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从严监督监督管理干部的研究与思考摘要: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是党的工作重点之一,党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对干部的从严要求。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这充分说明干部以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性。本文围绕新常态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主题,从宏观的角度,并结合微观监督管理领域的一些关键环节探讨如何实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问题,得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建立并完善制度化、系统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对新常态下我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并结合时代背景和现实状况深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然后,针对这些不足,对新形势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对策进行分析。关键词:新常态;监督管理;干部一、新常态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内涵及意义(一)新形势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内涵首先,“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根本着眼点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强调的是党的领导,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从严监督管理,而不是领导干部个体对下属的从严监督管理。现实中,有一些领导干部,平常就热衷于搞“一言堂”。另一方面,强调的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即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在贯彻执行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对干部的从严监督管理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其次,“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的明文规定。制度是国家政治生活得以维系的最根本的因素,任何活动都必须在制度的规范下才能顺利开展。“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作为党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举措,更要树立“党纪国法”的意识,坚持按党的章程和国家制度办事。不但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化、规范化,还要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依据必然是党的各种规章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能随意裁量。第三,“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关键是以人为本,做到公平公正。即: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能搞区别对待,如对下不对上、对一“张三”不对“李四”、或是对“大贪”不对“小腐”等。在这些问题上搞区别对待,必将损害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进而导致从严监督管理的无果而终。因此,新形势下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工作必须做到监督管理的公平、公正,应注重监督管理态度的严肃、认真与监督管理方法的科学、公正相结合。因此,所谓新形势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是指党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前提下,依据党章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同时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并强化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和方式方法,以巩固并加强党的领导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新形势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意义新形势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生力军,是党执政行为的执行者。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党的事业的发展进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这也是党的政治路线在我国新常态下的集中体现。政治路线确定后,党的组织工作就要及时跟进。纵观党的历史,党之所以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最终取得政权,靠的就是正确的政治路线和良好的组织工作。进入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我们更应当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保党的先进性。因此,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机制,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一支科学发展、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而经济竞争的背后是各国在政治制度上的较量。一国的政治制度直接影响到该国的办事效率,进而影响竞争力的发挥,所以政治制度竞争力的提升对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干部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关键要素,是提升国家政治制度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我们看到了西方政治经济制度上的缺陷,也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但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千部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增强干部制度的竞争力。廉政问题不仅是我国的难题,也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久而不绝,原因就在于其本身的内外因,尤其是内因的特殊性。人是一个复杂而高能动性的生物,其内在的东西随时都在变化,而且很难掌握。因而一方面要实施教育引导,另一方面要通过外力的作用来达到规范路径和约束不良行为的目的。这也就是说廉政建设需要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即干部内在素质的提高和外在相关制度的约束。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正是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体,既通过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又通过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干部的言行进行约束。新形势对高素质千部和廉政建设的迫切需求,就是要通过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来实现。二、新常态下我国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新常态下我国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常态下我国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是党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传统。进入新时期以来,党在应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中不断调整和改进指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方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新常态下,我国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对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认识、干部监督管理的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重选拔轻监督管理在目前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干部的选拔工作很重视,但待干部任职后,往往对干部任职后的监督管理不够积极主动。尤其是对最需要严格监督管理、担负重要职务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往往成为监督管理链条的薄弱环节。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些小事酿成大事,这不仅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而月_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此外,一些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表现为: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不符合党的性质以及党的宗旨的要求;在突发事件中,处置方法不当;因能力的不济或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矛盾积聚,最终引发群体事件等等。因此,必须在重视选任干部的同时,注重对干部任职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干部的苗头性问题以及岗位能力不相适应等问题,做到提早教育、提早预防。2、考核机制不完善新常态下的干部在工作领域、生活和活动范围愈来愈宽,给干部考察带来了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干部的考察方法比较简单、范围较小、力度较弱,干部考察工作往往不能准确及时地发现干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导致考核结果的失真,从而给干部带病提拔创造了条件。虽然这些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蔓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3、监督体制不健全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己逐步建立起以党内监督为主,以人大政协、群众以及舆论监督等异体监督形式为辅的监督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权力过度集中、领导者个人专断的现象。一些地方或部门的所谓的“一把手”,仍然可以在多个环节起到决定性的影响作用。这严重背离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本应为“民主的集中”颠倒为“集中的民主”,使得民主决策往往流于形式,更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总体上看,我国新常态下仍处于同体监督的模式,即主要依靠系统内部监督的形式,如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而异体监督,即系统外部的其他监督主体,如人大、政协、公民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等,往往很难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这说明,我国的监督体制还不健全,需要加强对监督体制的完善。(二)对新常态下我国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工作的重点不突出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在内容上已比较全面,但在执行的实际效果上还很不理想。每当新政策、新精神出台时,各种学习培训、研讨会搞的热火朝天,但过后往往一切照旧,收效不大。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思想汇报、学习心得等方式,主要目的就是要强调干部的党性修养,以党性带动作风养成,却往往只是表面文章,很难有实质效果。近年来,一些素质低下、言行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以及一些地方和部门无视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频频见诸于媒体,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干群关系紧张。这些情况都说明我们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仍存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不突出,没有抓住关键问题,未能及时了解干部真正想的是什么以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最需要做的是什么。如我们高度重视对干部的选任工作,但对干部任前考察以及任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却往往不够积极主动,给干部造成只要当选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认识。因此,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紧抓其中的关键性问题。笔者认为,新常态下我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教育培养;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干部监督体制设计不科学、监督渠道过窄的问题;四是监督管理的方式不够人性化等等。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实效性进入新时期起来,国内外形势从经济到政治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能力与素质上都要与时俱进,因此,我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要跟上时代的发展需要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和教学能力等方面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实效性,究其原因: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在实际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国各级培训部门对培训前针对受训群体的调查不够重视,即便调查也通常是针对如何更好地教授既定的培训内容而进行的情况摸底,其结果的可信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须着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能让“教”与“需”脱节,没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自然就不会有可靠的实效性。干部教育方式不科学。在对干部的教育方式上,过多强调规范模式,很少有创新,较多地停留在学文献、写汇报、集中开班学会议精神等方式上。受资金问题的制约,难以通过组织干部外出学习体验,让我们的干部及时了解和感受外面的新变化、吸收新观念,拓宽他们的视野。此外,教育方式的陈旧,一方面使得干部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如在我们的基层,等、靠的观念还很普遍;一方面使干部对教育培训提不起兴趣,甚至存在抵触心理,草草应付了事,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干部的教育方式必须要创新,要结合时代特点及现实需要探寻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3、缺少科学、规范的从严问责机制问责制度是党和政府在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方面的重要举措。“问责”不仅需要制度上的全面,更需要具体执行上的配套措施,形成一个科学、规范的问责机制。我国正式启用问责制度的时间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制度规范,尤其是在实际执行中还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追究责任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例如出了事,通常不管事实情况如何,先处分主管干部,而有的事情往往是一把手决定,分管的领导干部只能执行,这就造成一部分领导干部替上级背了黑锅。问责行为不够透明,出了事故,作为公共监督管理主体,政府理应及时向公众公开事实真相以及处理结果,但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政府一般处分几个负责干部,而很少有具体的说明。问责的力度不够,作为公共服务者,领导干部即使出现很小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因而就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实际工作中,在一些地方,官员被问责后不降反升或明降暗升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给政府的公信度造成的极坏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厉查处。三、新形势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对策分析新形势下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的工程。“系统化既是一个目标,又是一种制度构成,也是一种制度化的机制。这就需要我们以宏观监督管理的视角,既把握每一个环节,又突出重点环节的机制建设;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