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运输询价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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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页共12页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运输询价邀请书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由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9亿元。公司一期工程为年产2万吨高精度铜及铜合金板带材,主要产品为锡磷青铜带、锌白铜带、紫铜带和引线框架铜带等。由水平连铸、冷轧和辅助车间组成,关键生产设备由德国、日本成套引进。占地13.5公顷,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产品主要用于电子、电器、通讯、计算机、汽车等行业,市场前景广阔。现因运输物资(高精度铜带、原辅材料)需要,拟对公司08-09年度物资(高精度铜带、原辅材料)运输采取询价方式,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运输单位前来密封报价和洽谈。选定的承运单位(以下称乙方)在合同期内经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确认未发生不诚信行为,在下一年度将优先与其续约;若发生严重不诚信行为(如运输不及时次数在三次以上或大金额货物遗失),甲方将永久取消其承运资格。一、报价格式:详情请见附件“2008紫金铜业—运输询价单”另:未约定的物资或线路参照以上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二、合同主要条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高精度铜带产品及原材料运输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2页共12页第一条货物名称成品名称:高精度铜带;原料名称:电解铜、含铜角料、金属锌、锡、镍等。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由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第三条货物起止地:甲方厂区、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第四条装卸日期:(1)华东: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将10吨以上发运的货物72小时内、10吨以下发运的货物96时内将其送达到第一家客户指定的卸货地点,特殊情况(需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文字说明否则不予承认)必须提前通知甲方。(2)华南: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将10吨以上发运的货物16小时内、10吨以下发运的货物20小时内送达到第一家客户指定的卸货地点,特殊情况(需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文字说明否则不予承认)必须提前通知甲方。(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4)乙方承运甲方原料和退货等运输,10吨及以上的华东地区应在装车后的84小时内到达甲方仓库,华南地区在装车后18小时内到达甲方仓库。10吨以下的华东地区在100小时内、华南地区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仓库,如果在甲方下班时间无法卸货,乙方应将车辆停第3页共12页放在甲方工厂内,以保货物的安全。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险,应购买20万元以上的货物保险费等。(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乙方应给甲方以授权书备案)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等“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两层软垫层和软木块(杉木或者松木)。(3)乙方在承运甲方铜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铜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全额赔偿。(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装卸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或其它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6)送提货车辆到达送提货地前,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提货业务员,联系卸装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和装车,并负责办理相关签收交接第4页共12页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对方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及完备的送货手续。(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第六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在装运原料时,应考虑车辆自身重量加上原料重量不得超过甲方地磅最大负荷值75吨,如果超过此重量,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因此付出的所有额外费用。第七条其他条款(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第5页共12页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加工费按青铜带5500元/吨,紫铜带按6000元/吨,白铜带按9000元/吨,黄铜带按5000元/吨计算;原料损失的,扣除国家标准允许2‰磅差外,短少的量由乙方赔偿甲方。(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利息。(4)如国家宏观政策变动,如油价调整等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运价。(5)甲方在成品出货装载三家以上总载量少于15吨以下(含15吨)的,第四家起每家给予乙方50元/家的门点费。(6)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运输费用。(7)甲方回程原料指从我司运输成品到客户处,我司再安排此车运输原料回上杭及甲方采购的其他原料或发运,有签定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未签定协议的,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8)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目的地,因此而产生的客户索赔等应由乙方完全承担。(9)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如:运输超过合同规定时间迟延到达、不按规定路线行走等),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第6页共12页(10)乙方要将日常专门负责铜产品运输的车辆及司机资料整理一份报送给甲方核对及备案。(资料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如乙方调派其它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持有乙方公司的介绍信函。(11)乙方驾驶员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向甲方客户另行收取费用,或因送货数量少而不按甲方要求进行送货。(12)乙方(驾驶员)应严格核对实物、数量,并对其负责,做好相关的交接手续。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保证金(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运输单价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2)结算方式:乙方月初应将上月经甲方客户签收的出库单及含税运输发票于次月13日前送交甲方,甲方本月付清上月运费。(3)付款方式:转帐。(4)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第7页共12页违约金。(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4)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需赔偿加工费、延迟交货违约金及来回运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廉政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财物,甲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乙方不得安排与甲方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其属下工作,乙方不得让甲方职工(或亲属)持有乙方股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若有向甲方行贿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运费款,甲方不补偿乙方任何损失。(4)乙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终止合同。(6)乙方遭受甲方工作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甲方领导及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子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乙方通报。举报属实的,甲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第8页共12页第十一条:本合同自2008年09月1日至2009年08月31日,合同期限为12个月,在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免除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产生的运输延续责任。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附件形式订立(如附件二、附件三等形式附于本合同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福建省上杭县。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资质要求:1、报价单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且资信良好;2、运输供应商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如有高精度铜产品运输经验应注明。3、自有车辆不低于5辆,且保证有2辆车可以为铜业公司专门服务(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驾驶员);4、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字联系方式。5、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6、有经国家核可颁发并至今有效的可经营公路/铁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第9页共12页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7、拥有自有仓库,可自备装车工人装货,运输品质、服务品质、配合度良好的货运公司。8、运作车辆为自有车辆或长期协议车辆,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车辆。9、运作车辆车型应满足甲方产品、原料运输要求。10、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的货运公司。11、报价的区域划分以省份为主,报价的物流公司必须在某线路上有核心优势。12、提供承运其他客户经历相关资料。13、本次询价不接受两家及以上运输商联合报价。四、提供一份运输的服务承诺(如运输货物的及时性、货物的安全保障、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调度能力)五、参加报价的运输单位须提交人民币20万元保证金,提前五天以转账方式交纳,被选定的承运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内无重大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退回;未选定的运输单位将在公布结果后两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转账银行:上杭县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帐户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帐号:740101040004955六、邀请单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邮编:364200第10页共12页联系人:李进峰电话/传真:0597-3960679/0597-3833128电子邮箱:215375042@qq.com凡对本邀请书提出询问,请以信函、E-mail或传真形式按上述方法与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联系。七、提交报价时间:参加报价的运输单位请于2008年8月27日上午8:30前将相关资料以密封(加盖公章)报价方式送至或邮寄至福建紫金铜业监察审计室胡春霍先生收电话:0597-3960629传真:0597-3833128八、邀请单位将于2008年8月27日9:00在各报价单位自愿参加的情况下于紫金铜业四楼会议室进行商谈。(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运输公司恕不接受。)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2008年8月18日第11页共12页附件:2008年紫金铜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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