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农村重疾保险产品创新策略由于我国传统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只包括城镇,广大农村地区相对于城镇来说更加需要商业保险。只是因为长期以来,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这一巨大的潜在需求并没有能够变为有货币购买力的真实保险需求。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已超出我国人身保险起步阶段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面对农村商业保险业务新的发展契机,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位公司的农村市场发展策略,进行农村保险产品创新。当前市场上能够提供给农民的保险产品,并不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切身需要。一是产品未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保险购买能力。本文拟对问题表现较为突出的农村重大疾病类保险产品的创新研究进行一点探索。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意义在于积极的防范因为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所造成的灾难性经济后果。日常的门诊医疗发生频繁,但每次医疗费用较小。个人或可承担门诊医疗、甚至一般的住院、手术费用,但是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将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支出,可能到达令人倾家荡产的地步。广大农村农民因为重疾的高额医疗费,往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农村居民,抵抗大病损失,更多的还要借重于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农村重疾类保险产品的创新,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保险金给付形态上的创新如今的重疾产品形态各异,具体保险责任相差较大,难以比较价格,但是再复杂的重疾产品,其保险金也主要有疾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保费返还、保费豁免等几种形态。现实中的产品极少采取单一的给付形态。一般的重疾产品是以疾病给付为主的几种保险金的组合,表现为疾病保障、生存保障、死亡保障不同比重的组合。组合形式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产品提供的疾病给付是身故给付的多倍,这突出对重疾的保障,也使得重疾发病率在产品定价中至关重要;有的产品提供的疾病给付、死亡给付、生存给付基本是一个量级,这类似于两全保险的特征,对身故责任保障的强化而使得医疗保障相应的弱化。当前我国市场上流行的重大疾病保险在设计上的特征偏向于后者,因而保费水平较高,并不十分适合农村地区的低收入高保障需求的群体购买。我们应当考虑针对农村地区设计疾病多倍给付,配合较低的死亡给付和生存给付的重疾产品,从而有助于用较低廉的保费满足较高保险金额的重疾保障需求,体现重疾产品的本义。二、保险金给付比例上的创新当前市场上包括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在内的大多数重疾产品,不管罹患哪种疾病,都给予相同数额的赔付,这种产品的保费一般都较高,容易造成保障不足。另一方面,随着医学的进步,有些疾病的治愈变得较为容易,并且费用也降低了,如果不加区分的都给予100%的给付,势必会有“因病获利”的情况,这是一种保障过度。国外有些重疾产品设计比例给付,像意外险那样划分更多的给付档次,并根据不同重疾影响后果的严重程度,将疾病归类,按档次给付。这种设计可以避免不当得利,也能够降低费率。总体保障水平降低,但是强化了对“重疾之重疾”的保障。平安寿险公司的康顺、康盛重大疾病保险即是一种简化的比例给付产品,它把承保责任按病种分为两类,分别给予保险金额80%和20%的给付,但它并没有按照一种疾病不同患病阶段给予不同给付,因而也是一种不完全匹配的保障。三、疾病种类细分上的创新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多种重大疾病开办的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脏病、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等。当被保险人罹患保单列明的重大疾病,一经确诊,并符合给付条件,就给予定额给付。这一类重疾产品的给付有点类似寿险产品。另外一种是针对某一种特大疾病所开办的保险。当被保险人身患保单中所列明的重大疾病(通常为癌症或心脏病)时,保险人补偿各种医疗费用,其最大给付限额通常很高。这一类重疾产品以癌症保险最为常见。保险给付有点类似补偿型的医疗费用保险。当前市场上流行的重大疾病保险多属于前一种保障多种重疾的产品。考察这类重疾产品的保障范围不能简单的看疾病种类的多少,还要看承保疾病的发生概率及危害性。重疾保险的索赔绝大部分是由少数几种核心疾病引起的,一般的癌症是索赔的首要原因。有些疾病虽然在保险保障范围内,但发生索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必要进行这类产品保险责任的细分,设计开发专门针对某一种或几种特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所开办的保险,让投保人拥有更多的选择的同时,保险费率也得以适当降低。四、保险期限上的创新由于我国目前的重疾产品大多都和寿险产品结合,有死亡给付,单纯的疾病保障水平不高,所以保险期限一般较长,很多是终身保障。这种产品的缺点是费用较高,难以负担高额保障所需的保费。美国的重大疾病保险期限有到65岁、70岁,也有终身产品,但是保障到65岁或70岁的比较典型,这是为了对有工作能力期间最需要的时期提供保障。而终身产品,超过65岁后,最后的给付大多也要消减到65岁时保险金额的50%,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降低保费,因为65岁之后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是非常大的。出于匹配农村地区居民的支付能力,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家庭经济来源支柱的保障水平的考虑,我们也有必要在农村地区设计开发比如到60或65周岁满期的较短保险期间的重疾保险产品。五、精算技术上的创新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与医院没有形成长效合作,一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无从获得,现今保险公司健康险费率多是以国际上一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为基准,再考虑到不同地方的医疗水平来确定的,缺乏精算数据支持的重疾产品设计,势必通过较多的附加保费来消化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而造成同等保障水平下,保险费率较高。随着经验数据的积累,保险精算技术的进步,相信重疾产品即使不改变保险责任,也可能实现费率降低,提高保障程度。总之,只有细化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疾产品设计,才能为农民朋友提供更好的保障,才能更好的发展我们公司的农村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