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改革历史回顾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起经历过四个阶段:•1951-1965年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阶段•1966-1976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严重破坏阶段•1977-1992年为养老保险制度恢复和调整阶段•1993年至今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创新改革阶段现阶段主要是创建了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改变了计算养老金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和实施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最终基本建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组成结构中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构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虽然在改革中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隐性债务(2)过高的费率负担使很多已参保的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拖延缴费(3)覆盖面虽扩大但一些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仍得不到保障(4)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仅以省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各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1)养老保险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3)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差距明显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四个阶段:初步探索与试点推广(1982—1994)逐步发展(1994—1997)衰退停滞(1998—2008)崭新发展(2008年至今)新农保制度模式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1)筹资模式:采用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在基金管理上,新农保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2)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账户,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3)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4)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主要问题*参保比例较小,保险水平偏低*政府没有补贴农村养老保险费*养老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困境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建设,取得相当大的成就,但面临中国日益加剧的老龄化、制度转轨遗留的历史欠账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新型的养老保险仍有许多重大的、急需破解的问题。一、养老保险覆盖面仍然狭窄•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高达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还有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未参保。•虽然各级政府正重点抓“扩覆”工作,但离全覆盖的目标仍有距离。资料至2010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7亿人(含农民工参保人员3000多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农民人数为1.03亿人。•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的总人数为3.6亿人,仅占当年全部20岁以上人口总数的36.7%,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全国的覆盖率只有大约30%多。这样的覆盖率显然不能发挥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也不能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9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开展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艰巨,特别是如何保量又保质,需要好好实践。•如:因缴费负担过重,各地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保情况就较为严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由于养老保险沦为企业保险的历史原因,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至今依然很低。就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看,少数省份实行了省级调剂金制,但调剂的比例和数额极为有限,大部分省、市、县仍实行分级统筹。这样带来诸多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脆弱,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养老保险跨地区关系转续以及领取不便;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费用畸轻畸重还会加剧区域发展差距•如:2010年广东一个省就有3000多亿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可有的省份却基本没有结余,年年都有缺口,需要中央补贴。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省份,财政实力较为雄厚,再加上流动人口多,他们的养老金就多,因为流动人口不在那里养老,光在那里缴费做贡献了。而人口输出大省就倒霉了,这些省剩下的不是小孩就是老人,青年人都到外头打工去了,钱都贡献给外省了,但对本省的老人是要支付养老金的,从而造成收入少、支出多。所以养老金数量跟人口分布的空间和流动是有关系的,而人口流动又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往往是发达地区。于是造成了恶性循环,越来越不平衡。越富的地方养老金越多,越穷的地方养老金越少,越富的地方经济越发达,越穷的地方经济就越落后。转制隐性债务以及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政府1997年决定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出现了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隐性债务,指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或半基金积累制转变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积累,而他们又必须按新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积累”的那部分资金。•隐性债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应继续付给新制度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总额;另一部分是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新制度实施前没有积累的养老金总额。这两部分债务的具体规模依赖于退休年龄、缴费率和投资回报率等重要参数。根据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课题组的推算,隐性债务最小为1.8万亿元,最大接近12万亿元。我国庞大的隐性债务将是悬在养老保险制度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养老保险实行改革后的新制度,按照制度设计,对已经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应该用社会统筹资金。但是,由于现在的退休者没有(或很少有)个人账户的资金,又要按标准发放,社会统筹的资金远远不够支付庞大的退休群体的需要。各省、市、县为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就挪用了本应是将来才能支付的现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没有分开管理),从而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养老基金的有名无实,空账运行。究其根源,空账的出现还是要归因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转轨所形成的隐性债务。•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规模已超过1万多亿元,虽然做实空账工作已经开展几年,但空账规模仍在扩大。从债务关系来说,养老金的空账运转是现在向未来透支,是老一代向年轻一代的透支。长此下去必然蕴涵巨大的资金风险,也会降低改革后新制度的信誉,动摇新制度的根基。保值增值效率低下难以应付过高通货膨胀•2010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将近2万亿,虽然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万亿,但是并没有落实到对应的个人账户。一方面现阶段职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被用于支付现期的退休金,账户上几乎没有什么实际资产,大部分是空账;另一方面,现行制度要求养老保险金余额除满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80%左右要用于购买政府债券或存入银行,由于近期银行存款利息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养老保险金的结余在不断地贬值,这些钱的收益率多年来一直不到2%,在财政账户里死死放着,这势必加重未来时期养老保险的负担,也会增加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负担,应对老龄化的长期资金平衡压力巨大。存在问题?公平性不足身份、地区、行业等不同,不同人群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类型也不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差别较大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提高10次,目前每月为2000多元,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有研究统计,2013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是企业退休职工的2.1倍可持续性弱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各方面主体责任不是很清晰,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滞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尚无具体政策,多层次保障体系尚未形成,使制度的可持续性难以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机制,保值增值渠道单一,也影响了制度的长远发展统筹层次低我国现今实行的是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实际运行中,省级调剂的力度还不够,未充分发挥统筹共济的功能,大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还处于分散统筹状态,造成地区间负担畸轻畸重,影响了制度的效率兼容性不强多年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按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各地区实施的“单兵突进、重点突破”方式,出现了人群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状况。随着人员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相关制度衔接不够、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原因,参保人员跨制度和跨地区流动仍有不少障碍。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已达2.69亿,约占总人口的1/5,因养老保险制度流动性差,他们参保积极性不高。养老保险制度往哪儿改实现“全覆盖”,让全体人民进入养老“安全网”。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优先目标,通过法律强制和利益引导相结合,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动相结合,把更多的人纳入制度安排,体现“人人有份”的原则。要通过努力,使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从2013年的8.2亿增加到2020年的10.5亿,覆盖率达95%以上。•解决“双轨制”,让大家在“一口灶”里吃饭。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多条腿走路”,至少有4种养老待遇制度,分别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的人把它称为“多重双轨制”或者“多轨制”。下一步,就是要加快不同制度的并轨步伐,更加体现制度上的公平性原则。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已经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并轨方案也将在2014年年内出台。•逐步上水平,让基本养老金“水涨船高”。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实力增强了,就能拿出更多的钱来补贴基础养老金,让人们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保障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等因素,实现养老金的合理稳定增长。•强化多层次,形成“重担大家挑”的局面。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只有国家、企业、个人多方参与,才能“众人拾柴火焰高”。目前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国家和企业承担了大部分,其他力量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下一步要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形成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是改革的方向,但在养老金待遇上不宜完全拉平,搞简单的“一刀切”,从而产生新的不公。应按照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原则,建立符合各类职业、各个群体特点的制度安排,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机会和权利。城乡养老并轨怎么实施•2014年以来,党和政府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2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3天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意见》提出,“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城居保的统一,表明我国养老保障在打破城乡壁垒、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迈出了一大步。目前,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近5亿人,可以说这项新的制度将惠及职工养老保险覆盖对象以外的城乡居民。•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坚持“三个不变”,即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将现有的两项制度有机整合,实现从制度名称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四个统一”,统称为“城乡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