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业银行“熊猫理财”【2010】01号信托贷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重要须知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有显著差别。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信托贷款项目,如本理财计划项目借款人出现不能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息的情况,则理财计划可能出现收益为零或本金损失的风险。南充市商业银行不对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收益进行保证,理财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投资者承担。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南充市商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适合于无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属于理财产品中低风险、低流动性、较高收益产品。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南充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南充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客户服务电话(96869),投诉电话(0817-2237155)进行咨询投诉,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二、产品要素产品名称南充市商业银行“熊猫理财”【2010】01号信托贷款理财产品产品编号“熊猫理财”【2010】01号适合客户类型适合于非保守型的个人客户(适合于客户风险等级不等于1的个人客户)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4个月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6.20%(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最小募集规模10000万元产品募集期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5日(南充市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销售,如销售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产品期限做相应调整)产品成立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等调整事宜进行公告。如产品未达募集规模,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于募集期结束后3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您在南充市商业银行的结算账户。产品起始日2010年3月16日(最终以信托计划成立日为准)产品到期日2012年3月16日(最终以信托计划终止日为准)本金及收益资金到账日首次收益分配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分配日期为:理财计划到期日后五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内。理财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万分之五销售手续费率(年)百分之一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认购金额/认购起点认购金额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认购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提前终止条款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有权按照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南充市商业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申购/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接受申购与赎回。税务处理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业绩报酬理财产品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为银行业绩报酬。其他规定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客户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三、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理财资金将全部投资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成都九峰汽车汽配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资金将全部用于向成都九峰汽车汽配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成都九峰汽车汽配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九峰汽配”)成立于2008年3月13日,注册地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上游村一组两河村四组,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企业形象策划,汽车配件,机电产品与工程机械。成都九峰汽车汽配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四川九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肩负四川九峰投资有限公司在龙泉打造西部地区最大的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国际采购中心和集散基地——九峰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的重担,是“九峰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营运平台。四、信托公司简介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16.3373亿元,资本实力位居全国信托公司前列,是中西部最大的信托公司。2007年,公司按照银监会新“两规”要求,剥离非金融资产,成功实现业务转型,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荣获重庆市2008年“金融贡献一等奖”,被评为“重庆市贡献突出的国有企业”。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五、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收益测算1、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理财资金承担的费用包括:信托资金保管费、理财资产托管费、受托人的信托报酬、信托费用、银行理财管理费、理财产品销售费用。以上费用在收益分配之前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2、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6.2%。3、预期收益计算公式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4、预期收益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6.2%)=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9.5%)-信托资金保管费(0.05%)-信托费用(控制在0.5%内)-受托人的信托报酬(0.5%)-理财产品销售费用(1%)-理财资产托管费(0.05%)-银行理财管理费(1.2%)5、测算示例: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2%;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托贷款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情景分析情景1:假定理财产品的实际存续天数为730天,以某客户投资5万元为例,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后,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6.2%,具体金额为:50000×6.2%×730/365=6200.00(元)。情景2:假定理财产品的实际存续天数为730天,以某客户投资5万元为例,如果产品非正常运行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达到6%,则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6%,具体金额为:50000×6%×730/365=6000.00(元)。情景3:在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抵押物无法变现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面临损失。六、风险提示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投资产品,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您的本金将面临损失。投资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借款企业偿还的贷款本息,如借款企业未能按期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损失。2.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经南充市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南充市商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因此,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4.再投资风险:由于南充市商业银行和受托人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或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或发生其他南充市商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南充市商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在借款企业部分提前还款等情况下,南充市商业银行和受托人将有权提前返还部分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或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6.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并导致本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受损,该损失将由南充市商业银行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向信托公司索赔,信托公司赔偿不足的,由本理财计划投资者自担相关损失。7.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8.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9.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南充市商业银行按照理财协议书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计划协议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约定及时通过南充市商业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热线(96869)和各营业网点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此外,投资者预留在南充市商业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南充市商业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南充市商业银行变更后的联系方式,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南充市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0.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七、信息披露1、南充市商业银行将在产品到期日之前三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商业银行网站和各支行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如遇需要公告的事件,商业银行也将实时公告。2、如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南充市商业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日的前三个工作日,在南充市商业银行网站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理财期限延长或缩短,资金到账日以银行网站及网点公告的资金到账日为准,资金到账日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为中国公众假期。4、南充市商业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在南充市商业银行网站和各支行营业网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产品说明书及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风险提示书、风险评估报告是帮助理财产品购买者了解并清楚知晓产品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必要资料。本产品说明书及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风险提示书、风险评估报告是理财产品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您深入理解并无疑问、无异议的条件下确认。投资者声明:本人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产品说明书内容,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本人所做投资决策完全是独立、自主、谨慎思考后做出的决定。客户签字:南充市商业银行(公章)填写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