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促进中国节能减排华夏银行2007年11月一、华夏银行利用外资情况介绍1、2005年我行与中投保公司合作,参与了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EMCo贷款担保计划”,开始涉足国内节能市场。此前,我行与德国复兴开发银行(KFW)合作了中小企业信贷项目。2、继参加世界银行/GEF节能促进项目二期后,我行又成为三期项目的转贷银行,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转贷额度不低于7000万美元,项目主要面向大中型高耗能企业及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我行还正在参与法国开发署(AFD)能效促进项目。二、华夏银行利用外资的收获及体会1、通过利用外资,我行获取了相对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我国节能减排工作。2、与外国金融机构合作,使我行了解到世界先进的节能技术,并学习到先进的评估方法和理论。3、促进了我行自身的能力建设,对我行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指导和帮助。4、利用外资,参与节能减排,提升了我行的企业形象,并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1.利用外资的国内企业对外国金融机构相关政策和程序不了解,造成双方信息不匹配,从而导致双方前期操作周期长。2.利用外资的国内企业缺乏具有利用外资经验的专业人才,使外资在使用过程中不顺畅。四、国内银行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存在的障碍1、大型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多,以积极发展规模为主,扩产意愿仍大于节能,国内银行贷款时难以确保资金专项用于节能项目。2、对中小型企业(包括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融资,银行风险大,成本高。3、鉴于节能技术的复杂性,大多数银行对节能行业不了解,难以评估。4、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值得信赖的评估机构,银行无法准确预测节能量,难以评估项目经济效益。5、节能项目改造后监测缺乏标准,银行难以监管。6、可再生能源项目多数对国家政策依赖性过强,银行难以控制。五、华夏银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1、现正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节能项目。华夏银行参与世界银行节能转贷项目将配比接近1:2的自有资金支持国内企业的节能减排。2、已与多家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接触,考虑帮助中小型企业打捆参与CDM项目。3、正在参与亚洲开发银行的中国能效融资课题研究。4、现已成为中国节能协会(EMCA)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ESCA)会员单位。5、多次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氯碱协会、中国有色协会、中国钢铁协会的相关专家探讨行业节能减排问题。4、华夏银行将积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明确提出“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华夏银行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更加支持节能服务机构的业务发展。六、利用外资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议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的“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动利用外资从“量”到“质”的根本转变。规划也为我行指明了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建议,除在华直接投资外,外国金融机构加大采用国内商业银行转贷模式的比例,原因如下:①国内商业银行熟悉国内金融政策和节能市场,有稳定的客户资源。②国内商业银行熟悉外国金融机构转贷资金的用款条件及使用程序,并有相对稳定的部门及人员进行推进。③中间转贷可以提升国内银行在能效项目融资中的能力,加大自我资金投入。④与外国金融机构合作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节能金融产品的创新。七、“十一五”期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是我国政府对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政府的工作重心。华夏银行希望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利用外资进行节能减排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节能减排这样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大事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联系人:刘渺/马靖电话:010-58598335/58598387手机:13501108335/1360107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