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一、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就诊及转、住院制度为了正确引导农牧民就诊,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控制住院医疗费用,促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门诊就诊及转、住院制度。(一)门诊就诊制度1、参合农牧民持有效的合作医疗证,可自由选择米东区任何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2、我院接诊医务人员须严格验证,并认真填写医疗证有关内容。3、我院医护人员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4、严禁对参合农牧民抬高医疗、药品价格。(二)住院制度1、参合农牧民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者,须持本人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及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中心结算处办理住院手续,门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杜绝随意降低住院指征收治病人现象。2、参合农牧民不得挂名住院,不允许冒名住院,住院部医护人员应严格查验参合患者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件。3、参合农牧民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先由患者向住院处交2费窗口交费,出院时到报销窗口进行报销。4、参合农牧民住院押金收缴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特殊病人押1用3。5、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住院参合病人平均住院天数不超过9天,肿瘤、结核、皮肤、精神等特殊疑难重症可适当放宽住院天数。6、住院病历按标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挂床住院、分解病历(分解病历:出院10天内,因同一诊断再次住院的或因多病种诊断分解、分科收住)。(三)转院制度1、参合农牧民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转上级医院诊治,科主任严格把关,严禁因费用原因,将未愈患者强行出院或转上级医院,不得将住院费用让患者在门诊自费结算。2、急症、危重患者可先转院后办理转院手续,科主任开具相关转院手续。二、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合理用药制度1、由医务科、药械科相互配合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医务科、药械科相关负责人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34、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处罚当事人及科主任(按抽查结果执行)。5、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6、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7、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8、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9、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4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1)抗菌药物分线原则:1.1、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受限制。1.2、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药物与其他药物可以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1.3、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2)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1.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会诊并签字方可使用。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并经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并经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签字后方能使用。10、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511、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2、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13、活血化瘀药物若无特殊情况,一般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5天。三、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不合理用药措施1、加强全院职工新农合知识的培训,了解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以此为日常新农合工作的准则。2、对参合患者要根据病情,严格使用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是参合患者受益达到最大化。3、加大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和监控力度,对特殊检查、有创检查和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及患者知情签字制度。4、对费用高检查或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得到病人或家属的同意,避免重复和不必要检查。5、在临床用药上,坚持指导教育和考核奖惩相结合。(1)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和相关治疗性药物等使用趋于合理。6(2)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3)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定期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6、实行抗生素使用三级管理制,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情况实行重罚。7、把病床周转率作为评价科室工作重要指标,努力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减轻患者住院负担。8、每月对各科室医疗及药品等收入结构进行分析,质控通报不合理用药、用药量排名和大处方评价等,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9、所有检查收费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严禁杜绝分解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文字记录。10、针对患者病情采取合理治疗,严禁采用不合理的治疗手段和治疗方式。并定期组织病历抽查和评议,形成文字记录。11、对上述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四、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1、信息统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储存、反馈、上报合作医疗各种信息;72、信息统计要真实、科学、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3、信息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严禁非信息统计人员擅自使用信息统计系统;4、信息统计严格执行上报审批制度;5、对拒报或屡次迟报合作医疗信息统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较重影响信息统计工作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五、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病案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1、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2、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收回病案室(节假日除外)。3、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4、病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并打印台账。(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的供应和回收工作。2、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3、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84、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保密工作。5、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复印病历等。6、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7、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8、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的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看,不断提出改进办法。9、病案必须借出时,应在病案内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10、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查阅病案时,须经科主任批准并由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11、本院医师非工作原因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务科签字。12、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复印。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复印病历申请单”,按9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13、任何科室以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14、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六、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统计管理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登记、统计制度。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3、各项工作数量质量指标按二级医院的要求统计上报,做好各种基础资料的登记、收集、汇总工作。向医院领导提供的信息数字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5、经常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信息,配合临床、科研主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6、统计室负责编制各种统计资料汇编,做好历史资料的保管、运用。7、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保证医院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无误。8、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领导部门。七、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合理检查管理制度101、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明确检查项目,得出初步诊断。对常见病,多发病开具基本检查项目,在开具基本检查项目时应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避免重复或类似的检查,且必须将体检的意义告知病人。2、突出检查重点,注重医疗安全。针对阳性体征和阳性检查结果,重点排查,做好鉴别诊断,提高三日确诊率。3、明确诊断,及时治疗。4、通过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后,应及时治疗。入出院诊断符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意义告知病人。5、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针对患者病情开据检查项目,不得将临床检验项目作为“套餐式”检验,不得过度检查,不得将特殊检查项目(如彩超,CT等)作为常规检查,特殊检查项目阳性率>75%。6、实行互认其他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所做的各项检查结果,不得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八、米东区中医医院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住院均次费用控制相关制度1、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杜绝随意降低住院指征收治病人现象。2、住院病历按标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挂床住院、分解病历。3、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要求住院期间各项检查、用药及治疗均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在病例中记录,不得出现过11度检查、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滥用抗生素等。4、医务科定期检查、督导,每月质控通报一次。5、各科室实行住院均次费用控制,均次费用县级2900元以下,按病种付费病历除外。(具体病种付费情况见附件)6、严禁因费用原因,将未愈患者强行出院或转上级医院,不得将住院费用让患者在门诊自费结算。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