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鉴定所(以下简称鉴定所)编号:闽司鉴字第号司法意见书,申请对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所委托事项重新鉴定,鉴定如下:1、闽号小型轿车的车辆安全情况;2、闽号小型轿车与申请人接触方式;3、事故发生时,闽号小型轿车的运动状态。事实和理由一、对闽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时的行使速度约为48Km/h是错误的;1、鉴定所仅根据检验所见的四个是不足的,应加上申请人上述提出的1、2、3才是完整的。二、应对闽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时的瞬时速度进行计算,而不是行使速度;三、只有正确的鉴定结论才可以对事故的认定提供依据,鉴于鉴定结论错误,必须重新鉴定。综上,申请人的受伤如此严重,与驾驶人的瞬间车速有关,但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与事实存在矛盾。申请人认为,鉴定所对车辆的车辆的安全状况、与申请人瞬间接触方式的身体部位和申请人的受伤情况未作个全面了解,而是根据检验所见四个方面作出鉴定,申请人认为是不科学的,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特申请重新鉴定,望给予批准为盼!此致交警大队申请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