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工程学院教学机构工作职责一、新疆工程学院教学系部工作职责学院教学系部是负责培养本系部开设的专业人才,负责本系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等。(一)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本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特点及业务范围,在教务处的统筹下,起草本系部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经教务处审核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经过调查研究,根据社会需要,制定系部发展规划和年度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学科发展、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预算、教师聘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教学科研梯队建设、学术交流、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制度等;对本系部专业方向调整、专业拓展、发展规模、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预算、教师聘任、人才引进、师资培养等提出方案和意见,经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三)抓好教研室建设,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教研活动,探索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按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四)负责本系部教学质量及教学常规的检查,同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和考评,保证本系部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2(五)负责本系部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管理的考核工作,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的统筹下,配合做好招生就业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学生处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六)参与组织编写本系部校本教材、辅助教材、实验指导书及教学资料,组织开发和利用本系部教学资源。(七)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安排下,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拓展学生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八)做好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日常考勤、业务考核工作,搞好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九)积极组织本系部教师参与科研申报工作,按照学院教师考核体系完成科研任务。(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工作职责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是负责学院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网络教育工作。(一)贯彻执行院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抓好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二)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责任制。(三)负责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四)统筹、组织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和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五)负责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生源市场开发、招生宣传。(六)组织拟定、申报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做好新生录取和学籍注册工作。3(七)统筹、组织成人教育教学点的布点和申报,做好教学点教学督查和年检工作。(八)负责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九)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技师培训学院工作职责技师培训学院是负责为自治区培养和培训技师等技能型人才,负责本学院的教学、日常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等。(一)学习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并结合校区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贯彻执行院党委、行政的决定和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三)负责本校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负责校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稳定和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召集本校区各部门负责人及学校设在校区的延伸机构负责人会议。(六)对校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落实校区发展规划、相关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制定校区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七)负责校区的教学、管理、学生、后勤、离退休、安全保卫等行政工作。(八)维护校区权益,保护校区的资产、资源。(九)负责协调校区内部、校区与校区、校区与校本部、校区与社会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