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一)宪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运用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教学内容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二)行政法教学日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2.识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违法的特征。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运用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教学内容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1)行政与行政法(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抽象行政行为的插义。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1)行政地违法及其特征行政违法的涵义。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制裁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行政法律责任。(三1民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教学要求认识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运用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教学内容1.民法的墓本原则(1)民法的涵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民事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的涵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2)法人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法定代表人。3.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物权及其种类。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知识产权及其种类。人身权及其种类。(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4.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种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经济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企业的分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税收的种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2.识记:企业设立的条件;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3.理解: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扒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运用1.举例说明: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教学内容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1)企业设立的条件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2)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法概说产品质量法的制定。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2)产品质量的监督监督主体。监督形式。(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1)税收与税法税收的种类。、税收法律关系。(2)税收征收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3)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制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义务。(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4)劳动争议的解决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立法。(五)刑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发生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运用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教学内容1.犯罪(1)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及其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2)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2.刑罚(1)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3)累犯、自首、立功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六)专业法规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七)诉讼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沂讼的受案范围。2.识记: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运用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教学内容1.诉讼途径(1)诉讼的种类(2)受案范围和管辖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2.非诉讼途径,(1)非诉讼途径概说非诉讼途径的涵义。非诉讼途径的特征。(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3.法律帮助(1)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涵义。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2)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和历史发展教学内容1、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和历史发展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法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法经历了与道德、宗教、习俗、禁忌等社会规范的分离和由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历史演变过程。法的历史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所决定的。人类社会存在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四种历史类型的法。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它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力工具。我国社会主义法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规范和社会性的统一;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国家的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具有促进、保障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促进、发展我国对外关系的作用。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法的创制的指导思想。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结合我国国情汲取和借鉴外国法创制的经验。法的形成包括法的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和完善阶段。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规范和法律渊源。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法的实施的概念:法的实施的方式;法的适用和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