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任务书】(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学院商学院专业会计学班级会计07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诚信声明我声明,所呈交的论文(设计)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我承诺,论文(设计)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论文(设计)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声明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设计)的原件,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设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对论文(设计)进行处理不得超越授权对论文(设计)进行任意处置。论文(设计)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为适应会计国际求同、经济全球化的请求,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体现各种单纯的现实经济业务,2006年安全部出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文以新准则为根据探究了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方式、新准则履行中存在的关于债务重组的问题。关键词: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债务重组方式Abstract:Tomeettherequirementsofaccountingwiththeinternationalandtherequestofeconomicglobalization.Maketheaccountinginformationtobemoreaccurateandobjectiverealitysimplyreflectsthevariousofeconomicandbusiness.SecuritycameforwardtheAccountingStandardsforEnterprisesNo.12debtrestructuringin2006.Thisarticleexploresthenewguidelinesbasedonthedefinitionofdebtrestructuring,fairvaluemeasurementmodel,debtrestructuring,andtheproblemofthedebtrestructuringwhenweperformthenewguidelines.KeyWords:Debtrestructuring;Fairvalue;Thewayofdebtrestructuring目录一、引言1二、债务重组概念及相关理论2(一)债务重组的概念2(二)定义的差异比较2三、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3(一)公允价值的概念4(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4(三)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在应用中存在的困难6四、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8五、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9六、完善债务重组准则在上市公司应用的具体对策10(一)完善2006债务重组准则10(二)优化上市公司外在环境11(三)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监管11七、结论与展望12参考文献13致谢14一、引言如今的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企业或许没有能很好的经营管理,也有可能受某些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企业无偿经营甚至亏本经营,资金不能很快的周转,短暂性的出现资金紧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按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是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渠道达成和解协议时,应予以中止破产程序。除此之外,债务人即使进入了破产程序,也难以保证债权人能如数收回自己的债权,因为这个过程不但时间持续很长,而且费时费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就此诞生了,也就是债务重组,其中包括减少债务的本金、债务的利息和修改其它的债务条件等等。这种形式的债务重组属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除此之外,实务中还有其他形式的债务重组,即债权人未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比如债务人用等于或高于债务账面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偿债务。对于债权人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在1998年的时候,财政部曾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来对其进行规范。自从实施该项准则以来,在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引入了公允价值,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中反映出来。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很难真正显示出相关公允价值的“公允”,进而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有可能受到影响。鉴于此,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之上,财政部对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不仅拓展了债务重组概念,而且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规定方面,较之修订前有很大突破。二、债务重组概念及相关理论(一)债务重组的概念在1972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第26号意见书(APB26)《债务的提前清偿》,成为最早的一项用来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准则,并对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1]。SFAS15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根据SFAS15的定义,债权人妥协让步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资产或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小于债权人该项债权的账面价值;二是在更改应付项目的某些条件并以新债清偿旧债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付新债的未来支付金额小于重组前旧债的账面价值。由此可知,美国的债务重组准则引入了现值会计的计量模式,并要求用现值的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妥协让步了。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面而采取的行动,但是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或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由此可知,澳大利亚的这份指南所指的债务重组基本上是属于广义的。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律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算债务重组的发生:(1)债务人必须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这是区分破产清算和债务重组的主要标准。(2)债务人必须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遇到了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到位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必要进行债务重组。(3)债权人必须是妥协让步了。由此可知,我国新会计准则定义的债务重组是属于狭义的。而旧准则的定义是:债主按照其和债务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允许债务人修正债务环境的事项。(二)定义的差异比较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在内涵方面,还是外延上,都和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有着质的不同。1、前提条件不同新准则特别强调债务人必须要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在处于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有债务重组的可能;然而在旧准则中,只要是修改了债务的金额和偿还金额的时间,都视为债务重组。即旧准则中债务重组可以发生在债务人没有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2、实质条件不同新准则特别强调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妥协让步了,这是债务重组的最终结果和重要特征。债权人妥协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财务出现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用低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来抵偿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减免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本金和利息,或者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等。这样一来,使得债务重组的范围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科学合理,排除了旧会计准则下,虽然修改了债务条件,而实际上债权人没有妥协让步等等事项的弊端。比如,在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时,债务人用存货抵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同意但不调整偿还金额和时间,就不属于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理由很简单,债权人在实质上并没有妥协让步。在旧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五种;而新准则中将其调整为四种。在重组方式上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只是新准则的表述变得更加简洁易懂。因为新准则将旧准则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合并为一;新准则中的第四种重组方式是“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旧准则的第五种重组方式是“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显而易见,这些只是文字表述上的差异,实质并没有多大变化[2]。三、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新准则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减免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用实物来抵债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一)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的表达都不太一样,不过基本意思还是一样的。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指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事情、自愿的双方交流的一项财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应用的金额。而英国财务登记准则第7号中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事情、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鼓动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流一项财产或一项欠债所应用的金额。在我们国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事实上,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具有很多优点。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做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实物资本保全等。(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1、用现金来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实际支付的现金与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的损益,而不是资本公积,在账务处理方面,与债权人是对应的。而旧准则下同一笔业务存在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处理方式更合理,也更加符合一致性的原则。2、用非现金资产来清偿债务的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给债权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的利得,并计入当期损益;而将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得到的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当以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得到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先冲减该债权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1)非现金财产归于企业持部分股票、公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机器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其公允价值。(2)非现金财产归于存货、固定资产、有形财产等其他财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面价值为房基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和其类似财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财产的市面价值为房基规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规定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巧等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3、将债务转变为资本的这种重组方式的意思是债权人把他的债权变成了股权,而债务人将债务转变成了实收资本。所以说,把债务转为资本的话,事实上是增加了债务人的实收资本。债权人应该把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同时,把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了,那么首先要冲减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同样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债务人应当将其确认为实收资本,另外,应当将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如果债务重组要涉及的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那么一般有两种情况:涉及或有事项,另外一种就是不涉及或有事项的。涉及或有应付(收)的债务重组。或有应付(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