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职业理念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表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走转改”即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发扬“走转改”精神深化“走转改”活动研讨会发言摘要让“人民至上”成为新闻工作者永恒的价值理念新闻战线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大部署。中央对开展“走转改”活动高度重视,新华社按照中央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全社采编人员积极主动投身活动中,党性修养得到极大锤炼,贯彻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感情得到极大升华,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得到有效锻炼,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进一步提升;作风文风得到明显转变,新闻报道的贴近性、可读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推出了一批报道精品,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和媒体用户及人民群众好评,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通过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我们深刻体会到,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一条原则,那就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让基层意识、群众观点融入血液。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是坚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履行党的新闻工作者神圣职责的根本要求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耳目,新华社始终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历史重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地通过新闻报道工作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在“走转改”活动中,新华社编辑记者走到基层一线,亲身感受我国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感受基层群众对党的重大惠民举措的真心拥护,加深了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充分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心灵受到洗礼、党性得到锤炼。我们要坚持政治家办社和党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自觉地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大力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找准坐标、把握基调、掌握尺度,着眼大局抓新变化、着眼发展抓新矛盾、着眼趋势抓新思想,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人心、振奋精神、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我们要充分发挥新华社全媒体机构优势,集中精力做好新闻报道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是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的内在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更应成为践行党的宗旨的模范与表率。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要的是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在“走转改”活动中,新华社编辑记者深入矿井工地、高原哨所、城镇村庄等,切身体验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倾听普通百姓的意见心声,自觉将“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新闻报道中,把笔触、镜头、版面对准人民群众,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不断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通过新闻报道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要更多报道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更多宣传人民群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把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融入到新闻报道之中。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是打造精品力作、创作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作品的力量源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人民群众是新闻报道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只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激发我们创作的激情和活力,才能持续推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品力作。一代代新华人始终秉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把打造精品作为永恒的追求,在与群众和实践的结合中,采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在“走转改”活动中推出一批精品力作,产生强烈反响,受到广泛好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将“人民至上”价值理念融入新闻报道全过程,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使我们的笔下有流淌不尽的“活水”,不断推出人民喜闻乐见、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精品佳作。四、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是新闻工作者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在党的新闻事业发展史上,无论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涌现出来的杰出新闻工作者无一不是坚守“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典范、扎根人民群众的楷模。新形势下,我们更要以老一辈优秀新闻工作者和身边的模范人物为榜样,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价值理念,自觉主动地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感悟生活真谛、锤炼品质作风、增长才干本领,将此作为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课、贯穿终生的一课。要加强学习、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增强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视导向为灵魂、视真实为生命,恪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崇高声誉。第二职业态度违背新闻工作必须严肃严谨认真踏实态度的虚假报道:案例3:信息源提供假新闻让记者上当。2009年,记者采写了一篇稿件《乌鲁木齐女大学生每月万元包养协议曝光》被证实为虚假新闻(未见报)。真相:记者为了寻找到精彩吸引人的情节,没有和法制对口单位联系,联系了一家私家侦探事务所,对方交给她这份文稿,提出要求,刊登稿件的时候必须提该事务所的名字。记者未经审核,就作为自采稿交稿。稿件经主任审核时,提出质疑,在网上一搜索,发现这案例发生在广州,被新疆这家私家侦探事务所移花接木到了新疆,最后杜绝了一起重大虚假新闻的出现。案例2:虚假违法广告。2010年5月13日新疆都市报C04版和5月19日C02刊登了面积为1/8的虚假违法广告“007”,被工商总局点名,并在央视曝光,给报纸公信力和影响力带来巨大伤害。新疆都市报深刻认识到违规广告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开除、调岗和经济处罚等处理。作为媒体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大。为此,报社对广告部主任、副主任和客服部总监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对一名业务不精的监审人员进行了开除处理;对一名责任心不强的广告审查员进行了调岗处理;对新上岗的三名广告监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不听招呼、不负责任的两家代理医药保健品的代理公司,发布的违法违规广告也进行了停刊十天整顿处理。二、思想认识不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广告的审查没有坚持原则,没有把杜绝违法违规广告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虽然在全体采编大会、编前会、广告市场调研会上多次进行了强调,但还是有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高,思想麻痹,只顾眼前利益,不从大局考虑,从而造成违法违规广告的刊登。三、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媒体刊发的广告,同样也要像刊发的新闻一样,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严肃性。四、检审力度不够严格。在把关过程中,在审查过程中还是存在“想当然”和侥幸心理,没有加大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导致个别广告蒙混过关,出现重大事故。五、存在攀比、侥幸心理。今天看其他媒体怎么样,明天我就怎么样,结果造成如此后果。对此问题,新疆都市报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再次告诫广告部门,努力改正缺点,严查违法违规医药类广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案例3:违规违纪广告。2008年5月19日国务院定为全国哀悼日,而新疆都市报擅自刊登广告严重违规违纪。原新疆都市报主要领导在关键时刻,头脑不清醒,意志不坚定,不能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影响了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局。作为自收自支的报纸,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常会发生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教训:刊登广告缺失政治意识。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刊登广告一定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毫不动摇,不讲条件地与党保持一致。案例4:剽窃稿件。2007年2月6日在新疆都市报A02版刊发署名记者的一篇报道《乌苏泥火山群将建国家地质公园》,经调查,该稿属记者剽窃新华社稿件。该行为严重违背新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给报社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坏影响。案例5:剽窃又虚构。2005年7月8日新疆都市报在第A04版刊发署名记者报道《男孩怂恿母亲嫁个有钱人》,经调查,该记者并未实地对当事方进行采访,抄袭其他杂志刊载作品,并加以虚构地名、采访对象后炮制而成。稿件编造情节,虚构人物,并抄袭《家庭》杂志刊载作品。该记者严重违背新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最终被除名。都市消费晨报案例1:转载以讹传讹。2007年6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D2版转载稿件《王朔爆谢东为侯宝林私生子》。分析:编辑为了迎合热点,简单以王朔的名人影响力为信任基础,转载了这一新闻,导致以讹传讹。我们仔细琢磨这条新闻的内容就可以发现:这个消息从头到尾都只是王朔的个人揣测,并没有事实依据,造谣生事的嫌疑很大。所谓“不是你们家的人我赔100万”,只是王朔炒作自己观点的信口开河,完全不能成为事实证据。后经其他媒体证实,谢东父亲是原中国广播合唱团演员,母亲马增慧是侯宝林的同事。“谢东为侯宝林私生子”纯属谣言。这一虚假报道,也反映出编辑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缺乏理性求证的工作作风。案例2:据道听途说写稿。2010年7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自采稿件《喀什“特区”效应催热房地产》引述的都是模糊信息,概念化的信息,甚至文中直接使用了“传闻”这样的词汇,却没有具体的,准确的信息。对于采访中听说的、获得的表象,稿件中没有显示记者调查的确切情况,如针对两个房产销售人员的说法,寻求楼盘详细的销控、不同时间房价的变化数据。在围绕新闻主题寻求证据时,没有形成多角度,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比如说,稿件提到的外地炒房客以及应当地房产开发主管部门,本地市民,本地购房者,都应该成为采访对象形成呼应的证据。因为缺乏前后时间段房产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准确、详实、细致的对比,缺乏对整个喀什市房产平均价格的掌握,“房产开发火热”、“房价一路上涨”、“房子涨疯了”的结论过于草率。教训:整篇稿件在缺乏记者详细调查,而是引述了大量的听说来的消息,颇具阵势,就读者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营造出“形势”,本身就有炒作和背离事实的风险,最终成为失实报道有其必然性。广西案例1:量词出差错报道全失真2004年10月26日《广西日报》第2版刊发《李嘉诚基金项目组专家对西大图书馆进行检查验收》一文,称“图书馆总投资近70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3.1平方米”。李嘉诚基金项目组及广西大学当天即向编辑部投诉,并质问该文记者:7000万元只建了个3.1平方米的微型图书馆?显然,该文记者在写稿时,粗心漏了一个“万”字。而编辑在编审过程中也粗心大意,最终导致“3.1万平方米”微缩成“3.1平方米”。2010年7月27日,《广西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学”而致高远“行”则奋争先》一文,称柳南区“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实际上应为“完成财政收入10.56亿元”。记者写稿时并没写错,而是编辑在编改时心浮气躁所致,结果不得不以“更正”收场。类似的错误还出现在2011年1月19日《广西日报》第9版的消息《贵港农民腰包胀得快》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10亿元。”一个“亿”字让农民兄弟的纯收入离谱地“被增长”了。教训:以上案例出现的差错,根源不是记者、编辑没有常识,而是粗心大意。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闻稿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越来越多的数据。新闻从业人员每天接触的数据太多,极易产生“熟视无睹”的麻木心理。记者写稿时往往信手而写,不细心复核,甚至不复核;编辑把关时只注意基本事实,对数据一目扫过,不疑不惑。本该极易避免的差错就这样轻易溜过。所以,无论是记者还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