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学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工作的安全运行,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的性状、保管⑴采购要索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肉类检验合格证。⑵加工原料新鲜、无腐臭。加工容器要标明,定位存放。⑶食品存放食品存放要生熟分开,售前存放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⑷所有食品要留样2、“三防措施”防蝇、防尘、防鼠措施。3、冷藏设施及正常工作记录4、餐具洗净、消毒5、冷菜制作专用房间⑴空气定时消毒;⑵专人加工;⑶工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⑷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不得入内;6、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习惯⑴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⑵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要洗手;⑶带工作帽,头发全置于帽内;⑷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⑸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二、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学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开水或纯净水,禁止饮用生水;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6、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7、确保师生用水安全。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8、井水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及时处理等。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小学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