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介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三、培养基本要求(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四、学制、学位(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五、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并通过毕业综合考试方能毕业。(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三)第二课堂:1学分六、课程体系(一)专业基础课2法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二)专业主干课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三)专业拓展课专业拓展课共设置5个课程模块,学生在专业拓展课中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27学分。1.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开设8门课程,16学分;2.民事法律模块开设11门课程,24学分;3.刑事法律模块开设9门课程,18学分;4.经济法模块开设8门课程,18学分;5.国际法模块开设10门课程,20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包括以下环节:1.课内实训环节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堂实践实训教学时间,利用法律实务教学平台开展案例教学、观摩教学、情景教学以及模拟法庭等实务训练,已包含于课程教学中,不单独开设。2.法律实务课程根据法学专业特点,分别在第2、4、6学期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专家,特别是兼职教授到校开设短期实务课程或不少于2次的实务专题讲座。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共6学分。3.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环节主要包括:(1)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开设于第4学期暑假至第5学期初,共3学分。旨在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开始前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以及调查报告写作的统一辅导,学生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作为学年论文,教师评阅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2)专业实习。开设于第5学期,共5学分。旨在训练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在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志(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材料,实习成绩评定合格后获得学分。(3)毕业论文。开设于第6-8学期,共4学分。按《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选题、开题、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程序完成毕业论文,提交合格的毕业论文材料,并通过论文答辩。(4)实务写作技能训练。是专业实习的延伸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实务写作技能。学生以专业实习的素材撰写自己参与处理的某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或法律文书习作,提交学院验收合格后取得2学分。在校期间参加1次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园庭审”活动,并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写出相应的案件审理分析报告,该报告经教师评阅合格的,也可获得“实务写作技能训练”的相应学分。4.第二课堂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其中,毕业要求的1个学分为基础学分,其余学分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最高可至4学分。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模3块的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七、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分配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学分比例(%)学分学时各学期学分统计总计理论实践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必修课公共必修课58325413152267.46.37.37.33.30.4--专业基础课14237234384-2----专业主干课48816699117-6151197--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3.622---22-23274小计71.61161594124834617.418.322.322.315.39.474选修课及第二课堂专业拓展课-27405-公共选修课18270第二课堂1-小计28.446675总计1001622269八、课程考核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业拓展选修课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考试方式。九、教学计划表4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表(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一)必修课类别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建议修读学期课程归属总计理论实践实验周学时公共必修课1思想道德修养23024621马克思主义学院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16163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教研室3大学英语121801087231-4外语学院4体育4120811221-4体育部5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23018121-6马克思主义学院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024622马克思主义学院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4539633马克思主义学院8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90781234-5马克思主义学院小计32541315226专业基础课1法理学(一)3515131行政法学院2中国宪法学35148331行政法学院3法律逻辑2343421行政法学院4中国法制史3515132行政法学院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116162行政法学院6法理学(二)2343424行政法学院小计142372343专业主干课1民法学(总论)35145632民商法学院2刑法学(总论)35145632法学院3民法学(分论)35145633民商法学院4商法学35143833民商法学院5经济法学(上)35142933经济法学院6刑法学(分论)23430423法学院7刑事诉讼法学468571143法学院8经济法学(下)23430424经济法学院9环境资源法学234241024经济法学院10民事诉讼法学468571144法学院11国际法学35145634国际法学院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46860844行政法学院13知识产权法学35143835民商法学院1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35148335经济法学院15国际私法学35145635国际法学院16国际经济法学351401136国际法学院小计488166991175(二)选修课及第二课堂类别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建议修读学期课程归属总计理论实践实验周学时专业拓展课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1西方法学导论2303021行政法学院2立法学2303022行政法学院3外国宪法学2303022行政法学院4人权法学2303022行政法学院5中国法律思想史2303022行政法学院6外国法制史2303023行政法学院7行政疑难案例分析230161425行政法学院8公务员法23026426行政法学院小计1624022218民事法律模块1婚姻家庭法345311433民商法学院2侵权责任法23027324民商法学院3合同法345311434民商法学院4继承法23027324民商法学院5担保法23027324民商法学院6破产法23027325民商法学院7民事疑难案例(双师同堂)23027325民商法学院、法学院8证券法230201025民商法学院9律师、公证与仲裁2303025法学院10知识产权贸易法律制度23027326民商法学院11外国民事诉讼法学2303026法学院小计2436030456刑事法律模块1犯罪心理学2303022法学院2经济刑法2303023法学院3刑事疑难案例分析(刑法与刑诉双师同堂)230151524法学院4外国刑法2303024法学院5量刑法学2303024法学院6证据法学2303025法学院7司法文书230201025法学院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212法律实务课程62、4、63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34-54专业实习555毕业论文46-86实务写作技能训练27小计22合计1161594124834668司法业务2303026法学院9外国刑事诉讼法学2303026法学院小计1827024525专业拓展课经济法模块1环境危机管理法230201021经济法学院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3024622经济法学院3能源法23024622经济法学院4税法34539632经济法学院5房地产法23024623经济法学院6企业法理论与实务23024624经济法学院7金融法34539635经济法学院8环境资源法疑难案例分析2303026经济法学院小计1827022446国际法模块1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23024621国际法学院2海关法23024622国际法学院3涉外婚姻家庭法23026422国际法学院4出证与认证法律实务23024622国际法学院5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23026423国际法学院6涉外经济法律实务23026423国际法学院7海商法23024623国际法学院8国际金融法23024623国际法学院9世界贸易组织(WTO)法23024624国际法学院10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双语)23024625国际法学院小计2030024654合计9614401241199专业拓展课至少应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1社会科学类课程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四个模块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各专业学生最低应修满18学分。其中,人文艺术类最低4学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最低2学分,社会科学类最低2学分,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最低2学分。2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课程3人文艺术类课程4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小计公共选修课最低应修满18学分合计45选修课总学时:675第二课堂至少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