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1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全面建设实力、开放、和谐、秀美的新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公安局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一、确立“维护经济保平安,抓好治安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牢记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谐强县保平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进一步强化打击犯罪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三、继续推进和引深警务公开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原则,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制度,一律实行“阳光作业”(除涉及有关保密事项外),局属各科所室队都要公开主要职能、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四、推行首问负责制。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问询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生人熟人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本科室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诺首办责任,对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当即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的科室。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说明情况,介绍到相关部门。五、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党规党纪,充分认识执行这些规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执行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各单位要强化对民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六、实行责任追究。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过错以及违反党规党纪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监督,并一如既往地予以关心支持,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诚恳纳谏、择善而从、努力践诺。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