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GMP各章节中需重点注意的问题一、总则二、质量管理1、同一公司,不同生产地址,产品放行时可以转授权。2、取样质量部QA、QC均可,但要书面文件指定。三、机构与人员1、组织机构图中,质量受权人应与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并列。2、虽然QA最好不进入无菌操作区域进行监控,但取样必需QA操作,不得委托。3、QA监督除生产外,还包括收发料、检验过程等GMP规定的所有环节进行连续性监督。4、文件编、审、批过程中,生产管理负责人对文件中工艺、生产相关的内容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对文件的法规符合性和审核流程负责。5、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的审核由生产负责人承担;批准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承担。6、对于工艺规程这类文件,最终批准人可以为质量负责人,也可以是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共同批准。7、质量受权人必须有从事过质量检验工作的经验,不能用培训替代。8、质量受权人除履行产品释放这一职责外,其他职责完全能覆盖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如果质量负责人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为同一人。9、质量受权人备案可以多备几个。10、个人培训记录建议保存更长的时间,对于离职后重新聘用的人员,其有效期内的培训可以继续认可。11、一更缓冲室不得设喝水区。12、对于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手套、清洁用品等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标准或控制手段,对物料实施监控,确保不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13、对于有些非无菌操作(比如精细调整)戴手套无法完成,可以事先对手进行消毒,然后再进行调整,但无菌操作绝对不行。四、厂房与设施1、新版GMP取消温湿度的控制范围主要是为了让企业根据自身产品和工艺的特性制订适2合的温湿度控制范围,因为像气雾剂采用两灌装法,温度应低于氟里昂的沸点,湿度则应尽量低,以防可能带入的水分,一般温度小于45%。当然,在98版GMP实施期间,按其温湿度控制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情况下,原温湿度控制条件仍可延用。2、相同洁净级别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压差可为5Pa,但按新版GMP来讲,这是非强制性要求。对于关键功能房间建议安装压差计进行监测,对非关键房间可以采用如飘带测定流向的方式。3、B级以下(包括B级)风口设置一般遵循“顶送,下侧回”的原则。4、换气次数确定源于:抵消热能、保持洁净度的要求、进出风的平衡,这三个方面计算下来,找最大值来决定换气次数:⑴在洁净度方面,换气次数与设定的自净时间有关,并可以通过计算得出。在附录1中,建议定15~20分钟的自净时间;⑵不同的房间产尘量不同,换气次数肯定不同;⑶采用FFU(风机滤器单元)还有集中送风的形式,换气次数也不同。例如:FFU热量大,所以换气次数要高一些;⑷在无菌关键区域,企业更应当将关注重点放在保证正确的气流模型方面。在C、D级有涡流的话,影响不大,但在A、B级就影响很大。例如,要考虑A级送风对B级的影响,A级回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回风墙,一种是回到B级。对于后一种,如果因设备局限,B级回风面积不够大,回风很容易对B级造成干扰;⑸WHO对换气次数的建议值:B级40次,C级30次,D级20次。⑹ISPE(国际制药工程协会)对换气次数的建议值:B级40~60次,C级20~40次,D级20次。5、所有制剂厂房、设施、设备多品种共用,都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估。验证时可针对不同品种API(药物活性成份)的活性和清洗难易程度评估验证品种,通过对设备结构评估的结果确定验证点。6、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远比提高洁净级别更重要。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不仅依靠净化级别来控制,更要依赖区域的划分来控制。7、洁净级别分级设置,应呈梯度,可以把低级别上升到高级别,但前提为不应当给高级别带来影响。8、固体制剂车间多品种生产时防交叉污染的措施除洁净走廊保持正压外,还有增加前室、考虑选择密闭生产或自带除尘装置的设备等方式。3如果工作区域有产品或物料直接暴露,有产尘作业等时,还应穿戴相应洁净服,口罩、手套等,同时还应考虑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9、洁净厂房的压差梯度始终要维持在10Pa(国际通行的规定)以上,净化空调要不断地运行。若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对于无菌产品:⑴首先要有值班风机;⑵压力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保持相对正压;⑶除了保证设备运行以外还要保证它的值班状态;⑷温、湿度要保持;⑸经过验证证实符合生产要求;⑹确认自净时间。10、温、湿度范围的设置主要考虑物料和产品要求,设备仪器、仪表防腐蚀、静电、潮湿,操作人员舒适度、操作环境的微生物滋生等因素。无菌药品净化空调一定要连续运行。口服固体制剂在不生产期间停运。在生产前的一定时间开启,并经验证,该时间段能达到自净是可以的。但要考虑中间产品放置的问题,如温湿度。尤其是中间站能保持正压及相应的温湿度。11、对于产尘房间,重要的是如何防止粉尘的扩散,如采用层流除尘罩;尽量采用密闭的设备来转移粉尘物料等。对于产尘房间具体的压差数值在防尘扩散的前提下至少5Pa(虽然新版GMP上写的是“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12、压差控制的原则:一般情况下,高洁净级别的区域对低洁净级别的区域保持正压;产尘/对人体危害性高的区域对相邻的区域保持负压。13、非无菌制剂的D级微生物动态要监测,企业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确定适当的微生物动态标准。生产洁净区的走廊、清洗站、中间站等非生产功能间应该按D级设置。除非这些工序是全密闭转运的。14、对于口服固体制剂洁净要求:⑴环境监测对于悬浮粒子只做静态测试,微生物动态测试的标准企业可依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自已制订。应根据风险评估,由企业确定浮游菌、沉降菌动态监测的频次和指标。⑵提取清膏接收应和制剂洁净级别一致;⑶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4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15、在进行洁净厂房洁净级别检测时,要检测温度、湿度、换气次数、送风量等环境参数,依据标准是ISO14644。16、地漏消毒液密封有效性(有效期)确认与消毒剂的有效期一样。可通过周期性地对地漏密封的消毒液灭菌效能验证来证实其有效期。17、称量间应采用除尘功能、单向流(层流罩设计,材质应易于清洁,如不锈钢)和称量设施,而不是捕尘设备。18、不同物料可以在不同时间段用同一称量室称量,但切换品种时应彻底清洁。称量同一产品的不同物料之间可以按照“小清场”的程序执行,也可同时称量用于多批次产品生产的同一物料,减少清洁、转运时间,提高效率。19、未脱外包但已清洁的物料可以进入非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但通常情况下应脱外包。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外包应保持清洁,并注意包装不得掉屑、产尘、有异味等,不得影响生产环境、生产工艺、产品质量。20、活性炭称量与普通物料称量可以都在层流下操作,但考虑到活性炭难以清洁,建议单独设置活性炭称量台。21产尘操作间的粉尘不可以直排,应有单向流(并非一定要百级层流),以保护产品和操作人员。一般通过烟雾试验确认是否为单向流。至于洁净级别,至少应与生产环境的要求相一致。产尘间负压和除尘装置一定要有,除尘装置的形式和直排,要依据产品特性而定。22、穿越不同级别生产线连接处的隔离采用的措施:开口尽量小,并用压差监控。压差较大的一般采用缓冲间的方式进行过渡、控制,以防止涡流。还应考虑开口两侧的洁净级别不同,采取的措施也不同。23、新版GMP第55条中所提及的“目视操作区域”是指用眼睛观察的操作区域。24、在生产区设置中间控制室进行生产现场控制时应注意检验样品,对于受检验过程影响无法确保质量的样品应按废品或不合格品处理,避免混入正常产品。在中控室做物理检查是可以的,内毒素、血凝效果不属于生产过程的调控不能在中控室检测。25、洁净区环境监测的准备和培养应在实验室完成,培养过程中可能会有微生物生长,易对生产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中国药典》要求:用于环境监测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最好应为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如果不能采用终端灭菌的培养基,那么在使用前应同时进行100%的预培养以防止将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以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26、库房物料可以不按原辅料、包装材料分区存放,但应按品种、按批号分开存放,以便于搬运存入并能有效地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527、库房管理主要考虑的是物料的养护,如果是纸箱的专用库则不需要连续监控。原辅料常温库可以定期监控,提倡连续监控。28、非无菌药品的物料可以用取样车取样,但应有单独的房间,以利于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29、质量控制设置的阳性检测和菌种传代可以设在同一房间。只要设置符合要求的生物安全柜或隔离柜,实验室的空气流向符合要求,有程序保证能彻底清洁、消毒即可。30、无菌检验的级别药典要求是C+A,当然也可与生产环境一致,采用B+A。QC微生物、无菌检验的超净工作台的背景级别为C级,工作台为A级。五、厂房与设施1、制药生产设备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地方可以不采用食用级别润滑油,如液体灌装机传动部分,但不得因泄露对产品造成污染。2、化验室的仪器维修、更换关键部件后需要针对影响部分重新确认。更换氘灯需要校验;换电路板视其功能而定,如果是主板需要确认;修理进样器需要进行功能测试和校验。3、物品应该在清洗后干燥,干燥后再存放,以防微生物滋生以及水或溶剂对物品的腐蚀、氧化。干燥一般采用压缩空气吹干、烘干。通过通风的方式干燥应考察干燥的时间较长造成的不良影响。不推荐采取空调加大通风干燥方式(耗时长、效果差)。4、设备洁净后根据工艺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干燥,如需要干燥的,可采用经过滤的压缩空气吹干。不得用吹风机吹干,易产生悬浮粒子。5、生产或检验的使用日志不仅是使用记录,它还强调能够按时间追溯,采用日志方式连续记录设备的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批号。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设备管理方式来设计记录方式,设备使用日志比设备使用记录内容更广泛。6、用于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都要求有设备使用日志,而其他设备根据其使用目的确定是否需要建立使用日志。特别提醒:空压机应写,尤其是制备直接接触药品的压缩空气的压缩机。7、检验设备一般只需要标识“校准”状态,不用标明其“运行”或“清洁待用”等,但“停用”、“故障”、“报废”应标明。8、通常情况下天平要求每天或每次使用前进行校准。实验室需要“日校”的还有:pH计、密度仪、紫外分光光度仪、红外等。其他设备是通过系统适用性检查每次使用状态,如HPLC、气相色谱仪、水分滴定仪等。69、对于非国家强制检定的玻璃器具,企业可自行根据制定的校验规程进行,对列入国家计量法规中强制检定的玻璃器具必须由外部有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如省市级计量院,计量所。10、企业可以依据国家计量管理法建立计量校准管理体系,对计量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颁发上岗证,完成校验工作。11、若短时间停产,水系统及纯化水系统水罐停用期间应排空,再次使用前应彻底消毒灭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12、注射用水控制在超过70℃即可,不宜采用接近80℃的温度,因为80℃以上易产生铁锈红。70℃以上循环只是手段之一,不能保证其他环节,不能替代验证。13、用紫外线消毒方法对抑制水系统中的微生物负荷有一定作用。但仅靠它绝对不行,可采用巴氏、过氧化氢、臭氧等方法。对注射用水、制水及分配系统推荐采用纯蒸汽灭菌或过热水消毒方式。14、企业自已应定期对原水水质进行监测,一般每季度一次,自行制订内控标准。目的是为了观测水质的变化情况,以避免对制药用水的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六、物料与产品1、原料和辅料必须按相应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药品内包装材料和容器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对产品影响程度自行制定内控标准,同时索取药品内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书。2、物料质量标准必须包括物料包装、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即原辅料内包材在制定质量标准时附上定点供应商印刷包装物的实样或样稿。3、只有食用标准但属于辅料的物料(如包衣用色素),在进厂检测时必须进行全项检测。4、中药制剂的原料按饮片投料,生产中使用的中药材,根据工艺需要,生产投料前只做了挑拣和清洗,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