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TheoriesofLaw(030101)●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政治上坚定可靠,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专业上对法学理论和法制现代化实践及教育法学有较深研究,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独立思考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富于探索和创新精神;掌握并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有健康体魄;进而可以胜任法学、法律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研究方向1、法理学与法制现代化研究StudiesonJurisprudenceandModernizationofLegalSystem2、教育法学TheoriesofEducationalLaw(三)学制三年(四)课程设置1、必修课程:(1)学位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TheoryandPracticeofScientificSocialism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ofNature第一外国语FirstForeignLanguage计算机应用ComputerApplication(2)学位基础课:法学名著选读SelectedMasterpiecesonJurisprudential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HistoryoftheMarxistJurisprudentialThoughts当代经济问题研究StudiesonProblemsofContemporaryEconomics当代社会热点问题StudiesonCurrentSocialAffairs课题规划与研究能力训练TrainingforResearchPlanningandstudying(3)学位专业课:法理学专题研究SpecialStudiesonJurisprudence西方法哲学WesternLawPhilosophy比较法研究ComparativeStudiesonJurisprudence教育法学原理PrinciplesofEducationalLaw教育法制理论与实践研究StudiesontheoriesandpracticesofEducationalLegalSystem法制现代化专题研究SpecialStudiesonModernizationofLegalSystems专业外语SpecializedForeignLanguage专题讲座LecturesonSpecialTopics2、选修课程:本院行政管理学硕士点有关课程本院哲学硕士点有关课程本院伦理学硕士点有关课程本院经济学硕士点有关课程本院政治学硕士点有关课程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补修课程:法理学JurisprudentialPrinciples刑法学CourseofCriminalLaw民法学CourseofCivilLaw4、实习5、社会实践活动(五)教学和培养方式主要有以下四个基本方式和环节:1、适当集中授课;2、指导认真读书;3、组织交流研讨;4、强化科研写作。(六)成绩考核课程学习考核以撰写论文为主,成绩可以分优(90分-100分)、良(80分-89分)、中(70分-7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五等评定;必修课及格标准为“中”,选修课及格标准为“及格”;学位课程三分之二以上达到优良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七)学位论文撰写1、第四学期末,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做开题报告。2、论文的选题和内容应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有一定的创意和前沿性。3、正文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外文摘要2000字符,中文摘要800字。4、论文的封面、中外文提要、正文、附录和参考文献的编排,都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学术论文规范,所有的注码必须注明:①国别(或时代)、②作者(或译者)、③书刊名称、④卷次(章节)、⑤页码、⑥出版社、⑦出版时地;否则不能参加答辩。5、为方便审读,论文行距应较宽松,用4号字或小四号字。(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论文答辩(1)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聘请2位(或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3)答辩委员会由4-5名与选题有关的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组成。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答辩人的导师和副导师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2、学位授予论文在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教学大纲☆法理学专题研究(一)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从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角度对法的基本理论进行深层次的专题分析,并注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力图反映法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掌握法理学基本框架、重大理论问题、发展趋势等,并能进行法理学实证研究,培养和提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法的本质与特征第二章法的要素、形式与效力第三章法律的作用与价值第四章法的关系,法律权利与义务第五章法律文化与法律意识第六章立法、法律的继承与移植第七章法律的实施与监督第八章法制与法治第九章法治与市场经济第十章法治与民主政治(三)主要参考资料《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法理学教程》,孙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法理学》,李龙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现代理论法学原理》,吕世伦、公丕祥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年版。《法与国家的一般原理》,[俄]B·B·拉扎列夫主编、王哲等译,法律出版社出版社1999年版。(四)任课教师:费长山施延亮(五)总时数:60学时(六)考核方式:论文形式☆邓小平理论讲座(一)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特别要重点掌握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各不同时期体现其法律思想的经典性著作,掌握其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发挥其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二)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上)第二章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中)第三章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下)第四章列宁的法律思想(上)第五章列宁的法律思想(下)第六章毛泽东的法律思想第七章邓小平的法律思想(上)第八章邓小平的法律思想(下)(四)主要参考资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列宁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毛泽东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毛泽东选集》(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邓小平文选》(1——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李光灿、吕世伦主编,法律出版社1990年。《列宁法律思想史》,吕世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程》,吕世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著导读》和《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著选读》,黎国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四)任课教师:孙育玮武玉红(五)总时数:60学时(六)考核方式:论文形式☆现代西方法哲学(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西方法哲学的历史概况,特别要熟悉和掌握现代西方法哲学的主要流派,掌握它们的形成背景、理论渊源、代表人物、理论观点、方法论特征、社会作用等;在此基础上,深入把握好现代西方法哲学的重大理论热点问题,从中吸收可以借鉴的理论资源。(二)基本教学内容第一部分现代西方法哲学主要流派第一章新自然法学派第二章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第三章社会法学派第四章经济分析法学派第五章其他法学派第二部分现代西方法哲学重大理论热点问题第六章法的模式与效力第七章法与道德的关系第八章守法与违法、责任与惩罚第九章权利、自由、平等与法律的关系第十章正义与法治(三)主要参考资料《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西方法哲学史纲》,张乃根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李龙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西方法学思潮源流论》,吕世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各法哲学流派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性著作(授课时给出)(四)任课教师:孙育玮徐继强(五)总时数:60学时(六)考核方式:论文形式☆法哲学名著选读(一)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对西方哲学经典的阅读,了解不同时期西方法学名著的主要内容,不同法哲学流派的基本观点和研究范式,培养学生阅读法学原著的能力,为今后进行法理学专业的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功底。(二)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古代和中世纪法哲学名著导读古代: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西塞罗《论法律》中世纪: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二章近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一)洛克《政府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卢梭《社会挈约论》第三章近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二)边沁《政府片论》、奥斯丁《法理学大纲》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梅因《古代法》第四章现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一)富勒《法律的道德性》罗尔斯《正义论》德沃尔《认真对待权利》第五章现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二)凯尔逊《法和国家的一般理论》哈特《法律的概念》第六章现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三)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韦伯《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诺内特、塞若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第七章现代法哲学名著导读(四)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八章现代法哲学名著导读(五)哈耶克《法律、立法和自由》(三)主要参考资料《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1981年。《论法律》,西塞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阿奎那,商务印书馆1963年《政府论》上下,洛克,商务印书馆1982年。《论法的精神》上下,孟德斯鸠,商务印书馆1982年。《社会挈约论》,卢梭,商务印书馆1963年。《政府片论》,边沁,商务印书馆1996年。《法哲学原理》,黑格尔,商务印书馆1982年。《古代法》,梅因,商务印书馆1995年。《正义论》,罗尔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认真对待权利》,德沃尔,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法理学大纲》,奥斯丁,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中外法学原著选读》《法和国家的一般理论》,凯尔逊,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法律的经济分析》,波斯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韦伯,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法律与革命》,伯尔曼,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法律的概念》,哈特,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为权利而斗争》,《法律的目的》,耶林,法律出版社1997年。《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庞德,商务印书馆1984年。《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诺内特、塞若兹尼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法律的运作行为》,布莱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法律制度》,弗里德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法律、立法和自由》,哈耶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昂格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博登海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LonL.Fuller,TheMoralityofLaw,YaleUniv.Press,1969(四)任课教师:徐继强、胡志民(五)总时数:60学时(六)考核方式:读书笔记30%、5000字以上研究论文70%☆法制现代化专题研究(一)教学目的和要求探讨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特点和规律,把握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并紧密结合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努力回答具有中国自己历史特点的重大现实问题,从而为促进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和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制现代化理论作出积极的探索和贡献。(二)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法制现代化的研究范式第二章法制现代化的评价标准第三章法制现代化的成长机理第四章法制现代化的精神枢纽第五章法制现代化的矛盾运动(三)主要参考资料《法制现代化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