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2010年)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TopSage.com大家网1/5更多精品在大家!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题目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当选。2.甲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不再清偿B.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清求的,则不再清偿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选项D当选。5.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TopSage.com大家网2/5更多精品在大家!大家学习网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与清算。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必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此答案是A。6.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分公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13.甲曾经搭救过乙的性命,乙遂将一枚祖传宝珠装在一个精美木匣子中,前往甲家相赠,以示感谢。甲同意留下木匣,但请乙将宝珠带回。甲后来有些后悔,又向乙表示愿意接受宝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已经取得宝珠的所有权,有权请求乙返还B.甲尚未取得宝珠的所有权,但有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chinaaccC.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但乙有权撤销该合同并拒绝交付D.甲无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而甲拒绝接受“宝珠”,则没有达成“赠与宝珠”的合同;而且也没有交付赠与物,所以宝珠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甲也无权要求乙转移所有权。14.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hinaacc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D.乙应当返还手表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不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TopSage.com大家网3/5更多精品在大家!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hinaacc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按照责任大小按份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中华会计网校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2.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TopSage.com大家网4/5更多精品在大家!大家学习网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5.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6.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B.股东会表决选举公司董事和总经理时,须经甲、乙、丙一致同意,决议方为通过C.公司分配利润时,丙有优先分配权;公司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分配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错误;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公司财产解散后依法清算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TopSage.com大家网5/5更多精品在大家!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收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同无效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选项A错误;本题的情形不适用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因此选项D不选。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