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理指南办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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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翔安区各项社会保险办理指南社保咨询电话:12333事项名称参保人员离厦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出手续办理条件(标准)参保人员离开厦门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办事流程图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障卡3、本人厦门地区的银联卡[注]:外来员工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对账(本市人员须提供2006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外来人员须提供2004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5、外来员工按本市技术人员标准缴费,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6、如参保人员在离厦当月办理地税减退,因缴费未到账原因不能立即办理转移手续的,可在离厦前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委托双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卡一起到社保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单位办理停保次月10日后向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申请区社保中心经办、审核打印“参保凭证”交申请人2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账户基金继承申领办理条件(标准)参保人员死亡后,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尚有余额的。办事流程图向区社保中心申请、提交材料区社保中心收件、审核报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联转账支付需提交材料1、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在职死亡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对账单。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派出所证明或退休死亡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托管机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继承人的本人厦门地区的银联卡。6、继承人若不能亲自办理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提供委托手续的材料如下: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当事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结时限区级审批当场办结(银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3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出国出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办理个人账户基金退付手续办理条件(标准)已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等原因需办理个人账户基金退付的办事流程图单位办理停保次月10日后向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申请区社保中心经办、审核报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联转账支付待遇需提交材料1、公安机关批准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养老保险手册和对帐单(本市人员须提供2006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外来人员须提供2004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3、社会保障卡;4、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本人厦门地区的银联卡;6、《厦门市参保人员离境定居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在厦门就业国外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办结时限当场办结(银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4事项名称丧葬费、一次性补助费申领办理条件(标准)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或享受抚恤的遗属死亡后其指定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办事流程图需提交材料一、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1、移交社区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亲属到镇(街)劳动保障站领取并填写《离退休人员减退表》,由镇(街)劳动保障站负责核对填写并加盖公章。直系亲属持以下材料至所属社保中心办理领取丧葬费:(1)加盖公章的《离退休人员减退表》;(2)离退休人员去世户口注销证明;(3)直系亲属领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与减退人关系证明等);(4)直系亲属无法前来办理需人代办时,除应附有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有效证明及该直系亲属签名的委托书;(5)厦门地区银联卡2、未移交社区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所在单位填写《离退休人员减退表》并加盖公章,由直系亲属持以上相同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领取丧葬费。二、遗属人员死亡丧葬费1、移交社区的遗属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到镇(街)劳动保障站领取并填写《遗属人员减退表》,由镇(街)劳动保障站负责核对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余程序与离退休人员死亡相同。2、未移交社区的遗属人员死亡后,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人员减退表》并加盖公章。由直系亲属持以上相同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领取丧葬费。办结时限区级审批当场办结(银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5事项名称退(离)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申领办理条件(标准)退(离)休人员死亡时,申请被供养者已达到或超过参照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成年、年满16周岁仍在校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主要依靠该退(离)休人员为生活主要经济来源的,可申请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办事流程图区社保中心复核报市社保中心审批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联转账支付待遇符合条件的向各镇(接)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需提交材料(一)直系亲属抚恤费1、申请被供养者低保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报审批表》(加盖区级民政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系孤寡一人的除外,但供养直系亲属系孤寡一人的,需由户口所在的区民政局出具证明;2、填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申报表》;3、离、退休人员审批表;4、申请被供养者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申请被供养者年满16周岁,仍继续在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的,应提供学校证明;6、申请被供养者属完全丧失劳动力的,须提供劳鉴办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7、申请被供养者户籍所在地属新近“村改居”的,需提供社区设立批复文书复印件。8、供养直系亲属本人厦门银联卡。9、退(离)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10、公安部门开具的领取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二)异地遗嘱抚恤金异地遗嘱抚恤金被停,要求继续享受,需出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认可的户口复印件,及“抚恤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后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办结时限当场办结6事项名称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条件(标准)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办事流程图需提交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2、本人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3、本人社会保障卡;注:2003年以前就业或有调动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办结时限当场办结7事项名称外来员工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办理条件(标准)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办事流程图单位办理停保次月10号后向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申请区社保中心经办、审核报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联转账支付待遇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厦门地区银联卡。2、外来员工按本市技术(管理)人员标准缴费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3、2004年6月之前在厦门市就业的外来员工,还须提供2004年6月之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4、如参保人员在离厦当月办理地税减退,因缴费未到账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可在离厦前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委托双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卡一起到社保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办结时限当场办结(银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8事项名称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办理条件(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经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审批退休;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行业单位经省社会保险局或享有职工退休审批权限的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审批退休;2、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资格的。办事流程图单位向地税办理减退手续向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区社保中心经办、审核报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联转账支付待遇需提交材料填写一份“厦门市参保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参保除外),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本市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本市被征地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2、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厦门市公务员局、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等审批办理退休的人员需提供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3、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行业单位经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审批办理退休的人员需提供基本养老金计算表。4、经享有职工退休审批权限的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审批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5、经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需提供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通知书。6、经厦门市民政局审批的居委会退养人员需提供退养人员的身份证及退养证复印件。7、本市户籍异地办理养老退休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提供异地退休审批表。办结时限经市社保中心审批后当场办结9事项名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补缴办理条件(标准)达到或超过参照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事流程图向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计算需补缴金额并打印单据交申请人申请人向地税部门办理补缴回社保中心办理医疗退休手续需提交材料1、《厦门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2、《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3、个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厦门市社会保险政策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符合条件的还需提供《厦门市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费基按社平工资60%补缴申请表》5、《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0事项名称一次性补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办理条件(标准)1、2011年7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到龄时具有我市户籍,工作期间未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曾有工作单位)。2、2011年7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到龄时具有我市户籍(无工作单位)。3、2011年7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到龄时具有我市户籍,此前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办事流程图区社保中心区地税局区社保中心核算补缴月数、补缴金额缴纳社保费持《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注:从未在本市参加任何保险的参保人,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资格核定表》、参保人凭三张《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资格核定表》至地税部门盖章及录入信息。过五个工作日返回所管辖的区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补缴手续。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2、《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对帐单(含外来员工)。3、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招工登记表等。4、原单位或主管部门为异地,还需提供该地县级以上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原件。5、《厦人社〔2012〕11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1事项名称原固定工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标准)原固定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办事流程图市人社局养老处社保中心地税缴费社保中心开具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通知参保人到地税缴费地税缴费,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理退休手续原固定工区社保中心携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申请补缴初步审核材料,开具收件单,将材料送市人社局确认原固定工身份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2、《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3、原固定工须提供本人档案。4、填一式三份《厦门市原固定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办结时限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当场办结12事项名称非原固定工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标准)本市户籍非原固定工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办事流程图社保中心地税缴费社保中心开具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地税缴费,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2、《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3事项名称异地工作、居住的医疗保险报备办理条件(标准)1、本市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2、本市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本市参保的4、参加本市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5、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办事流程图向外地社保机构申请审核《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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