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现代化——关于中国人保财险发展农业保险服务“三农”的调研2007年至2010年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主要经营情况(一)2007年至2010年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主要经营情况(二)编者按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农业保险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阅读提示: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中国人保财险等公司这些年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人保财险等公司这些年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将大有可为。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是自然灾害尤其是农业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之一。作为一个拥有几亿农村人口的农业大国,我国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公认的高风险、低效益的弱质产业。转移所面临的各类农业风险,维持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稳定,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保险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通过农业保险,可以聚集和建立起农业风险基金,及时有效地补偿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消除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升农业防灾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为更好地加强对我国农业生产的扶持,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在吉林、四川、湖南等地启动了保费补贴试点,开启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全新时代。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51.8亿元,参保农户4982万户次,为农业生产提供了1126亿元风险保障。2008年至2010年,国家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险补贴试点由6省份扩展到28个省份,粮食主产区的13个省区全部被纳入到试点范围;补贴险种也已扩展到了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花生、油菜、马铃薯等主要粮棉油作物以及橡胶树、青稞等地方特色险种。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实现签单保费135.68亿元,支付赔款100.69亿元;承保各类农作物6.8亿亩,承保森林4.8亿亩,承保各类牲畜6.34亿头(羽),参保农户1.4亿户次,为农民提供了3943.1亿元风险保障。目前,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据了解,2009年东北旱灾,农业保险为5200万亩受灾作物支付赔款19.5亿元,占东北地区承保作物面积的50%,占受灾作物面积的30%。在2010年全国性重大洪涝灾害中,对受灾的1900万亩农田赔付20.3亿元。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工作已呈现出“业务较快发展、作用逐步发挥、服务日益广泛、保障更加全面”的良好局面,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区市;在保障范围上,逐步增加了农民迫切需要的风险责任,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也日益凸显。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阅读提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保险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既要积极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又要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同时还要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国人保财险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践告诉我们,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辉煌成绩,基础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市场主体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农业保险已经具备了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保险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继续紧紧抓住并用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第一,抓好重点,凸显亮点,攻克难点,积极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工作应以满足农业、农村、农民风险保障需求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尊重实践、创新发展,使农业保险的发展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业所需,顺应农民所愿。一是抓好重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价格稳定。积极开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粮棉油作物、大宗畜牧品种、天然橡胶、渔业和森林保险业务。争取使主产区的粮食棉油作物的投保率进一步提高,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充足。二是凸显亮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针对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开展蔬菜、烟叶、果木等保险业务,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针对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积极开展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等保险。三是攻克难点,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着力构建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夯实农业保险商业运作的市场基础;加强风险基础研究和新技术应用,积极拓展天气指数、市场风险等保险产品,改善农业保险产品结构;探索有效的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形式,鼓励基层农林服务部门参与农业保险服务,争取所有乡镇都有“三农”保险服务网点,实现农业保险的“面对面”服务。第二,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我们一定要按照要求,更加重视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增强农业保险的内生增长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是农业保险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核心和基石,是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业保险立法的基础条件更加坚实,参与各方对农业保险的运作规律有了更深、更为全面的了解,对农业保险的定位、经营模式、支持政策等方面的认识已渐趋同,对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必要性的认识已趋一致。我们应进一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层面明确对农业保险的定位,明确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办机构、农户等相关参与主体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权责。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实现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建议推动尽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高重大灾害事故的抵御能力。可考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在保费补贴之外单独预算,形成由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再保险保障,实现农业巨灾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散化解,提高保险业抗御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第三,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强化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基层工作的成效是农业保险工作的“晴雨表”,基层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农业保险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时期,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推动经办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延伸自身机构或借助农业、林业部门基层机构及其他基层涉农机构的力量,强化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建设,夯实基础数据,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信息化建设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农业保险相对于其它险种,数据信息量更加庞杂,相关行业的数据基础更加薄弱,保险公司的投入也相对不足。因此,农业保险要下更大气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数据。通过对农业保险信息网络的扩容改造,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电脑配置等,构建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可扩展性的农业保险信息网络体系,大力提升服务能力,以满足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快速扩大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还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农业保险相关研究工作,为农业保险的经营提供科学依据。我国农业保险的研究尚落后于保险实践。应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快我国农业保险专业化能力和制度建设;加强我国农业风险评价、农险费率精算等技术层面的基础性研究,加强遥感与无人机航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在农险业务中的应用,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文/本报记者马志刚赵登华中国人保财险发展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实践阅读提示:人保财险作为国有大型保险骨干企业,始终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在发展农业保险上做了许多探索与努力,采取加大资源投入、建立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创新巨灾风险管理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我国共有19家农险经营机构,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安华、阳光农业、国元、安信等6家主要农险经营机构的业务规模占全国的96.61%,其中,人保财险2007年至2010年持续引领农险市场,市场占有率均在50%以上。2010年,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0.58亿元,保费规模已跃居世界前列。第一,人保财险农险业务实现快速稳定发展。人保财险作为国有大型保险骨干企业,从大局出发,始终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力求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我国农业发展贡献力量。人保财险总裁王银成结合农业保险发展实际,提出了“支农惠农、量力而行、风险可挖、规范经营”的指导原则,在推动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提升了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从保费规模看,2007年至2010年人保财险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226.7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8%。从经营区域看,截至2010年底,人保财险有35家分公司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在2855个县市开办了种植业保险业务,在2089个县市开办了养殖业保险业务,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各省区市。从开办品种看,目前人保财险开办的农业保险品种达到47个,各分公司还针对当地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烟叶、蔬菜水果、温室大棚等地方财政保费补贴或商业性农险业务。从保障水平看,2007年至2010年人保财险累计承担种、养两业风险责任7169亿元,承保各类农作物及森林面积17亿亩,其中承保农作物超过10亿亩。从市场份额看,2007年至2010年,人保财险农险市场份额分别为54%、52%、52%、52%,始终稳定在一半以上,持续引领我国农险市场,发挥了保险业风险保障和强农惠农的主渠道作用。第二,人保财险多管齐下促进农险发展。面对农业保险点多面广线条长、风险高、经营难度大的业务特点,人保财险始终将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全面加强基础建设,扎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在发展农业保险上做了许多探索与努力,采取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加强农业保险发展的战略宣导和组织领导。人保财险把发展农村保险放在全局工作中的突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