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支撑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金融创新问题研究一、金融创新对创新型产业的作用(一)金融创新能有效推动创新型产业的发展近年来,金融业不断在存贷款、结算等方式上创新,使得客户在同一个账户下可以很灵活地调度资金,企业运用资金变得更加便利。金融业务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各项新型业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极大地推动了创新型产业发展进程。现代金融工具,借助银行网络,不断创新各种结算方式与凭证,由银行结算的POS信用卡、互联网结算提供的电子货币和网络通讯,使信息沟通更加便利。金融结算现代化,为企业之间商品流通减少了中间环节,进而降低了成本。金融制度的创新,推动了管理模式的创新。新型的金融体制和管理模式必然会为创新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服务环境。(二)金融创新能满足创新型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首先提高了市场价格对信息反应的灵敏度。金融创新通过提高市场组织与设备的现代化程度,使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能够对所有可得到的信息作出迅速灵敏的反应,提高了金融市场价格变动的灵敏度,使价格快速及时对所获信息作出反应,从而提高价格的合理性和价格机制的作用力。其次,增加了可供选择的金融商品种类。现代创新中大量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市场所能提供的金融商品种类繁多,投资者选择性增大。面对各具特色的众多金融商品,各类投资者很容易实现他们自己满意的效率组合。第三,增强了剔除个别风险的能力。金融创新通过提供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资方式、交易技术,增强了剔除个别风险的能力。投资者能进行多元化的资产组合,还能够及时调整其组合,在保持效率组合的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或转移法,把个别风险减到较小程度。第四,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资收益相对上升,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进入市场,提高交易的活跃程度。(三)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大为加强,从而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金融作用力主要是指金融对于整体经济运作的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力,一般是通过对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总量的影响及其作用程度体现出来的。第一,提高了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再配置效率。现代金融创新使发达国家从经济货币化推进到金融化的高级阶段和大幅度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货币化程度,导致金融总量的快速增长,扩大了金融资源的可利用程度并优化了配置资源效果;第二,社会融资和投资的满足度及便利度上升。主要表现为:一是融资成本降低,有力地促进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二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能够提供更多更灵活的投资和融资安排,从总体上满足不同的投资者的筹资者的各种需求,使全社会的资金融通更为便利;三是各种投资与融资的限制逐渐被消除,金融创新后各类投资融资者实际上都进入市场参与活动,金融业对社会投资和融资需求的满足力大为增强;第三,金融业产值的迅速增长,直接增加了经济总量,加大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第四,增加了货币作用效率。创新后用较少的货币就可以实现较多的经济总量,意味着货币作用对经济的推动力增大。二、合肥市金融创新现状概述近年来,合肥市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金融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得到快速发展。全市金融运行展现出了独特的合肥活力和合肥魅力,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方式趋向多元,结构继续优化,体系更加完善”的喜人局面。合肥各金融机构在各个层面进行着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经营理念的转变首先,各金融机构不再是被动的等客户来办理业务,而是主动的完善服务环境,通过各种服务方式抓住客户,延伸服务“触角”。全市各家银行主动深入全市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走访调查,开展银企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贴身服务。2008年6月名为“创新金融服务,打造永不落幕的银企对接平台,——合肥市中小企业金融超市正式开通。2008年8月,合肥网上“金融超市”举行上线仪式。目前网上金融超市已与12家金融机构开展了业务合作,设立产品超市、金融资讯、政府推介等12个大栏目。用户可以进行金融产品查询、在线导购、融资担保咨询和申请等7大功能。网上金融超市这一形式,形成“网上宣传推广”、“网下对点服务”的一整套融资服务体系,可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中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自此,合肥的金融机构、企业有了相互充分了解的一方天地。其次,我市开始建立以资本增值为目标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出售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建立市场营销一体化的经营理念。各金融机构在近年的经营发展中,已经认识到资本增值是其最终目标和根本任务.在尊重并维护各方利益兼顾公平,依法合规经营以及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二)服务方式的创新合肥市财政局金融办的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多项措施并举,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一是加强对县域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充分发挥市投融资平台作用、促进市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指导县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支持县区多渠道、多方式融资,通过对其融资能力的测算加强债务规模控制,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县区投融资平台的培训力度,促进县区互相交流;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融资。通过财政认购部分资金的方式,发行“滨湖·春晓”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符合条件的30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户均333万元、利率为5.4%的信托贷款。截至2009年6月底,30家企业实现总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18%,带动新增就业人数1653人;三是主动服务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对不具备上市条件或对上市工作认识不足的企业,加强宣传和培训,普及企业上市知识;对有上市愿望的企业,深入调研,挖掘出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引导并帮助企业练好内功,为上市创造条件;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建立拟上市企业信息库,做好跟踪服务;对正在办理上市手续的企业,积极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促其尽快成功上市;四是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行业管理。鼓励经营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业务,适度向县市城区延伸;培育发展农村银行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资产状况好、资金实力强的农村信用社发展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争取设立更多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建设;发展壮大信托业;进一步活跃产权交易。完善对金融机构及担保、租赁、典当等行业的考核;通过发挥财政性资金存款优势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合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五是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合肥设立分行;积极开展引进上海银行、宁波银行、恒丰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工作;截至目前,汇丰银行、华夏银行在肥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三)金融组织和结构创新业务流程再造方面,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优势及特点.进行不同层面的业务流程优化,来提高为客户服务效率和水平,如优化贷款流程、提供“直客式”服务、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营业机构,打破原有的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之间的界限,将传统的储蓄业务和代理业务结合,调整存款种类、结构与代客理财业务的结合,将传统的贷款业务与担保承诺、贸易融资业务的结合等。还有,在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的同时,增加存款,稳定、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大力发展贷款业务与中间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努力改变传统的收入结构,扩大收入的来源。(四)金融产品的创新资产业务创新方面,主要是以政府支持导向为重点,陆续推出一些个人信贷产品,如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负债业务方面,以方便客户为根本.增加存款种类、调整存款的结构.大力销售代客理财产品,通过高附加值的服务,进一步扩大客源,吸收存款。中间业务方面,在继续做大结算、代理等业务的基础上,加大了与证券、保险及基金公司的合作,加大代售基金产品的力度,大力推广银证联合、银保联合产品。值得一提的是,基于合肥市中小型企业众多,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全市金融机购不断推出针对性金融创新产品,如工行针对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开办了基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在融资中缺乏可抵押固定资产问题。如:建设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要求“紧、急、快”的特点,开办了企业“速贷通”业务。交行开办的“展业通”业务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贸易融资、工程建设、结算理财”提供一站式服务。徽商银行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金融需求设计了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开办了“工业园区小企业成长期信用贷款”、“微小企业项目贷款”等业务。各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较好地满足了相关企业资金需求。同时,不可避免,合肥市的金融创新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表现在:(一)创新动力不足由于金融机构能通过垄断从一般的经营中获取既得的利润,并且没有被市场淘汰的后顾之忧,所以并不具有创新动力,其创新动机并不完全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主要考虑市场份额和资源占有,因而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在各银行内部,过多的传导环节以及决策与执行的不一都使创新效率发生了递减,最终反过来抑制了基层行的创新动机,银行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压抑,最终在整体上表现为整个银行业的创新动力缺乏。(二)缺乏战略性的发展思路,导致深层次的创新严重匮乏为了不使创新措施与现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利益结构发生冲突,我们把创新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外延的扩展上。从经济性的角度分析,这是金融企业必然的选择。因为金融创新的动力在于金融企业逐利避险,由于缺乏金融政策的配套实施,对于一些很清楚的势在必改的金融问题难度大,会对现有制度框架形成冲击,不想或不敢采取迅速的创新行动,以致传统体制和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使得改革创新的收益逐步递减,进而导致人们减淡对改革的信心和热情,从而使改革失去广泛的社会支持。(三)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首先,各金融机构至今还没有一个真正建立在研究客户需求基础上的规划协调部门,也没有专门的主管机构,业务开发缺乏系统性,创新成果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其次,目前许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或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经营观念相对落后,业务品种基本上仍是传统的存贷款、结算业务和少量的代理发行、兑付债券等业务,外汇业务和中间业务很少,住房信贷、助学贷款等新的消费需求贷款品种发展非常缓慢,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科学性。技术因素对金融创新有很大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技创新力量及手段滞后,与客户的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了金融创新的力度;另一方面是科技创新分散化。电子网络的建设不仅商业银行之间互不兼容、各自为战,甚至是同一个银行系统的各分支机构,也分别对同一业务进行开发,这种缺乏合作的竞争,使得金融创新不能形成规模效应,成本高。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三是业务创新中银行间存在不良竞争,为追求市场占有率而进行低层次的价格竞争。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原创型创新太少,而从国外引进的吸纳型创新较多且缺乏规范性。(四)金融工具品种少,结构简单,规模小,金融手段创新不足1.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仍处于探索阶段.大量中间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还处于待发展阶段。从已开办的新业务发展水平来看,各行推出的创新品种,大都只着眼于高收入阶层,而对中低收入阶层的创新品种却很少,致使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法踏入消费: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比低.难以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2.金融服务主要是通过金融工具实现的,而新的金融服务或金融工具的出现,通常是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进行金融创新的结果。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金融业仍然存在诸多对金融创新的体制性约束;同时,由于金融垄断的格局始终没有打破,限制了金融业的适度竞争,导致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金融产品结构相对简单,许多国际流行的金融创新工具,国内金融机构尚未引进。(五)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负债类业务创新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导向和主体,有较浓的计划特征,推出的产品主要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