尺度的多样化: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评价所有儿童,关注每一个儿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发展。4.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要倡导多主体参与评价,使评价主体间可以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重视学生、教师、家长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改变以往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单一方式,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互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使学生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交互活动。三、评价内容1.健康、安全地生活。2.愉快、积极地生活。3.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4.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四、评价方式1.评价方式应当灵活多样,可采用作品展示、技能考核、专题活动、相互交流、自我评价、操行评定、日常观察等。2.课堂评价、阶段评价与期末评价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