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再保险业务核算再保险业务核算•第一节再保险业务概述•第二节再保险业务会计处理的概述•第三节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第四节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一节再保险业务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二、再保险的分类•三、再保险的作用及意义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分保,即保险人将其所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相关各方:原保险人insurer;分出人cedent,分出公司cedingcompany;再保险人reinsurer,分入人,分保接受人二、再保险的分类按分保责任的分配方式分类比例再保险: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摊保险责任,分享保费和分摊赔款。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为基础计算自留责任和分保责任限额的再保险。二、再保险的分类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Reinsurance):保险人在有分保需要时,临时与再保险人协商,订立再保险合同,合同有关条件也是临时议定的。合同再保险(TreatyReinsurance):分出公司就某类业务与接受公司预先签订合同,约定分保业务范围、条件、额度、费用等。预约再保险(Opencover):临时固定再保险,对合同约定的业务,原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分出,再保险人则无权选择,有义务接受分保。三、再保险的作用及意义1、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将超过自身财务能力的部分业务分给其他保险人,并在许可范围内接受其他保险人分来的再保险业务,以此在不增加资金本的前提下,扩大承保能力。2、分散风险,保证经营的稳定性;通过接受大量再保业务,使保险单为增加,保额更均匀,从而避免利润的大幅波动。3、增加了积累;4、控制赔款损失,保证财务的稳定性。比例再保险(proportionalReinsurance)•1、成数再保险(QuotaShareReinsurance)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的分割比率,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约定比率进行分割。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最高限额,在最高限额内承保与分保,合同中通常附有限额表(Tableoflimits),以便针对各种不同的危险,分别采用不同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的分割、保险费的分配、赔款的分摊均按合同规定的同一比率进行。比例再保险(proportionalReinsurance)•2、溢额再保险(surplusReinsurance)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成为溢额。在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定再保险限额的基本单位,在溢额再保险中称为“线”(Line),分保额是自留额的一定倍数。分保额与自留额之和称为合同容量(capacity),也称为合同限额(limits)。Oneline=100万元,分出20lines,自留1line,capacity=21lines=2100万元一旦确定,保费和赔款均匀此同一比例予以分配非比例再保险1、险位超赔再保险(excessoflossperriskbasis)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即当赔款金额超过起赔点时,其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赔付。多用于火险及附加险、海上运输险等业务。假设某一超过100000英镑后的900000英镑的火险险位超赔分保,在一次事故中四个危险单位受损,损失分别为100000英镑、300000英镑、400000英镑、500000英镑,计算该次事故损失的分摊情况。非比例再保险2、事故超赔再保险(excessoflossoneventbasis)以一次事故所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的一种超额赔款分保方式。目的在于保证一次事故造成的责任累积。由于保障的金额高,责任大,保险人可将其分成若干层,供不同的再保险接受人选择接受。例:第一层:超过5000000法郎以后的20000000法郎;第二层:超过25000000法郎以后的25000000法郎;第三层:超过50000000法郎以后的50000000法郎;计算保险人和各层分保接受人承担的责任。非比例再保险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excessoflossratioreinsurance)在某特定期间内,分出公司或某一特定部门的业务赔付率超过约定自负责任的标准时,其超过部分的赔款由再保险接受人负责。这种分保形式是对分出公司或某一部门财物损失的保障,是经营成果的分保,而不是对个别危险负责。可以将分出公司某一年度的赔付率控制在一定标准之内,超过预定赔付率的损失部分再保险接受人不负责。也称损失中止超赔(stoplossreinsurance)。非比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的比较•1、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分配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而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分出责任。•2、在比例保险中,再保险人参加分出公司承保责任的一定比例,因此,保险项下的保费和赔款及其他任何权益和责任,皆与分出公司保持一定的分配比例;非比例再保险的再保险人则仅在赔款超过分出公司自留额时承担责任。•3、比例再保险的分保费按原保险费率计收;非比例再保险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非比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的比较•4、比例再保险中有分保手续费的要求,而非比例再保险没有。•5、比例再保险往往规定扣留保费准备金,以便应付未了责任或其他意外;非比例再保险不扣存。第二节再保险业务会计处理的概述•一、再保险的会计认定•二、再保险会计与原保险会计的区别•三、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内容•四、分保账单一、再保险的会计认定•国际上会计对再保险合同的认定主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考虑合同是否转移了保险风险。•其中,保险风险包括承保风险和时间风险。•承保风险:实际发生损失超过预期的风险。•时间风险:保险事故赔款支付时间偏离预定时间的风险。•我国尚未规定再保险的认定标准。二、再保险会计与原保险会计的区别•1、延时性。保费、损失依赖原保险人的数据传递,数据传递有延时。按季度估计应收和应付,随后调整。•2、是否按险种分类核算。比例再保险可以,非比例再保险不可以。•3、赔款不足准备金。对于超赔再保险,原保险赔款不足准备金比再保险赔款不足准备金包含较大部分的理赔费用。原保险人区分赔款和理赔费用,而再保险人不作区分。三、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内容分出业务分入业务分保费支出收入分保手续费(分保费用)收入支出分保赔款收入支出应收分保准备金债权分保责任准备金债务分保保证金债务债权扣存的分保准备金利息支出收入(一)分保费•是指分保分出人根据分保业务计算的应向分保接受人分出的保费。•计算基础:入账保费、毛保费和净保费。•入账保费,分出人在某个阶段收到保单的保费累计。•毛保费,扣除直接承保的经纪人手续费的总数。•净保费,应收保费减退保费的净额。(二)分保手续费•又称分保佣金,分出公司向分入公司收取的报酬,用于弥补手续费、佣金、营业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三种方式1、固定佣金。经合同规定后固定不变,不受赔付率高低影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利于分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2、浮动佣金。按赔付率的高低调整佣金率。赔付率分保佣金率不超过5035.0超过50-5134.551-5234.052-5333.553-5433.0…………超过6925.0例:有一比例分保合同,规定接受公司付给分出公司的分保手续费,临时先按分保费的30%计算,之后以每一业务年度的赔付率为依据,按相应的浮动手续费进行调整。当赔付率超过69%时,手续费为25%,赔付率每降低1%,手续费增加0.5%,最高手续费为35%。如全年保费为280000元,临时分保佣金为:280000×30%=84000元。年终结算时赔付率为54%,则佣金率为33%,分保佣金为92400。接受公司付给分出公司分保佣金8400元。3、盈余佣金•合同有盈余时,接受公司按其年度利润的一定比率支付给分出公司的佣金,也称为利润手续费或纯益手续费。•为了鼓励分出公司谨慎选择所承保的业务。•纯益手续费条款通常在固定分保手续费的合同中。•接受公司的盈余计算:•盈余额=收入项目累计-支出项目累计•盈余佣金(纯益手续费)=盈余额*盈余佣金率收入支出项目收入项目支出项目本年度保费本年度手续费转回上年度未到期保费本年度已付赔款转回上年度未决赔款提取本年度未到期保费提取本年度未决赔款接受人管理费用(三)分保赔款•分出公司全权处理赔款,但在发生赔款时,分出公司要将出险的情况、估计损失金额、出险日期和出险原因等用函电通知接受公司。•当赔款金额超过双方约定的一定金额时,分出公司可向接受公司摊回现金赔款。(四)应收分保准备金•分出人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五)分保业务准备金•再保险接受人,应根据其接受的分保业务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相关的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六)扣存的分保保证金•包括:保费准备金和赔款准备金。•保费准备金:根据分保合同按分保费的一定比例,由分保分出公司从应付给分保接受人的保费中扣存,并在下一账单期退还。•赔款准备金:按已付赔款编制分保账单,一般按未决赔款的90%扣存赔款准备金。•目的:一旦分保接受人的赔偿能力出现问题,可从保证金中支付。一般扣存比例为分保费的40%。(七)分保保证金利息•归还分保保证金,分保分出人应按规定支付利息,作为弥补分保接受人的现金周转损失。•在实际工作中,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四、分保账单•1、分保账单的概念•是分保分出公司对于分保业务活动的各项财务指标按一定格式填制的凭证。•是分保管理程序中关键的一环,是履行分保协定和条款的凭据,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的工作。•能否及时、准确地编制出来,反映了分出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及时结付。•接受公司收到账单后,有2-3周的复证期•就账单内容、计算方法、数据正确与否,根据合同条款或事先约定加以核算•复证的方法,在账单的副本上,加上再保险人的签署后寄回。•再保险人逾期不复证,视为确认。•经确认后的账单,在规定天数(30天)内由欠方向收方进行结算。•分保账单是双方账务往来清算的依据,也是调整账务的依据。2、分保账单的种类•按编制期分类,季度账单、半年账单、全年账单。实务中,按合同规定的账单编制时间编制。•按格式分类,标准格式账单和非标准格式账单。•按再保险业务的类型分类,分为比例合同分保账单和非比例合同分保账单。非比例合同分保账单,要求在业务成交后即刻发送,并立即支付保费;一般要送两期账单,预付分保费账单和调整分保费账单。项目金额项目金额分保手续费分保费原手续费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入转分保手续费利息(%)分保赔款保费准备金返还保费准备金扣存赔款准备金返还赔款准备金扣存赔款追回款税款及杂项退回分保手续费原纯益手续费退回转分保手续费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出返还现金赔款未决赔款转出准备金利息纯益手续费经纪人手续费应付你方余额应收你方余额你方成分(%)备注借方贷方未决赔款公司名称:接受人名称:账单期:业务年度险别:合同名称:货币单位:3、分保账单的编制方法•对分保账单的每一个项目,都按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列出具体数字。•对分保账单的每一项目都按100%列示数字,再列出某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然后计算出该分保接受人应分担的。•例如,有一笔业务,有几家再保险公司接受分保,可以编制统一的账单(100%),然后将每一接受公司的“应付你方余额”或“应付我方余额”,用其所接受的成分计算。第三节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一、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二、分出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三、账务处理一、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1、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要求:分出保费及分保费用:对于分出业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