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科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产权交易法律规定和政策;2、负责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提供产权交易和经营权转让信息;3、受理产权交易和经营权转让申请、报名和抽取评标专家;4、审查产权交易和经营权转让主体的资格和交易条件;5、负责产权交易中数据输入和现场记录服务;6、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和其他信息咨询等服务;7、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产权交易活动中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关于印发《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莒南资组发[2009]4号)业务流程出让申请发布公告报名登记组织交易签约成交价款结算中标公告档案整理出让申请提出申请提供资产有效证明委托中介评估移交资产及证件交易中心登记受理提出申请出让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产权,并填写《产权出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科进行登记受理。提供有效资产证明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监管部门负责对出让方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发布公告公告日期须为七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2)竞买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3)公告登记报名的开始、截止日期;(4)报名地点;资产查看地点报名登记竞买人由发布的公告中获取信息后到中心报名竞买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可以去现场查看资产竞买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和工本费发放号牌附件:报名登记表附件:内部传递单组织交易(一)确定交易方式分别采取协议转让、竞投、拍卖、招标等方式,现在我们科室主要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二)组织交易(1)科室工作人员组织好会场;通知到会人员(2)召开拍卖会(3)退还竞投保证金•第一、竞买人凭保证金发票领取号牌和出入证,凭出入证进场。•第二、公布拍卖规则。拍卖会由中心组织并主持,拍卖主持人从中介机构库抽取,会议开始主持人公布拍卖规则。•第三、确定拍卖底价。在拍卖监审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拍卖主持人当场确定并公布标的底价。(拍卖监审委员会一般由监察局、公证处、中心领导、出让方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第四、集中投标竞价。拍卖大多采取暗标的形式,由最低(或最高)价中标。拍卖现场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同报价时,由相同报价人进行二次(或三次等)报价。•第五、现场确认成交。成交价格和受让方确定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确认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拍卖会结束后,科室人员负责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其中未中标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竞投成功的竞买人的多余保证金可抵交易价款;保证金恰好的在产权交割完全结束后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签约成交即上述第四条的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如下事项:出让、受让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产权交易的税费负担;产权交割方式和期限;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违反合同责任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约日期;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价款结算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中心通过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帐户,统一办理交易价款结算,划转交易价款。中标公告在拍卖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档案整理将整个交易流程的所有文件归类整理,装册成档,交给档案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