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按照徐光春书记、陈全国副书记、刘满仓副省长关于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关批示精神,省政府研究室、农业厅、农机局、畜牧局、供销社、财政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信社、河南农业大学等11家省直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于9月上旬至中旬,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调研。调研组深入郑州、焦作、鹤壁、商丘、周口、南阳等6个省辖市,先后对新郑、登封、修武、武陟、淇县、浚县、虞城、柘城、西华、太康、宛城、新野等12个县(市)、区数十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社员代表座谈会,有选择地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归纳梳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外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并与我省情况进行了对比,就有关问题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讨论并与省人大有关方面进行了衔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发展的基本状况近年来,我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立足本省产业实际,尊重农民合作意愿,因势利导,积极探索2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内容广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目前,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8千多家,成员总数近20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近10%。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党委、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149家,出资总额87.7亿元,成员总数62128个,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员收入2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基本实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目标。总体来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1.发展速度日趋加快,发展势头良好。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按照中央部署不断进行探索,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全省各地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实施法律规定,不断加强引导扶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全省200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299家,比2007年底的1850家增长1.32倍(详见附件一:《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1》)。焦作市从2007年7月1日法律正式颁布实施至目前,新发3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79家,达到1059家,出资额5.1亿元,覆盖全市95%的乡镇,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88家。周口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40家(75%是新发展的),达到880家,拥有农民社员3万多人,社员股金达到7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过亿元,辐射带动15万余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成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入社农民从合作社中尝到了甜头,积极性日益高涨,许多未入社的农民也看到了效果,纷纷要求加入到合作社的队伍中去。调研组所到之处,无论是政府、基层组织还是农民都异口同声地赞扬合作社好。总体来看,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很好,展现出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2.覆盖产业领域广泛,主要集中于优势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了种植、养殖、水产、林果等各个农业部门,主要集中在畜牧、蔬菜、优质粮、林果等支柱产业,涉及生猪、肉鸡、肉牛、牛奶、小麦、水稻、大蒜、草莓、西瓜、辣椒、甘蓝、金银花、食用菌、红枣、石榴、苹果、葡萄、樱桃等大部分地方特色和优势农产品。不仅如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还直接在农机作业、农资经营、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沼气、农家游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诸多环节生根开花,覆盖领域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种植业为主的1900家,占总数的30.9%;以养殖业为主的2077家,占33.8%;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为主的4609家,占9.9%;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603家,占9.8%;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132家,占2.1%;以农产品运输为主的48家,占0.8%;以农产品贮藏为主的38家,占0.6%;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技术、信息等服务的1029家,占16.7%;其它745家,占12.1%(见附件一:《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1》)。3.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区域不断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内容由初始的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销结合型的大体占60%,生产服务型的大体占30%,产加销一体型的大体占10%。合作社的服务区域也不断拓展,基础较好的合作社由初始局限于对本村、本乡服务开始向跨乡镇、跨县域乃至跨省域发展。如武陟县绿康牛业专业合作社社员遍布博爱、沁阳、温县以及济源、开封、新乡等周边市、县和山西省晋城等地,社员养牛场达到76个,存栏肉牛达6000多头,产品远销上海、深圳、武汉等省外大中城市,合作社的肉牛销售价格也成为该区域内的指导价格。4.管理逐步趋于规范,一批较有规模和实力的合作社崭露头角。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历着一个从无到有、从开始起步到逐步规范的过程。2005年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出台以来,特别是2007年7月《农5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扶持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无论从速度看还是从质量看,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承担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近60家,承担省级示范项目的101家(见附件四:《河南省各省辖市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省、市级示范项目情况表》)。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有比较规范的章程、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科学的管理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定期召开社员大会。部分发展较好的合作社提留了公积金、公益金,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社员出资额进行了二次分配。据统计,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按交易量和出资额获得的返还盈余平均近300元,农户社员获得的返还盈余最高达1.5万元。5.成员以农民为主体,有比较广泛的参与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经营相关的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事业单位以及一些社会能人对合作社的认同程度日益提高,有一部分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6212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成员60344个,占总数的97.1%;企业单位成员133个,占总数的0.2%;事业单位成员58个,占总数的0.1%;社会团体成员8个,占总数的0.01%;农民以外的其他公民成员1585个,占总数的2.6%(详见附件二:《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62》)。6.行政推动因素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和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政府在宣传发动、物色和培养牵头人、指导建章立制、提供政策扶持、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合作社创办阶段的作用十分关键。从全省各地的情况看,凡是合作社发展好的地方,如焦作、周口、新乡、洛阳、郑州等地,都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弓f导扶持得力的地方(见附件三:《河南省各省辖市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排序》)。尤其是周口市近两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异军突起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二、取得的主要成效我省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和引导农民围绕产业发展联合起来,开展互助,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综合效应,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将长期分散经营的农民联合起来,通过合作社成员之间的互助,有效整合了农户手中少而散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7逐步改变传统农业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产前统一购买生产资料,产中统一组织标准化种植养殖,产后统一包装、贴牌、销售,普遍实现了“两降两提”,即:降低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产品数量与质量,提高了销售价格,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农业的规模效益,缓解了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例如:荥阳市城关乡阴赵砦村小麦种子合作社通过统一购进生产资料,统一耕作,统一施肥,统一除草,统一销售等措施,扩大了种子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了种植业的比较效益。2007年,社员平均每亩夏粮收入815元,高于非合作社社员212元,每亩夏粮成本开支310.5元,低于非合作社社员125元;平均每亩秋粮收入741元,高于非合作社社员171.5元,每亩秋粮成本开支130元,低于非合作社社员57.5元。全年统算,合作社社员种粮平均每亩收入1556元,高于非合作社社员383.5元,每亩支出440.5元,低于非合作社社员182.5元,实现利润1115.5元,高于非合作社社员566元。2.架起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民,成为农民进入市场、抗御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眼睛盯着市场,为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组织农户依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避免了因8盲目生产导致的经营损失,降低了市场风险;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整体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提高了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扭转了小农户与其它市场主体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利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降低了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从而增强了市场竞争优势。例如:荥阳市衡心养猪者合作社2007年成员发展到243个,存栏生猪7600头,其中存栏母猪1803头,当年生猪出栏15000头,为社员返利16万元。通过统一购进饲料,每吨饲料价格降低30元,此项使每头猪降低成本7元;统一品种改良,使育肥猪料肉比降低,每头猪少用饲料30公斤,此项使每头猪成本降低57元;统一销售商品猪,此项使每公斤猪肉售价高于市场均价0.4元,每头猪售价比市场均价高出40元以上。仅此三项,当年就为全体社员节支增收72.9万元。3.促进了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端于专业化生产,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强了专业化生产。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大都是依托于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围绕特色产品、特色产业谋求发展,“以专立社、以特增效、以优占市”,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蓬勃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创出了名牌,产品供不应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群。与此同时,依托合作社,社员9不必自己经营,而是通过聘请专家经营,从而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例如,2007年河阴石榴合作社代表河南省“一村一品”参加了“中国济南”农产品交易会。4.丰富完善了农村产业组织形式,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扩大了农业的产业群,而且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与龙头企业的紧密联系,有的直接将龙头企业吸收到合作社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兴起,在原有“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元素,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从而丰富发展了农村产业组织形式,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迸发了新的活力。通过合作社这道桥梁,龙头企业降低了与众多分散的小农户直接交易的成本,农户得到了龙头企业提供的技术指导、低价购进生产资料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合作社自身也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三方共赢、各得其所。通过这种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促进了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产加销一条龙发展,并且在各种市场主体中更好地兼顾到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5.加快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于其成员为宗旨。通10过组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