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贸易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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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学习目标与术语】【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特别是海洋运输的相关知识,熟悉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装运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分批装运和转运条款,掌握海运提单的种类和作用。【本章关键术语】班轮运输、租船运输、班轮运费、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际多式联运、装运期、装卸港、分批装运与转运、滞期费、速遣费、海运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第一节海洋运输一、海洋运输的特点1.通过能力大。2.运量大。3.运费低。4.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5.速度也相对较慢。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和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二、班轮运输(一)班轮运输的定义和特点班轮(Liner)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港口间运输的船舶。班轮运输的特点如下:1.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3.船、货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因此,少量货物或杂货,通常使用班轮运输。(二)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1.按货物重量计收运费,称之为重量吨,用“W”表示。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称之为尺码吨,“M”表示。3.按重量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标准,运价表中以“W/M”表示。按此计价时,应以积载系数确定其重货还是轻货,积载系数是用货物的毛重与体积的比例数来确定的。若积载系数大于1的为重货,将以重量计征;反之则为轻货,将以体积计征。4.按商品价格计收,称之为从价运费,运表内用“AV”表示。5.按货物的件数计收,一般只对包装固定、包装内的数量和重量、体积也是固定不变的货物,才按每箱、每捆或每件等特定的运费额计收。(三)班轮运费的计算班轮运费的构成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基本运量是班轮公司为一般货物在航线上各基本港口间进行运输所规定的运价。基本运费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而附加费是指班轮公司承运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燃油、货币及港口等原因收取的附加运费。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名目繁多,其中常见的包括:超长超重附加费、选择卸货港附加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绕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和直航附加费等。上述基本运费和各种附加费,均按班轮运价表计算。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为:F=Fb×(1+∑s)×Q,其中,F为班轮运费;Fb为基本运费率;∑s为附加费率之和;Q为总货运量。例如:广东A公司与法国B公司签订某商品出口合同。商品总重10公吨,400箱装,每箱毛重25公斤,体积20厘米×30厘米×40厘米,单价CFR马赛(Marseille)每箱55美元。查表知该货为8级,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运费80美元,另征收转船附加费20%,燃油附加费10%。试计算应收总运费。分析:该案例主要涉及了班轮运费的计算。由于计费标准为W/M,根据已知条件,可求出积载系数为大于1,故按重量计算运费。该批货物的运费为:每吨的单位运价为:80×(1+20%+10%)=104美元因此,该货物的总运费为:104×10=1040美元三、租船运输(一)租船运输的定义和特点租船运输又称不定船期运输,它与班轮运输不同: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须依据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因此船舶就航的航线、运输货物的种类,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有人确认而定,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的行市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约定。租船运输通常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二)租船运输的方式1.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2.定期租船(TimeCharter)。3.光船租船(BareboatCharter)。定程租船运输情况下,有关货物的装卸费用由租船人和船东协商确定后在定程租船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种:①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又可称为“班轮条件”(GrossTerms),船货双方一般以船边划分费用。多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物的运输。②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Out,FO)。即船方负担装货费,但不负担卸货费。③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In,FI)。即船方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④船方装和卸均不管(FreeInandOut,FIO)即船方既不负担装货费,也不负担卸货费。这种条件一般适用于散装货。采用这一规定方法时,必要时还需明确规定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负担,如(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FIOST)条款。第二节其它运输方式除海洋运输外,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运输方式还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以及邮包运输等,下面就对这些运输方式分别进行介绍。一、铁路运输1、国际铁路联运凡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采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有关当事国事先必须有书面的约定。1938年《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从1951年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签订《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随后东欧形势发生剧变,1991年1月起终止《国际货协》。2、国内铁路运输国内铁路运输是指仅在本国范围内按《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的货物运输。我国出口货物经铁路运至港口装船及进口货物卸船后经铁路运往各地,均属国内铁路运输的范畴。供应港、澳地区的物资经铁路运往香港、九龙,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范围。对港铁路运输是由国内段运输和港段铁路运输两部分构成。它是一种特殊的租车方式的两票运输。具体做法是:从发货地至深圳北站的国内段运输,由发货人或发货地外运机构依照对港铁路运输计划的安排,填写国内铁路运单,先行运往深圳北站,收货人为中国外运公司深圳公司。负责在深圳与铁路局办理货物运输单据的交换,并向深圳铁路局租车,然后申报出口,经查验放行后,将货物运输至九龙港。二、航空运输(AirTransport)航空货物运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班机运输2、包机运输3、集中托运4、急件传递航空运输的承运人1、航空运输公司2、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航空运输货物的运价是指从启运机场至目的机场的运价,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货、仓储费等)。运价一般是按重量(公斤)或体积重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算的,而以两者中高者为准。空运货物是按一般货物、特种货物和货物的等级规定运价标准。三、集装箱运输1.集装箱集装箱(Container)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集装箱运输(ContainerTransport)是以集装箱作为包装和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以高效、快速、廉价、安全而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和推广。目前,集装箱运输已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2、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有两种:①整箱货(FullContainerLoad,FCL)。②拼箱货(LessThanContainerLoad,LCL)。3、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①门到门(DoortoDoor)。②门到场(DoortoCY)。③门到站(DoortoCFS)。④场到门(CYtoDoor)。⑤场到场(CYtoCY)。⑥场到站(CYtoCFS)。⑦站到门(CFStoDoor)。⑧站到场(CFStoCY)。⑨站到站(CFStoCFS)。四、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它需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2.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3.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并且必须由一个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5.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五、大陆桥运输大陆桥运输(LandBridgeTransport)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1、大陆桥运输是集装箱运输开展以后的产物,始于1967年,发展到现在已形成西伯利亚大陆桥、新亚欧大陆桥和北美大陆桥三条大陆桥运输路线。2、“OCP”是OverlandCommonPoints的缩写,根据美国运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落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的范围。按OCP运输条款达成的交易,出口商不仅可享受美国内陆运输的优惠费率,而且也可以享受OCP海运的优惠费率。因此,对美交易中,采用OCP运输条款,对进出口双方均为有利,但在采用时,必须注意下列问题: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3.提单上必须表明OCP字样,并且在提单目的港一栏中除填明美国西部海岸港口名称外,还要加注内陆地区的城市名称。六、邮包运输每包裹重不超过20公斤,长度不得超过一公尺。因此,邮包运输只适用于量轻、体小的货物。近年来,特快专递业务迅速发展。目前快递业务主要有:1、国际特快专递(InternationalExpressMailService)简称EMS,是我国邮政部门办理的特快专递业务。2、DHL信使专递(DHLCourierService)这是由Dalsey、Hilbolom、Lind三个老板组建的敦豪国际有限公司信使专递和民航快递服务(AIRExpressService,简称AE)。DHL是国际信使专递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专递公司,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公司和代理机构,传递范围遍及世界各地。第三节装运条款一、装运期装运期即是卖方装运货物的期限,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如果卖方违反该条件,买方则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采用较为普遍。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或若干月装运。这类规定方法,主要适用于特殊情况,如按买方要求的花色、品种和规格或专为某商号生产的商品,或者难以转售的商品;在一些外汇管制较严,或实行进口许可证或进出口配额制的国家;对某些信用较差的客户,促使其按时开证等。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二)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1、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时间的规定,要明确具体,装运期限应当适度2、应注意货源情况、商品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交货的季节性等3、应结合考虑交货港、目的港的特殊季节因素4、在规定装运期的同时,应考虑开证日期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二、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运港(PortofShipment)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目的港(PortofDestination)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1.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各为一个。2.按实际业务需要,也可分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3.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一个或几个装卸港有困难,可以采用选择港(OptionalPorts)办法。规定选择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如CIF伦敦,选择港汉堡或鹿特丹,或者CIF伦敦/汉堡/鹿特丹;另一种是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如“地中海主要港口”、“西欧主要港口”等等。确定国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注意事项(1)对国外装运港或目的港的规定,应力求具体明确。在磋商交易时,如国外商人笼统地提出以“欧洲主要港口”或“非欧洲主要港口”为装运港或目的港时,不宜轻易接受。(2)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3)必须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4)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问题。(5)如采用选择港口规定,要注意各选择港口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三个,而且必须在同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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