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看原件,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5.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专职安全员按人数配备50以下一名,50至200人二名,200人以上按5‰配备。按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班组设2名兼职安全员,并上报兼职安全员登记表。每10人设群众监督员一名,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6.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施工前三天上报并做为安全教育的依据。临时进场人员必须提前上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7.进场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证,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8.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劳务合同同步进行。9.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试卷,项目部安全教育三日内。(三级安全教育为项目部级、分包队级、班组级)。专业分包应自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报项目部备案。10.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1.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文件分包方必须是合格分包方,配合总包对进场人员总交底,签订安全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上报给安全员李军和资料员周晓华,确定为是合格分包方,方可进场。2、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总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记录。3、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并持有效上岗证。4、分包方的(专业)安全应急预案。5、分包方向总包提供所有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并提供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及机械清单。6、分包方的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上报一份到总包备查。7、分包每天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每周上报一份到总包处备查。8、分包方每月配合总包对其进行一次安全业绩评定。9、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才能动火。10、分包方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上报总包审核,审核后退还,将复印件留底备案,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11、分包人员进场必须到总包安全员处办理胸卡(每张胸卡压人民币20元),退场时退还押金。12、总包提供给分包方的安全物资、安全设施必须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使用。13、总包方对分包方安全检查不合格后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总包安全员。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质量)1、总包对分包进行质量总交底,分包方也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另做有针对性的质量交底,并将交底记录上报总包备案。2、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包括质量目标和具体保证措施,以及成品保护措施等。3、分包方必须配备兼职质量员一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及检验批评定,资料上报总包备案。4、质量员对总包(监理、业主、上级部门等)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等,必须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5、按时参加总包召开的质量会议。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作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有书面记录,上报总包备案。7、分包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有计量局发出的鉴定证书,并复印(盖章)一份上报总包备案。8、材料在进场前必须向总包上报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计划协调管理部)1、进度计划1)根据总包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本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如有变更需及时补充调整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2)每月24日上报总包形象进度和下月进度计划。3)每周日下午16:30前向总包提供本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需协调事宜等各项的完成情况和下周进度计划。2、甲供材料计划,必须根据总进度计划提前向业主提出进场计划。3、及时将甲供材料的验收记录及合格证、试验报告、许可证等各种证明资料收集齐全,上报总包。4、准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工程协调例会。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商务部)1、分包方每月向总包提供当月工程量。2、分包方每月填写分包考核表。3、分包方每月进度计划。4、具体格式分包进场后,在总包商务部领取。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物资部)1、需要使用总包单位物资,必须提前向总包物资部提出书面申请。2、发现擅自使用总包物资,将按照项目部奖罚制度严肃处理。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技术部)1、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2、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深化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3、向总包提交工程变更及洽商单、技术检验报告、材料及半成品的试验与检测、技术问题处理、相关规范规程、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4、提交科研攻关,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新技术、新工艺试验及技术培训的相关资料给总包。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办法A.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并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共同签字认可。B.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施工做法改变或施工条件变化而需要修改,提出单位应办理技术核定单。C.以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须第一时间报到总包,并原件留档。6、施工方案管理办法A.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准备计划;施工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工程进度表;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技术节约措施;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等。B.施工组织设计按编组分工逐级向下交底,并做到交底明确,书面留底。C.各专业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维护其严肃性。如果条件变化而修改原设计时,应经原审批人同意。D.做好施工方案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编制调整施工方案后,报原审批人审批后执行。E.特殊施工过程应编制相应的施工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总包技术负责人参与审核。7、材质与产品检验A.材料、产品、半成品进场必须随带合格证明,对品名、规格、型号不符或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验收使用。B.对钢材、钢结构、安装设备等,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明和复验证明、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等。C.进入施工现场部分材料按规定须复试的,进场后需经过复验才能使用。D.材料设备的报审程序先报到总包再由总包统一上报到监理。8、工程测量管理A.工程施工前,对业主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基准点复测有疑问应提出让总包参与复核。B.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轴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C.总包只提供主轴线的控制线和控制标高,其他细部尺寸线分包自行负责。D.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建筑物和市政管线的竣工测量。9、工程计量管理A.施工中应用的文件、图纸、资料、报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B.凡新购、修复、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计量检测要求进行周期检测。C.各类工程测量、试验、质量评定等使用的计量器具,其种类、规格及精度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10、隐蔽工程验收与技术复核A.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部位、按工序进行技术复核,未经检查验收的分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B.对隐蔽工程验收分项,未经监理复核审定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应及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签字盖章齐全。C.单位工程结束后也要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参加验收,检查施工质量,填写验收评定意见。11、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编制A.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竣工技术资料收集工作。B.在竣工验收之前,重新绘制竣工图。C.各专业项目设专人负责编制技术资料和竣工图。D.其它资料要求按项目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需要向监理、业主提交的资料、文件必须经总包单位资料员报审。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办公室)1、进场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班长的联络方式(姓名、职务、传真、邮箱、手机、座机)。2、进场管理人员的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进场时间、职务)和身份证复印件。3、使用总包单位复印机缴纳一定费用,并在资料员处登记签字,工程款中扣除。项目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和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达到项目工程目标(鲁班奖、白玉兰、优质结构、文明工地、标化工地、中建CI形象金奖),促进工程建设各专业分包方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特制订项目部管理制度。管理涉及内容: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质量、施工进度、技术管理、商务管理、工程资料、宿舍管理等(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此)。一、安全文明施工1、每个分包队伍必须配备壹名专职安全员,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2、不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的分包负责任人,处罚200元/次,不按时到会处罚100元/次。不按时具体为:迟到、早退、指定他人(责任人因公务不在现场,可指定班组长)。3、每道工序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50元/次。4、擅自拆除和挪用安全设施、破坏安全标志、宣传标语、生产设施,处罚200元/次。5、不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处罚100元/次。6、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措施,处罚500元/次。7、不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处罚30元/次。8、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指挥者处罚500元/次,作业者处罚100元/次。9、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处罚150元/次。10、班组每天不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处罚班组长50元。11、不佩戴胸卡上岗,处罚10元/人*次。12、发现事故苗子、安全事故不向项目部汇报,处罚100元。13、特殊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上岗证,处罚100元/人。14、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处罚20元/人,不扣好帽带,处罚10元/人。15、高空作业(≥2米),不佩带安全带、不系保险钩,处罚50元/次。16、高空作业时,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处罚50元/次。17、非机械操作人员,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处罚30元/次。18、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拆装电线、电灯等电器,处罚20元/次。19、非操作人员,任意进入吊装区域,违章者罚款30元/次。20、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的,处罚30元/人;上架子、起重机械穿硬底鞋或易滑鞋,违章者罚30元/人;酒后操作违章者罚50元/人*次。21、竹扶梯、人字梯无防滑保险措施或缺档腐朽仍在使用的,处罚10元/次。22、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通道、人货梯上下,而任意攀登,处罚50元/人*次。23、脚手架上材料堆放超载,处罚100元/次。24、任意拆除脚手架的底笆、扶手栏杆、踢脚板、安全围护网,处罚50-100元/次。25、任意切断脚手架的拉结点,处罚100元/点。26、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者,处罚20元/人*次。27、不用插头接电,而直接插入插座的,处罚20元/只*次。28、木工圆锯无防护罩的,处罚50元。29、未按施工总平面图或指定地点处堆放材料、设备,处罚100元/次。30、必须在规定的吸烟处吸烟,在施工作业区吸烟和吸游烟的,处罚20元/人*次。31、班组未做好工完场清,处罚100元/次。32、施工现场有随地大便,处罚50元/人,小便处罚10元/人。33、材料对方造成施工道路不畅通,引起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害的,处罚责任分包500元/次。34、每次动火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申请动火证,未按要求申请动火证,处罚50元/次。35、在脚手架上进行电焊作业,未设置接火盆、无监护人的,罚款100元/次。36、在木工间吸烟者处罚50元/人,发现有烟蒂处罚10元/只。37、气割、电焊违反“十不烧”规定,处罚100-500元。38、冷天在施工现场烧火取暖的,违章者罚款100元/人。二、工程质量1、班组不配备兼职质量员,处罚50元,并责令整改。2、班组长对组员不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处罚50元/次。3、发现材料未经报审,在总包和监理未同意的情况下,先投入使用的罚款1000元/次。4、不按施工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质量控制的,根据情节严重性,罚款1000~5000元/次。5、由于分包方主要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不低于1000元/次的罚款。6、使用不合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