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科学概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性质、动力和前途等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并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概括为“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完整的科学表述。1840年到1949年统称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近代民主革命)。其中,1840-1919年称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间所有的革命都是由小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领导的。1919-1949年称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开始。(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旧民主主义革命区别与革命时间)总路线包含了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革命的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是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以及腐朽的政治上层建筑。它的根本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北洋军阀等官僚主义封建主义政权)三是革命的动力。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919年的54运动中学生游行工人罢工,井冈山时期的无数农村革命根据地都是革命的动力)四是领导力量。新民主主义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五是革命的具体步骤。基于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1939-1945年,以“七七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八年全面抗战时期。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代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最终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独立,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地位。中国在此后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1945-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战争最终获得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除台湾、西藏以及港澳以外全部的大陆领土(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1999年回归祖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为党的各项工作确立了总的指导方针。在这条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并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和条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纲领政治纲领: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济纲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徒弟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土地改革)文化纲领: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在思想文化上的反映,并为新民主主义政治和经济服务的。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