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06章公司法律制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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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六)第五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考点3】股东会的会议制度3.会议纪录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解释1】会议记录只是证明决议存在的书面证据,而非决议的法定形式。换言之,即便没有合格的会议记录,其他证据(如决议过程的录像)也可以证明会议作出了决议。当然,公司章程可以对决议的形式作出规定。(2015年新增)【解释2】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1)股东会的决议对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赞同的、弃权的和反对的股东;(2)股东会的决议对未出席会议也未参加表决的股东亦有约束力;(3)股东会的决议调整的是公司内部关系,而不是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要调整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必须以公司名义同第三人成立法律行为。(2015年新增)4.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也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就股东会职权事项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对所决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决定就成立。(2015年新增)【解释】该种决定无须特定形式,“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是决定的书面证据而非法定形式,无“决定文件”而有其他充分证据的,也可以证明决定的存在。【考点4】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P174、175)1.董事会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2)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必须”设副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监事会主席】(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解释1】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3年);监事任期为法定制,就是3年。【解释2】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考生应清楚的是,只有因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辞职致使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人”时,董事、监事才需要“坚守岗位”。(5)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2006年案例分析题)【解释】公司章程只能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3选1,公司章程不能约定由副经理、副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B.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为2年C.该公司必须设1名副董事长D.公司章程可以直接规定由甲担任董事长【答案】BD【解析】(1)选项A:该公司(既非国有独资公司、也非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2)选项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副董事长;(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例题2·多选题】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富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答案】ACD【解析】(1)选项A: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2)选项B:只有当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董事、监事才有“坚守职责”的义务;(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并没有规定董事长必须由大股东派人担任);(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小公司的特别规定(2014年单选题)(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例题1·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是()。(2014年)A.董事会B.监事会C.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答案】C【解析】(1)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选项B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0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答案】ABD【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为法定制3年;(4)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2009年单选题)【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9年新制度)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答案】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考点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P175)(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1.计划生育政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公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3.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组织机构(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5.财务监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解释】并非所有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都需要年度审计。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链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例题1·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经修改)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立股东会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1)选项A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规定不适用于“法人”;(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非债权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题2·单选题】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9年新制度,经修改)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决定不制定公司章程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答案】A【解析】(1)选项B:一个自然人(刘某)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例题3·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2年B卷,经修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股东会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D.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义务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不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答案】C【解析】(1)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非债权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考点6】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P176)(2005年单选题、2006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2.董事会(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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